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训练工作
第四章 消防训练与装备
第一节 训练工作
1990年,省公安消防总队依据公安部消防局有关训练工作的指示精神,在1985年制定的《黑龙江省消防部队军事业务训练大纲》的基础上,重新制定《武警黑龙江省消防部队军事业务训练大纲》,突出抓部队正规化训练。
1991年,公安部消防局颁发《消防技能训练规则》,同年下发消防部队实行等级消防员训练通知。为配合《消防技能训练规则》的实施,指导全国消防部队技能训练,省公安消防总队受公安部消防局的委托,经过两个多月的奋战,在哈尔滨市公安消防支队摄制了《消防技能训练教学录像片》,发行到全国消防部队。
1992年,总队首次进行一级消防战斗员考核,并坚持每年进行考核,共考核一级消防战斗员950名,二级消防战斗员2 300名。为全面提高部队的训练水平,激发广大指战员的练兵热情,组织全省消防部队开展“按纲施训、按岗练兵、全面提高”的岗位练兵活动。
1993年9月,省公安消防总队教导大队举行全省消防队伍岗位练兵比武竞赛大会,省委书记孙维本等省领导出席大会并检阅部队。哈尔滨市公安消防支队战士王世林以13″82的成绩突破攀登挂钩梯14秒的大关。有22人打破挂钩梯、二节拉梯全省纪录。哈尔滨、大庆、齐齐哈尔代表队取得团体总分前三名。由于岗位练兵活动影响大、效果好,总队党委下发《关于进一步开展岗位练兵比武活动的决定》,使岗位练兵活动在全省消防部队持久开展。全省消防部队结合新装备和火灾特点,在开展实地演练的基础上,研究出适合本省情况的单兵、班、中队及支队共四大类62项基本战术训练项目和操作方法。
1994年9月14~16日,省公安消防总队在哈尔滨市召开全省扑救特殊火灾现场会,观看大庆市消防支队举行的石油、化工火灾扑救和哈尔滨市消防支队举行的地下工程、高层建筑火灾扑救实地演练,研究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和易燃易爆火灾扑救对策。
1996年5月,全省消防部队为认真贯彻公安部消防局颁发的《公安消防部队执勤业务训练大纲》,提高消防部队灭火救援能力,在哈尔滨市召开战训工作座谈会。会后,省公安消防总队依据公安部下发的训练大纲,结合全省消防装备现状和灭火需要编写了《消防技术训练教材》,下发部队指导训练。
1997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争当优秀教练员、训练标兵、训练能手和训练工作先进单位的练兵比武活动。1998年末,省公安消防总队通过考核共评选出优秀教练员80名,训练标兵120名,训练能手210名。同年,针对高层建筑、地下工程、易燃易爆单位、大型百货商场和文化娱乐场所火灾频发的情况,加强重点单位灭火作战计划的制定、演练和特殊火灾扑救训练工作,共制定联合灭火作战预案870份,其中跨地区多支队联合作战预案24份,开展实地灭火演练4 200多次。
1998年,全省加大各级指挥员训练和特勤训练的力度,开展支队长、参谋长、战训科长、消防大队长四个层次指挥员灭火应用训练。以制定石油、化工、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和人员集中的场所等重点单位灭火预案为主要内容,全年共制定联合作战预案689份。同年4月,省消防总队在大庆市召开常见危险品泄漏事故处置座谈会。5月,组织编写《常见化学危险品事故处置对策》。12月,召开全省消防特勤队伍建设现场会,对特勤队伍的训练提出明确的要求。
1999年,全省消防部队在继续抓好四个层次指挥员训练和灭火技术训练的同时,突出抓了特勤训练。各消防支队专门下达特勤大、中队训练计划,使训练工作向多元化、规范化又迈进一步。
2000年,以“学天津、赶车站”(“车站”指上海车站消防中队)为主线,以开展支队长、参谋长、战训科长、消防大队长四个层次指挥员灭火应用训练为重点,按照一年打基础、二年见成效、三年达标的原则,在全省消防部队全面开展了战训工作正规化三年达标竞赛活动。全省共有380名机关干部、684名大中队干部和2 430名战士参加了灭火应用训练,支队机关制定和修改消防重点保卫单位灭火作战预案266份,中队制定和修改灭火作战计划3 240份,形成了以机关指挥员灭火应用训练为主导,以中队结合新装备开展灭火力量编成和灭火预案熟悉为重点,以基层指战员技能、体能训练和器材装备熟悉为基础的“三位一体”的训练格局。9月末,经考核综合评定,哈尔滨市道里中队等35个消防中队,伊春市南岔中队等3个地方公安消防中队被评为首批全省消防部队战训工作正规化建设达标中队。
2001年,全省公安消防部队从3月中旬到10月底,在全省公安消防部队全面开展以指挥员、战斗员、特勤队员、驾驶员和通信员等为对象的岗位练兵活动,为了激发练兵热情,表彰先进,省公安消防总队决定对全省岗位练兵先进单位实行重奖。对年终评出的岗位练兵先进支队各奖励1万元,对先进大队和先进中队各奖励5 000元,对先进个人给予适当的精神或物质奖励。9月,组织召开了全省公安消防部队岗位练兵成果汇报会,展示了全省执勤岗位练兵成果。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绥化、佳木斯和鸡西公安消防支队被评为2001年度全省岗位练兵先进支队,22个公安消防队、24个企业专职消防队被评为2001年度全省岗位练兵先进单位,18名消防官兵被评为2001年度全省岗位练兵先进个人。其中,哈尔滨市公安消防支队、齐齐哈尔市公安消防支队三中队、牡丹江市公安消防支队穆棱大队被评为全国公安消防部队执勤岗位练兵活动先进单位,哈尔滨市公安消防支队副支队长果中山被评为全国公安消防部队“十佳”训练标兵,7名公安消防官兵和5名企业专职消防指挥员被评为全国公安、企业专职消防队执勤岗位练兵活动先进个人。
2002年,全省公安消防部队按照“练为战”的指导思想,积极投身于岗位练兵活动的实践中。练兵活动从3月中旬开始,历经动员部署、基础训练、应用训练和考核四个阶段,至9月底全部结束。重点突出了各类执勤人员对责任区和重点单位情况熟悉训练,加强了体能、技能、战术、机关训练和实战演练及装备器材的应用训练,增强了训练的使用性、适应性和实战性。练兵工作取得了前所未有的丰硕成果,有80名消防指战员被评为2002年度全省消防执勤岗位练兵“优秀指挥员”和“技术能手”, 7人被评为全国消防部队执勤岗位练兵“优秀指挥员”和“技术能手”, 6人被评为全国企业专职消防队执勤岗位练兵“优秀指挥员”和“技术能手”,年内又有28个消防大队、中队达到战训工作正规化标准。特勤训练逐步规范系统,部队的灭火攻坚能力明显提高。
2003年,通过执勤岗位练兵活动,支队指挥员灭火应用训练日趋规范,基层中队的灭火救援训练更加贴近实战,指战员体能、技能水平和对器材装备的熟悉程度进一步提高,部队实战能力显著增强。大庆石油管理局消防支队被公安部评为执勤岗位练兵十佳训练集体,齐齐哈尔市公安消防支队、佳木斯市公安消防支队桦南大队、哈尔滨市公安消防支队道里中队和6名公安消防官兵、8名企业专职消防队指战员,被公安部评为岗位练兵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佳木斯、牡丹江、哈尔滨、鸡西4个公安消防支队、20个公安消防大(中)队、20个企业专职消防队、15个民办消防队、50名公安消防官兵、30名企业专职消防指战员被评为2003年度全省岗位练兵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2004年,全省消防部队各条战线从4月初开始采取全员参训、分层次实施的办法,开展了不同形式的练兵活动。这次大练兵坚持“训战一致、练用一致”和“从难从严”的原则,采取全员参训、分层次实施的办法,着力增强消防官兵的政治、业务、技能和体能等综合素质,提高部队灭火救援、监督执法、后勤保障等各项能力。9月,隆重举行全省消防部队执勤岗位练兵比武大会。执勤比武大会上,在挂钩梯攀登四楼、百米消防障碍两个科目中,有7人次打破了1993年全省大比武纪录,竞赛中涌现出一大批优秀指挥员和技术能手,各支队展示了实际应用战法50多项,使练兵活动更贴近实战,推动了练兵的深入开展。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双鸭山和大庆石油管理局5个消防支队被评为2004年度全省公安队伍战训工作先进支队,30个公安消防大中队、20个企业专职消防队、10个乡镇消防队和100名消防官兵被评为全省消防队伍执勤岗位练兵先进集体和个人。
2005年,省公安消防总队以公安部新颁布的《公安消防部队灭火救援业务训练大纲(试行)》为依据,以提高战斗力为牵引,按照“打牢基础,分步实施,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迅速启动和全面开展了新《大纲》宣传贯彻和试行工作,依据新《大纲》科学引导部队深化训练改革。6月中旬,总队在哈尔滨市召开了现场会,会议先后听取了全省14个支队的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实地观摩了试点单位哈尔滨太阳岛中队成果演示。为使全员练兵落到实处,于6月、10月,先后2次对14个公安消防支队和4个系统公安消防支队的112支公安队、84支企业专职队和56支民办队灭火救援业务训练考核,考核指战员共计7 354人(次)。考核后,及时下发通报,总结推广经验,剖析问题症结,明确工作要求,有力推动了业务训练的持续健康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