第五节 油田安全保卫
第五节 油田安全保卫
大庆油田是毛泽东主席亲自树立的中国工业战线上的一面红旗,是世界闻名的能源宝库,是中国最大的石油化工基地。黑龙江省与大庆油田有关的市、县公安机关,在油田保卫工作中,发挥“宁可少活20年,拼命也要拿下大油田”的铁人精神,为保卫油田建设和生产发展,摸索出“党委统一领导,地方企业通力协作,市场机制调节,整合治安资源,集打、防、控为一体”的地方、企业共同维护油田治安的模式,使油田治安秩序明显好转。
一、治安防范整治
1986年,大庆市公安局等油田保卫任务的公安机关,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与大庆石油管理局密切配合,利用多种形式大力开展“保卫好油田生产建设对全国经济发展有着十分重要意义,而且对促进地方经济也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和“保卫油田,人人有责”的宣传教育。同年,大庆市公安局召开油田周边的哈尔滨、齐齐哈尔、绥化市和肇源、肇州、林甸、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保卫油田生产建设安全联防会议,发布了油田生产安全联合通告,制定了联合行动方案。
1987年,本着“预防为主,重点保卫”的原则,依靠石化企业,基层党组织,落实了安全保卫措施。公安机关与油田企业部门实行签订责任状制度,做到“谁主管,谁负责”。
1988年,由安达、肇东、肇州县公安局和大庆市大同公安分局、采油八厂保卫部共同组成联防办公室,联防单位轮流值班,由一名领导坐镇,负责协调油田周边的治安防范工作。
1989年,为实现油田长治久安,结合油田治安实际情况,大庆市公安局油田保卫支队分别与各油田企业实行了警企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完善地方、企业共建,有偿看护机制。采油七厂与肇源大兴乡,采油二厂一矿与大庆市龙凤区向阳村的联防工作效果好,开井盗油案件明显减少。
1990年3月16日,省公安厅在大庆市召开了大庆、齐齐哈尔、绥化、哈尔滨、安达、肇州、肇源七个市县公安局长、治安科长参加的保卫大庆油田治安联防工作会议,研究制定了进一步加强油田治安管理,整治油田治安秩序,保卫大庆石油生产安全的措施。印发了《维护油田区域社会治安、保卫油田生产安全宣传提纲》《关于维护油田社会治安,保卫油田生产安全的通告》,张贴到油田周边村屯、街道,广泛进行宣传,增强了油田职工的防范意识和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油田区域内刑事案件发案下降,群众哄抢原油和物资风基本刹住。
1991年,大力加强油田防范力量,规定油井在大庆区域内的,由大庆各采油厂负责组织力量看护; 油田、物资在周边市、县境内的,由所在市、县公安机关组织力量看护。大庆石油管理局系统共成立巡逻队、护厂队135个,队员2 700人。在强化石油企业安全防范工作中,就组建保卫组织8个,增加防范力量105人,组建联防队伍17支,成员445人。投入防范资金270万元。
1992年,加强了油田周边环境治安整治工作。油田区域内的公安保卫部门,把整治油田周边治安秩序工作,当成治安保卫工作一项重要任务来抓,针对不同时期和不同地区出现的突出治安问题,采取不同措施进行整治。
1993年,公安机关本着“预防为主,重点保卫”的原则,依靠石化企业、基层组织和广大群众,对油田重点部位、重点科研项目、引进的设备、外围钻探,落实了安全保卫措施,保证了油田生产建设安全。
1994年,公安机关组织油田企业有关部门,先后12次对油田重点要害部位开展安全大检查,查出安全隐患80处,处罚工作不负责任的工作人员23名。
1995年,对油田重点要害部位进行全面调查,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认真检查了重点要害部位、“三防”(人防、物防、技防)设施建设情况,采取抽查方式,开展夜间检查,加大油田巡逻力度,提高了重点要害部位的防范能力。
1996年,油田所在地公安机关组织力量,取缔土炼油厂(点)569处,查封、取缔非法收购油田物资的废品收购站(点)39个,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527万元。
1997年,油田公安机关在开展治理土炼油厂的同时,组织周边的采油厂与地方开展“厂地联防”,与周边市、县签订联防合同,“以外治外”“厂地共建”,使油田周边治安秩序明显好转。
1998年,由于大庆油田开采勘探工作逐渐向外围延伸,在周围17个县(市)打各种探井1 000余口,这些油井高度分散,不易管理,有的遭到了严重破坏。为确保探井安全,大庆市公安局、油田保卫部门积极主动与有关地方公安机关联系,组建联防组织,开展安全防范检查。对在外地区进行勘探打井的,公安部门派出警力深入到现场,进行安全保卫。
1999年以来,大庆石油管理局和炼化公司分开经营后,成立了综合治理办公室,重点抓企业内部的安全保卫工作,制定了一系列保卫措施和制度,实行治安承包制,责任倒追究等制度,推动内部保卫工作各项防范机制的落实。
2000年,省公安厅组建整治大庆油田及周边地区治安行动队,成员150余人,对哈尔滨、大庆、绥化市周边地区踏查并取缔,摧毁土炼油厂(点)50处,截获偷运原油、土炼柴油80余吨,截获非法运油车辆52台。
2001年,继续开展整治油田和油田周边治安秩序,共查处侵害油田案件728件,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311人,收缴非法运输原油车辆362辆,原油4 000吨,挽回经济损失880余万元。
2002年,在哈尔滨、齐齐哈尔、大庆和绥化市4个重点地区组织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油区治安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各地开展集中统一行动30余次,摧毁土炼油厂(点)207个,取缔地槽钢生产点32个,收缴地槽钢200吨,拆除违章建筑105处,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70万元。
2003年,在不断加强对油田内部安全防范工作的同时,开展了警企共建和企业内部治安联防活动,共建立治安联防协作区2 650个。各联防单位加强信息沟通,合力开展治安防范,加强企业的重点单位、重要时段、重大活动和野外作业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
2004年,为了强化油田金融单位安全保卫工作,大庆石油管理局投资1 200万元,将金融单位的376处营业网点全部与110报警系统联网,425个重点部位安装了CAS报警器。
2005年,省公安厅对油田的保卫工作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预防为主”的原则,组织油田公安机关和油田保卫部门,经常深入到企业内部开展安全检查,对易发案地区和要害部位重点守护,安装防盗、防破坏、防抢装置。仅大庆油田区域就安装报警装置130万套,要害部位和物资集中场所增设护栏3万多平方米。储运销售分公司投入资金开发了专门用于预防在管道上打孔盗油的自动报警装置,并在330公里输油管道上运行使用。
二、打击盗窃油田物资犯罪
1986年,组织油田周边有关市、县公安机关,开展了打击盗窃油田物资专项行动,共破获盗窃案件126起,缴获赃款赃物总价值57万元。
1987年,大庆市公安局组织油田保卫部门,开展对盗窃油田物资案件的侦破工作。全年共破获盗窃油田物资案件14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42人,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43万余元。大庆市公安局针对朝阳沟油田物资被盗严重的情况,组织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打击,破案4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3人,截获盗运物资车辆13台,收缴赃款赃物总价值22 800余元。
1988年,全省各级公安机关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打击。年初,大庆市公安局组织警力,在采油五厂、八厂开展破案会战,共破获盗窃油田物资案件9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22人,收缴被盗物资四十余种,价值120万余元。
1989年,大庆市公安局于10~12月,利用3个月的时间,组织开展集中打击盗窃油田物资犯罪的专项斗争。破获案件19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03人,收缴赃款赃物总价值100万余元。让胡路公安分局用一个月的时间,破获了毛德春等3人盗窃电力设施案件20起,缴获高压线5吨。
1990年,省政府直接主持召开了保卫大庆油田工作会议,部署打击盗窃油田物资专项斗争。全年开展了4次专项打击,共破获各类盗窃油田物资案件226起,收缴被盗的各类油田物资总价值30万余元。经济民警在专项斗争中发挥了很大作用,配合公安保卫部门破案4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73人,收缴被盗油田物资总价值176.5万元。
1991年,省公安厅在大庆市、绥化行署和油田物资被盗比较严重的安达、肇东、肇州、肇源县,组织开展了油田反盗窃专项斗争,打击盗窃油田物资犯罪活动。全年共破获盗窃油田物资案件23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937人,收缴被盗钢材、裸铝线等物资价值478万元。
1992年,大庆市各级公安机关和油田保卫部门,以反内盗为主战场,狠打内外勾结盗窃油田物资违法犯罪活动。破获盗窃油田物资案件352起,收缴被盗物资总价值200万余元。大庆市公安局组织红岗、萨尔图公安分局,共同打掉了采油一厂工程大队30余名职工组成的专门盗窃民用电力线的团伙,破案28起。
1993年,以保卫石油化工生产安全为重点严厉打击盗窃、哄抢油田物资违法犯罪活动,共破获案件55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946人,收缴油田物资、原油价值800万余元。
1994年,根据石油化工部、公安部等九部委电话会议精神,以开展局部地区整治活动为主,强化打击盗窃、哄抢油田物资犯罪活动。大庆市先后在采油二厂东部地区、采油八厂二矿地区、喇嘛甸镇、采油十厂、采油四厂、五厂和七厂等地区进行小区域、快节奏的专项打击,共破获盗窃油田物资案件57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751人,收缴原油及油田物资总价值850万余元。
1995年,针对油田生产建设物资被抢、被盗的实际情况,确定了采油二厂、八厂、十厂、十一厂和头台油田五个重点地区,由大庆市公安局组织相关县(区)公安部门、经警队和企业保卫组织进行集中整治,共破获盗抢原油,破坏采油电力设施案件54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735人,收缴原油及油田生产物资总价值930万元。大庆采油四厂保卫科破获了以李兴权为首的盗窃团伙,破获了在采油二厂、四厂盗窃17台变压器等物资案件32起,总价值30万余元。
1996年,省委、省政府决定,从4~6月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打击盗窃油田物资、破坏油田设施犯罪、整治油田治安秩序专项斗争。期间,共破获盗窃、破坏油田物资、设施案件890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989人,打掉犯罪团伙75个,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527万元。
1997年,根据公安部统一部署,于3~6月对国有大型企业及周边治安秩序进行集中整治,确定以大庆油田为重点。整治行动中,共破获开井放油、盗抢原油和油田物资案件80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 037人,收缴原油3 438吨,铜37吨,折合人民币838万元。
1998年,继续整治大庆油田及周边治安秩序,省公安厅派工作组常驻大庆,直接参战并指导工作。共破获抢盗油田物资案件62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723人,收缴原油、钢材等物资30余种,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960万元。红岗公安分局将多次作案,盗割裸铝线6 900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万余元的4名犯罪嫌疑人抓获,从中破案14起。
1999年,各有关公安机关和油田保卫组织,加大对盗窃原油、油田物资犯罪打击力度,破获盗抢油田生产物资案件31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59人,收缴原油3 500吨,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910万余元。大庆市公安局破获了在5 000米输油管线上焊接7处阀门、盗放原油242.6吨、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20万元的案件。
2000年,重点抓了大庆油田的整治工作。根据国办发[1999]8号文件精神,加大了取缔土炼油厂,打击偷盗原油等违法犯罪工作力度,组织各油田保卫部门、经济民警开展破案战役。共破获盗抢油田物资案件51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74人,缴获原油5 700吨、裸铝线25万米,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 336万余元。
2001年,省公安厅向公安部、省政府报告了关于集中整治大庆油田等重点企业及周边治安秩序工作进展情况,继续不断打击抢盗油田生产物资犯罪活动,共破获侵害油田案件72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811人,收缴原油4 000吨,挽回经济损失880万元。
2002年,在集中整治全省重点企业及周边治安秩序工作的基础上,继续保持对侵害油田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态势,共破获盗抢油田生产物资案件1 37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938人。破获了崔海峰等3人在林源南三油库管线上盗窃原油450吨的案件。
2003年7月25日,省政府召开电视电话会议,传达贯彻国务院召开的全国整治油气田及输油管道生产秩序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对黑龙江省整治油田生产治安秩序专项行动做了动员部署。全省共破获侵害油田案件53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58人,收缴各种油品2 900吨,为企业挽回直接经济损失700万元。
2004年,深化整治大庆油田生产秩序,开展打击盗抢油田物资专项斗争,共破获侵害油田案件98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 192人,缴获原油1 904吨,截获非法运输原油车辆494台,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 581万元。
2005年,大庆市公安局分别于3~5月、7~12月组织了油田治安秩序整治行动和油田及输油管道整治专项行动。共破获侵害油田刑事案件2 93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910人; 打掉犯罪团伙119个,抓获团伙成员394人。截获非法运输原油和油田物资车辆286台,取缔土炼油厂(点)489个,收缴原油3053吨,油田物资23.8吨,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870余元。同年,破获了李双成等9人自1998年以来非法收购、倒卖、盗窃原油1 000余吨的案件。
三、其他保卫
(一)岗位女工保卫
随着油田大面积开采,大庆油田先后建立了10个采油厂。岗区女工遭袭击的案件时有发生,仅2002年5~9月,采油一厂、二厂、三厂、六厂矿区中转站、联合站等14处生产岗位发生28名女工被抢劫案件,对岗位女工人身安全造成严重威胁。针对这种情况,公安机关和油田保卫部门,加强了女工野外作业的安全保卫工作,制定了女工野外作业安全保卫制度,实行人岗和巡岗制度。为确保女工上岗安全,各采油厂采取集中食宿、车接车送的办法,有效地保护了女工安全。还采取“三知”(岗位女工知派出所、巡警队的电话号码及地址,派出所、巡警队知岗位女工上下班行走路线,公安保卫部门知女工的姓名、班次)。“三定位”(定保卫人员、定车、定责任区)“三到位”(重点部位、要害部位每天巡到、岗位女工的岗位每天查到、发生问题及时赶到)的方法,使岗位女工被侵害的案件得到有效控制。
(二)外围探井保卫
90年代初,大庆油田开采勘探工作逐渐向外围延伸,先后在大庆市周围17个县市打各种探井1 000多口,这些井高度分散,不易管理,有的遭受到了严重破坏。为确保资源井的安全,公安机关和油田保卫部门主动与探井所在地公安部门联系,组建联防,组织开展安全防范检查。对在外地区进行勘探打井的,公安部门派专人深入现场,搞好安全保卫工作。
2002年以后,大庆石油管理局和炼化公司分开经营,成立了综合治理办公室,重点抓企业内部的安全保卫工作,制定了一系列保卫工作制度,实行治安管理承包制,责任到查追究制度,推动了内部保卫工作各项防范制度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