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刑事照相
第三节 刑事照相
1986年,在侦破震惊全国的“三张”杀人抢劫特大案件中,省、地、县三级刑事技术照相工作人员参加了全部案件的现场勘查,进行了跟踪照相和录像,不但为侦查破案提供了证据和线索,还积累了案件的照片和视频资料。
1987年,公安厅刑事技术处和铁路公安局、双鸭山市公安局对双鸭山开往齐齐哈尔的98次特快列车爆炸案、哈尔滨亚麻厂特大爆炸事故、双鸭山坠桥特大伤亡事故进行了现场照相和录像。
1991年,公安厅、齐齐哈尔市、讷河县三级公安机关刑事照相部门,参与了贾文革团伙特大杀人系列案件现场勘查的拍照、录像。
1992年3月15日,哈尔滨动力农业银行发生挖洞入室盗窃128万元人民币特大案件,公安厅、哈尔滨市公安局刑事技术部门对现场进行了照相和录像,制作了大量现场和物证照片,编辑制作了刑事录像片,为破案提供了线索,为技术鉴定提供了条件,为诉讼和审判提供了证据。
1995年,鹤岗市南山矿发生的爆炸杀人抢劫;1996年,发生的爆炸杀人抢劫;1997年,五大连池市发生的持枪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案件。公安厅刑事照相科配合相关公安局进行了现场拍照和录像,为侦破案件提供证据和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