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篇 边境管理
第十篇 边境管理
黑龙江省与俄罗斯接壤,有3 038公里的水、陆边界,系国家重要的边疆大省。公安边境管理工作事关国家的国际形象和声誉,是进出国门的重要窗口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黑龙江的公安边防工作自1985年11月1日由武警部门划归后,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有力领导下,适应改革开放的新形势,积极探索改进和加强边境管理工作,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和整体战斗力,从“三个有利于”出发,坚持行政管理、专门工作、武装警卫同群众工作相结合的基本方针,正确处理边境管理与开放搞活的关系,做到严格管理与服务于全省经济建设大局的有机统一。20多年来,全省各级公安边防部门恪尽职守,不断提高边防检查的效率和质量,坚持文明管理,热情服务,极大方便了进出国境的两国公务活动和民间往来,构架起一座友谊的桥梁。同时严把了国门,有力防范、打击了境内外敌对组织、分子的颠覆、分裂、渗透和破坏活动;预防制止、打击了偷渡、走私、贩毒、贩枪等违法犯罪活动;规范了边民出入境活动,防范、查处非法出入境、非法携带、运输违禁物品活动;与邻国相关部门友好合作,及时会谈会晤,处理边境涉外事务,联合打击跨国犯罪,维护了共同边境的安全与稳定。全省各级公安边防部门的广大干警为维护国家的威望与稳定,为确保人民的安宁与幸福,日夜战斗在千里边境线上,奉献了智慧、汗水、甚至生命,20年间有68位干警因公牺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