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刑事化验
第二节 刑事化验
化验工作的主要业务范围是毒物化验、司法物证化验和法医物证化验。全省公安刑事化验工作,是随着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稳定形势的发展,适应刑事侦查破案需要发展起来的。引进运用HP5988A型气质联用仪、乌津GC-9AM相色谱仪、OV-260型紫外光谱仪、液相色谱仪、红外光谱仪、气相色谱仪等国际先进仪器设备和必要的化验器材,对侦破案件中常遇到与犯罪有关的物证及其附着物,如金属碎块、泥土成分的分析; 对纸张和纤维的检验; 染料、颜料、墨水、油脂、污垢、斑迹和印泥的化验; 爆炸物品的化验等。通过对中毒者的胃内容物、血液、呕吐物、排泄物、剩余食物及容器等进行化验,做毒物定量分析。
1986年,哈尔滨天鹅饭店失火烧死外国人案; 1987年,双鸭山开往齐齐哈尔的98次特快列车爆炸案;1995年,鹤岗市“12.8”特大杀人案件。相关公安机关刑事技术化验部门,参与了现场勘查和化验工作。
1996年6月21日,饶河县五林洞乡野外发现1具尸体,尸检中在死者体内检出氰化物,确定为中毒死亡。经县公安局工作,查获犯罪嫌疑人,在其身上搜出白酒和一包白粉沫,经化验是氰化钾,犯罪嫌疑人对投毒供认不讳。
1998年5月6日,漠河县小学生王越在上课时突然口吐白沫昏迷,抢救无效死亡。经化验,在其胃内容中检出有机磷农药,确定是一起投毒案。根据线索,公安机关将王越的继母抓获。
1999年2月4日,在牡丹江蓝天宾馆入住的温学飞昏睡不醒,随身携带的1.6万元人民币不见了。经化验在其喝剩的饮料中检出了安定,确认为是一起麻醉抢劫案。公安机关将目标锁定在与温同室的李某身上,抓获李某后,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