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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安检工作

第二节 安检工作



  安全检查是航空安全保卫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确保民航客机安全飞行的关键环节之一。安全检查工作的职责是通过对乘坐班机的旅客及其携带物品进行检查、对飞机实施武装监护,以防范和打击敌对分子阴谋劫机、炸机以及危及民用客机飞行安全的各种破坏活动,保障民航客机和旅客生命及财产安全。

  1986年,根据民航事业的发展,年初组建了牡丹江机场安全检查站,并于3月5日正式开始检查。全年各站共检查旅客126 347人次,检查行李物品185 305件,监护飞机1 429架次,查出危险品2 686件,查获手续不符63起。为提高执勤能力,边防局针对公安检查工作中急需解决的问题和工作中的难点举办了公安检查工作短训班。全省各边境行署、市、县公安局边防局科长和30个公安检查站的站长共54人参加集训。圆满处置了“八.七”事件。1986年8月7日,由哈尔滨飞往广州的4632次航班波音“707”客机被劫持,两名劫机者孟林、张忠军企图自杀毁机,服毒后点燃了随身携带的柴油和酒精。后火焰被扑灭,两名罪犯被制服,在送往医院的途中毒发身亡。根据公安部的指示,查明情况后做结案处理。事后,哈尔滨阎家岗机场安全检查站加强和完善了安检措施:确定重点检查对象,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检查,科学组织勤务,进一步严密岗位责任制。

  1987年,各机场安全检查站加强了基础业务建设,提高了反劫机能力。普遍绘制了机场平面图,修改补充了反劫机应急预案,进行了各种情况下的模拟演练,提高了快速应变和紧急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各单位增配了电警棍、警绳、械具、防爆器材等。全年共检查旅客15 943 152人次,监护飞机2 149架次,检查手提行李物品225 399件。查出手续不符105起,禁止登机7起。查获危险品1 362件,其中手枪6支,子弹113发,匕首64把,易燃易爆物品58起,及时发现并消除了不安全因素,为中共“十三大”的胜利召开做好了安全保卫工作。

  1988年,监护飞机2 023架次,检查旅客166 610人次,手提行李物品244 074件,查获违禁物品1 401件,其中手枪2支,子弹105发,匕首34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270件。

  1989年,共检查旅客3 160 555人次,监护飞机2 799架次,查出手续不符283起,禁止登机36人。查获危险品2 036件,比1988年增加45.3%。

  1990年,在全省整治边境秩序总体作战工作中,5个机场安全检查站进一步制定完善了各项检查措施,严格三级领导带班责任制,落实双人验证、开包(箱)岗位责任制,增强了安检工作运行机制。共检查旅客206 238次,监护飞机3 083架次,检查手提行李物品30 263件,查获违禁物品1 399件,查出手续不符400人,为旅客做好事452件,收到表扬信226封。

 1991年,在“哈洽会”等重要时期,各机场安检站充实现场警力,严密检查程序。全年检查监护飞机4 088架次,检查旅客317 719人次,分别比1990年增多20.8%和40.4%。查出手续不符353人次,其中补办放行256人,禁止登机97人次。检查手提行李物品47 074件,查获违禁物品1 009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