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组织建设
第一节 组织建设
黑龙江省消防协会第一次代表大会于1985年9月26日召开,会议选举常务理事18名,理事57名。推选副省长何首伦为名誉会长,省公安厅厅长杜殿武为理事长,副厅长苑宝山、徐申田、省消防总队总队长李化江、省保险公司陈庆祥为副理事长,省消防总队原副总队长吴影矢为秘书长。来自全省科研、教育、公安、消防厂家等135名专家、学者、工程技术人员和消防专业工作者出席了会议。协会下设机构有秘书处、学术普及教育委员会、刊物编辑委员会及石油化工防火专业委员会、建筑防火专业委员会、电器防火专业委员会、队伍建设及灭火战术专业委员会、消防设备专业委员会、咨询委员会7个专业委员会。大会通过黑龙江省消防协会章程,发展会员220名。其中,有中、高级职称的占70%。
1988年4月,鉴于协会的几位主要领导工作变动,经向厅党组请示,省消防协会常务理事会决定推选省公安厅厅长白景富、副厅长韩毅为常务理事,同时上报省科协。同年9月,推选副理事长郭铁男为中国消防协会第二届理事会理事。
1990年,根据黑龙江省消防协会章程规定,第一批发展团体会员13个,并颁发团体会员证书。
1994年1月,省消防协会召开第二次代表大会。会议选举常务理事23人,理事80人。大会通过黑龙江省消防协会章程。聘请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委政法委书记谢勇为名誉会长,聘请省政府省长助理、省委政法委副书记徐衍东,省公安厅厅长王仕明为名誉理事长,省公安厅副厅长陈永才任理事长,省消防局局长郭铁男、副局长马辉,省保险公司经理魏景田任副理事长,消防局正团职干部陈喜林任秘书长。协会下设机构有秘书处、消防科技咨询部、森林消防专业委员会、石油化工防火专业委员会、火灾原因调查专业委员会、消防设备专业委员会、电气防火专业委员会、队伍建设及灭火战术专业委员会、学术普及教育委员会等,并对协会章程的某些条款进行修改。
1996年10月,省消防协会召开第二届理事会第一次理事长扩大会议。鉴于秘书长陈喜林已在1995年末复员退役,会议决定由消防局高级工程师闰宝顺任代秘书长。按照中国消防协会使用中国消防协会新会员证(卡)的通知精神,省消防协会对原有会员、团体会员单位进行了清理、整顿工作。
1997年末,省消防协会团体会员发展到87个,个人会员发展到778个。其中,有高级职称的占30%,中级职称的占65%,并为个人会员颁发新会员证。还请专家为团体会员单位设计团体会员标牌,然后下发给团体会员单位,这是省消防协会成立12年来,首次进行的一项工作。
1997年5月,推荐省消防局副局长马辉为中国消防协会第三届理事会理事。
1998年7月,鉴于秘书长闰宝顺退休,省消防局党委决定由消防局高级工程师杨力慧为省消防协会代秘书长,主持协会日常工作。
1999年8月,经过二届二次理事会选举,并经过二届三次常务理事会通过,副省长王东华为协会名誉理事长,省公安厅厅长陈永才为理事长,消防局局长郭铁男为常务副理事长,副局长马辉、刘建平为副理事长,并对理事、常务理事进行了人员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