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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边防审查

第二节 边防审查



  1986年,黑龙江省边境管理实现由封闭限制型向开放服务型管理转变,对牡丹江、鸡西、大兴安岭等地、市13个公安检查站的布局进行了调整,并取消了滨绥线下城子至绥芬河站间旅客列车查验边境通行证制度。对捕获苏特、控制外逃、截获外逃等项工作实行了目标管理,层层落实责任。举办了边境工作站、公安检查站站长短训班和边境管理、情报调研骨干短训班。采取多种形式对边民进行广泛的宣传教育,受教育人数近200万。全省公安边防机关共捕获苏特37起41人,其中骨干特务10人,是全省边境地区历史上捕特最多的一年。挖出潜伏苏特12起14人,截获企图越境外逃人员65起71人。

  1987年,省边防局7月中旬召开了全省边境管理绥芬河现场会,总结交流新形势下改革和加强边境管理工作的经验,并深入研究了反内潜外逃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边防公安检查站勤务实施规定(试行)》《边境工作站业务建设标准(试行)》《边境工作站细则(试行)》《边防公安检查站业务建设标准(试行)》和《执勤验证中的四十二个怎么办(试行)》。全年共捕获苏特43名,截获来自10个省区、47个县市企图外逃人员70名。同年1月,大兴安岭西林吉林业局金沟林场职工张某非法越境投苏,被苏方公开交回,经审查,张被发展为苏特。张某,女,1986年5月随其母亲到苏联哈巴罗夫斯克市的外祖母家探亲时,与苏特朱洪祥结识,苏特机关利用多种手段将张招募。9月张回国后,为苏特机关搜集了国家有关政治、经济、军事等方面情报。1987年1月被移交漠河县国家安全局处理。

  1988年,中苏关系出现缓和趋势,双方贸易、交往增多,苏特机关对中国边境地区情报派遣活动做了相应调整。主要采取公开掩护秘密、秘密配合公开的方式进行,侧重于利用公开合法手段搜集情报,非骨干特务的直接派遣明显减少。因此,随中苏关系的发展,深挖潜特工作在一定时期内出现少、精、深、难的局势,增加了工作难度。本年,全省捕获苏特11名,截获外逃人员70人。4月份,鹤岗边防局萝北边防科奋战20多天,一举破获两起苏特潜伏案件,深挖苏特2人。6月下旬,鹤岗市边防局再立新功,绥滨边防科历经十昼夜连续奋战,破获一起苏特潜伏案件,捕获苏特2人。

  1989年,省边防局针对改革开放后边境地区出现的新情况开展专项调查研究,加强工作指导。按照“加强前沿、管好重点、充实一线、开放二线”的原则,严格边境管理工作。全年审查苏公开移交的越境人员72名,截获外逃58起64人,查获苏特7起8人。

  1990年,查获苏特5起5人,审查处理苏籍越境人员4起6人。

  1991年,全省各级公安边防部门按照省公安厅的统一部署,全力投入“严打”斗争,全面落实以反内潜外逃为重点的“一个边”管理整治措施。加强对苏公开移交人员的审查,提高查获能力,不漏掉从中夹派的特务分子。积极开展敌社情调查。各级边防情报调研部门积极在曾外逃去苏、越界生产被苏抓捕、劳务输出、赴苏探亲及其他可疑人员中开展调查研究工作,把隐藏在边境地区的“潜特”挖出来。加强边境堵截工作,提高边境控制能力。有针对性地加强边境一线巡逻设伏和二线盘查验证。加强对重点人口、外来人口的管理,落实有外逃危险人员的帮教和监控措施。全年审查处理苏籍越境人员8起15人,截获企图非法去苏外逃、外流人员96起105人。

  1992年,从加强边防派出所业务指导入手,在发挥群众联防的同时,发挥秘密力量作用,深挖细找敌特线索和外逃迹象,及时发现抓获内潜外逃分子。全年截获企图外流、外逃案件122起215人,查获俄特2起2人。

  1993年,深挖俄潜特2名,查获走私物品价值20余万元,查获预谋偷渡团伙一起13人。

  1994年,在边境管理工作中,截获外逃外流案件81起135人,捕获俄特3起3人。

  1995~2005年,中俄关系逐步走向正常化,两国领导人互访频繁,地区间友好往来不断,俄罗斯为改善经济状况,通过采取减免生活必需品关税、提高海关办事效率、放宽商人过境限制等措施积极为对华边境贸易创造有利条件,民间贸易十分活跃,边境地区以往的紧张形势得到较大缓解,边界形势呈良好态势。随着中俄关系的改善,俄情报机关调整对策、变换方法,通过经贸往来、旅游团组、招募劳务、华侨探亲、抓捕越界生产作业人员等合法途径搜集有关情况,以合法掩护非法,以公开掩护秘密,派遣活动手段更加隐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