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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边防检查和控制工作

第一节 边防检查和控制工作



  一、查控工作

  1986年,为适应对外开放和口岸发展的需要,省边防局组建同江边防检查站,并进行了首航首检。全年各站共检查出入境人员28 255人次,其中旅客2 137人次,中苏铁路员工24 653人次,机组人员341人次,船员1 124人次,处理手续不符63人,检查中苏客货列车4 030列次,出入国境飞机29架次,船只76艘次。检查进出口货物1 386 657吨,种牛395头。绥芬河边防检查站的货检量超过百万吨。

  1987年,在中苏边境地区贸易额逐年扩大、入出国境的货物、交通运输工作不断增加的情况下,为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边防检查大胆创新,年初首次实行“警犬助检”,通过实践验证取得成功。7月初,公安部边防局在绥芬河边防检查站召开了部分省、区边检部门领导参加的“警犬助检”现场会,并对使用警犬在陆地口岸助检的做法予以充分肯定。依法检查中外籍旅客1 631人次,过境铁路员工27 350人次,船员1 168人次,机组人员33人次,船舶107艘次,飞机3架次,列车4 397列次,货物1 099 719吨,进口木材7 200立方米,检查出手续不符69起240人次。

  1988~1990年,全省检查出入境人员、交通工具由1988年的45 946人次、6 747辆(列、艘)次,增加到1990年的218 721人次、33 185辆(架、艘、列)次,分别上升4.76倍和4.91倍。广大边防民警发扬敢打硬仗、严守国门的精神和一丝不苟的严谨作风,连续较好地完成各项边检任务。

  1991年,各边防检查站正确把握严格检查管理与对外开放服务的关系,在坚持质量的同时提高工作效率,受到出入境人员的赞许。全年共检查出入境中外籍人员451 392人次,检查监护出入境船舶4 273艘次,火车3 162列次,机动车47 754辆次,飞机402架次。口岸查控工作取得突破性成绩,查获偷渡团伙2起20人,完成交控任务2起2人,处理各种手续不符435人次,阻止入境270人。

  1992年,全省坚持严格把关,搞好服务精神,推进边检工作改革。取消不必要的工作环节,加快验放速度;加大对沿边开放城市的倾斜,加强了黑河、绥芬河边防检查站的勤务配备,保证了口岸的畅通;开展文明执勤、礼貌服务活动。检查入出境人员1 292 995人次,机动车辆103 159辆次,火车3 074列次,飞机757架次,船舶7 772艘次,查获偷渡案件20起108人,截获企图在口岸外逃人员4起4人,查找移交和遣返非法滞留俄方不归人员8起19人次。查获边控分子4起4人,依法处理手续不符504人,组织入境人员349人次。同年11月,在侦破“6.13”特大团伙偷渡案中,一举将44名偷渡分子包括一名“蛇头”全部抓获,缴获非法所得人民币20万元,美元4.5万元。经公安部批准,给黑河边防支队支队长李炳庆、副支队长孙建国、爱辉边防大队副大队长张宝山记二等功。

  1993~1995年,各边检站将查控诈骗、贪污、泄密人员及反偷渡工作为重点,注重分析线索,制定查控方案,采取人查与技术查控相结合的措施,不放过一点蛛丝马迹,取得突出成绩。全省共检查入出境人员近380万人次、交通工具297 454辆(列、艘、架)次,依法处理手续不符520人,阻止入出境391人,查控在控人员16人,查获偷渡案件162起842人。

  1996年,省边防局组织官兵认真学习《中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等有关法规,提高边防检查队伍执勤能力。全年共检查入出境人员1 237 660人次,检查出入境交通工具104 705辆(艘、架、列)次,其中火车3 087列次,飞机1 536架次,船舶10 227艘次,汽车89 855辆次。严密口岸查控措施,在黑河、绥芬河出入境人员、车辆多的口岸,实行了电脑查控。在其他出入境流量少的口岸,要求边防检查人员背熟记牢重点控制对象,经双人验证无误后放行。全年查获边控对象11起11人,查处违犯出入境管理法规人员329人次。

  1997年,全省检查出入境人员1 461 192人次,交通工具106 340辆(列、艘、架)次。发现在控对象16人,其中涉嫌经济犯罪2人,刑事犯罪14人。查获偷渡252人,其中10人以上偷渡团伙9个,捕获蛇头11人。由于全年边防检查业务工作突出,绥芬河边防检查站、饶河边防检查站、萝北边防检查站被评为全省边防业务工作先进集体。

  1998年,检查出入境人员1 212 534人次,交通工具103 554辆(架、艘、列)次,其中,火车4 269列次,飞机1 719架次,船舶10 668艘次,汽车86 898辆次。查获在控24人,查获偷渡45起171人,接收遣返346人,处理手续不符687人。

  1999年,检查出入境人员1 532 387人次,交通工具120 555辆(架、艘、列)次,其中,火车4 736列次,飞机1 560架次,船舶13 521艘次,汽车100 738辆次。查获在控24人,查获偷渡34起100人,接收遣返464人,处理手续不符484人。

  2000年,检查出入境人员2 033 097人次,交通工具154 413辆(架、艘、列)次,其中,火车4 880列次,飞机1 740架次,船舶16 540艘次,汽车131 253辆次。查获在控29人,查获偷渡73起168人,接收遣返514人,处理手续不符920人。

  2001年3月,公安部长春反偷渡工作座谈会议后,省委政法委组织召开了由13个地、市政法委书记和公检法主要领导及公安边防部门共400余人参加的全省反偷渡工作会议,成立了由省委政法委综治委牵头的,以省民航、公安、检察、法院、外事、交通、海关、边防、司法、民政、妇联、工商、劳动、外经贸、民委、教育、旅游、铁路等18个厅局级单位为成员的省反偷渡工作领导小组,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省综治委主任唐宪强任组长,省政府副省长、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综治委副主任王东华和省委政法委副书记徐申田、省公安厅厅长陈永才任副组长,省公安厅副厅长王小溪和边防局局长朱万义等18人任领导小组成员。省反偷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边防局,主任由边防局副局长曾滨担任。全省各级公安边防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与成员单位的协作配合,清理遣返非法入境外籍人员57人,查获偷渡案件123起174人,通过侦查抓获偷渡组织运送者12人、协助他人非法入境者7人。报请检察院批捕4人,判刑4人,取保候审9人,检查出入境人员2 184 093人次,检查出入境交通运输工具155 242辆(艘、架、列)次,查处违法违规案件460起643人。查获边控对象13人,其中不准入境1人,非法组织成员1人,涉嫌走私、诈骗等刑事犯罪分子7人,其他边控对象4人。共破获偷渡案件148起238人,批捕17人。抓获“蛇头”15人,哈尔滨边检站加大反偷渡工作力度,破获偷渡案件125起147人。

  2002年,省边防局制定《黑龙江省公安厅反偷渡联合行动工作方案》。成立以主管厅长任组长,边防、国保、治安、刑侦、出入境、技术、法制等7部门参加的“北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全省“北方行动”的指导、协调和重大案件的督办。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地点在边防局。各地市也都根据省反偷渡领导小组的要求迅速成立了反偷渡领导小组,并全面开展行动。4月22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地毯式”统一清查行动,全省共抓获朝鲜非法入境人员393人,破获偷渡案件10起44人,抓获“蛇头”5人。在集中行动期间抓获265名“法轮功”分子。加强与外省反偷渡协作,联手打击偷渡活动,抓获辽宁总队协查的偷渡组织者1人、内蒙古总队协查的朝鲜非法入境人员2人。全年共检查入境人员2 249 238人次,检查出入境交通运输工具167 038辆(艘、列、架)次,共接收边控文件1 956份,查控电报7份。查获边控和协查对象30人。查获偷渡35起50人,接收遣返45人,查处各类违法违规人员329人。本年,各边防检查站积极开展“文明执勤热情服务,树边防警察形象”活动,积极调整工作思路,强化窗口服务意识。3月1日,在哈尔滨、绥芬河口岸正式设立了“中国公民通道”,加快了验放中国公民的速度,在社会各界引起强烈反响。哈尔滨边防检查站在第十届“哈洽会”期间开辟了参会代表专用通道,极大地方便了与会人员,受到赞扬。

  2003年,全省地方检查出入境旅客员工2 206 278人次,交通工具169 553辆(艘、列、架)次,查获各类违反出入境管理法规人员542人。查获在控对象22人。共破获偷渡案件48起,抓获偷渡分子121人(含组织运送者31人),其中,哈尔滨边防检查站查获偷渡案件36起60人,分别占全省总数的77.1%和51.2%。

  2004年,在国务院及公安部的统一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开展了维护边境地区稳定暨反偷渡专项行动。历时5个月,共破获偷越国境案件30起,抓获偷越国境人员69人,组织运送者23人;查获涉嫌炸鱼的摩托艇4艘,收缴“三无”船只58条,拆除、焚毁私自搭建的地窝棚144处;破获刑事案件19 787起,其中重大案件8 714起,特大案件71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7 911人;查处治安案件18 981起,处罚14 578人;破获贩毒案件11起,缴获冰毒1 058克,收缴毒资13.3万元;破获涉枪案件2起。各地公安机关共出动警力11.4万人次,车辆6.1万辆次,清查各类公共场所2.36万处,出租房屋4.67万户,清查外来人口和重点人口17.3万人次。破获朝鲜人非法入境案件191起,抓获朝鲜非法入境人员196人。省公安厅召开全省维护边境地区稳定暨反偷渡工作总结表彰电视电话会议。对16个打击边境地区违法犯罪活动暨反偷渡专项行动先进集体和57名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总队司令部侦察队被评为专项行动标兵单位,3人被评为专项行动标兵,8人荣立三等功,3人被评为专项行动先进个人。6月,省边防局边防检查处和边境管理处联合下发《关于切实做好第十五届哈洽会期间公安边防工作的通知》,积极调整警力部署,全面落实18项便民利民措施,进一步简化参会人员出入境查验手续,创造宽松的通关环境。会议期间,共检查来自俄罗斯、日本、韩国、美国等国家和港澳台地区的人员21 213人次,其中入境10 999人次,出境10 214人次,圆满完成出入境边防检查任务。省边防局被中国哈尔滨经济贸易洽谈会组委会授予“突出贡献奖”,哈尔滨边防检查站被哈尔滨市政府评为哈洽会先进集体,该站民警杨松被省政府评为第十五届中国哈尔滨经济贸易洽谈会先进个人,另有5人被哈尔滨市政府评为先进个人。全年,全省检查出入境人员2 997 819人次、交通工具196 668辆(艘、架、列)次、口岸过货812万吨,查获在控人员21人,依法查处手续不符人员501人。全年共查获偷渡案件123起,抓获偷渡人员158人,接收遣返41人,侦办专案10起,抓获104人,其中组织运送者28人。成功侦破部局督办的“12.06”偷渡大案,查获偷渡人员50名,有15名组织运送者被起诉,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新华社、《人民日报》等十几家媒体对此作了专门报道。

  2005年,全省边防验放出入境人员3 597 014人次,交通运输工具200 851辆(艘、架、列)次,查获在控对象21人,发现查处违法违规出入境人员338人。绥芬河边检站验放出入境人员占全省总数的34%,连续多年位居全国现役边检站前列。破获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境案件8起,抓获组织者、运送者10人,企图偷渡人员46人。全省偷渡活动得到有效遏制,反偷渡工作得到省综治委好评。黑河边检站查获A级边控对象帅建伦,受到公安部、部边防局领导表扬。


  二、历年查获的重要边控对象

  1991年6月26日,哈尔滨边防检查站在检查SU-815次哈巴罗夫斯克—哈尔滨入境航班时,查获了黑龙江省安全厅边控的一名苏联特务。

  1994年10月,港口边防检查站查获省公安厅布控人员李寿永。

  1999年3月26日,哈尔滨边防检查站在检查CJ602次哈巴罗夫斯克—哈尔滨入境航班时查获公安部布控的不准入境的俄罗斯籍边控对象PRIKHOOKODMITRI和FRALOVAVALERIA。3月29日,绥芬河边防检查站查获3本辽宁省公安厅“3.26”护照被盗案所吊销的照本,为案件侦破提供了重要线索。

  1999年7月20日,哈尔滨边防检查站在检查CJ602次哈巴罗夫斯克—哈尔滨入境航班时,查获公安部布控的不准入境的俄罗斯籍边控对象NESTERNKOIRINA。

  2000年9月26日,哈尔滨边防检查站在检查CJ602次哈巴罗夫斯克—哈尔滨入境航班时,查获公安部入境管理局布控的不准入境的俄罗斯籍边控对象ALEXEISEDOROV。

  2002年4月1日,虎林边防检查站查获省公安厅交控涉嫌走私的俄罗斯籍边控对象PORKHALOSERGEY。该人涉嫌走私珍贵动物制品,按交控单位要求将其移交哈尔滨海关走私犯罪侦查分局。12月9日,哈尔滨边防检查站查获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边控对象咸承国,将其移交哈尔滨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同月13日,哈尔滨边防检查站在对CJ683次哈尔滨至汉城航班旅客实施出境边防检查时,查获广东省公安厅边控对象崔京淑。该人涉嫌经济犯罪(涉案金额120万元人民币),将其移交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公安分局。

  2003年6月14日,绥芬河边防检查站查获一名省公安厅交控对象刘俊英。该人涉嫌绑架事件,移交牡丹江市公安局处理。7月11日,绥芬河边防检查站查获一名省公安厅边控对象靳有东。该人涉嫌敲诈勒索被移交山东省高青县公安局。7月29日,萝北边防检查站查获公安部交控的3名俄罗斯籍不准入境人员MASLOVAOXANA、ANNAIVACHTCHENKO和TATIANAMELNIKOVA。7月31日,黑河边防检查站查获公安部交控的3名俄罗斯籍不准入境人员NEDBAYTATIANA、KOITSOVAOLGA和LYSENKOGAINA。

  2004年3月17日,牡丹江边防检查站查获浙江省杭州市国家安全局交控的中国籍边控人员洪伟青。
6月10日,同江边防检查站查获边控对象展文波。其社会身份为长春市工商局稽查分局局长,涉嫌参与黑社会组织犯罪被边控。7月31日,绥芬河边防检查站查获公安部交控对象姜杰。该人涉嫌经济犯罪,经公安部六局批示,对其做阻止出境并扣留证件处理。

  2005年6月14日,萝北边防检查站查获有危害国家安全嫌疑的黑龙江省安全厅边控对象GUMIROVVITALIVALERIEVICH。11月17日,黑河边防检查站查获山东省公安厅和辽宁省公安厅同时交控的涉案1.36亿元人民币的公安部A级逃犯帅建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