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政治思想教育
第一章 思想政治建设
第一节 政治思想教育
1986年,按照省委和公安部的指示精神,全省公安机关认真端正党风,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重点解决特权思想、刑讯逼供、非法拘禁、贪赃枉法等问题。进一步提高广大民警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坚持从严治警方针,促进了党风进一步好转。14个市、行署公安局,经市、地委检查,确认党风根本好转的有7个占50%;167个县(市、区)公安局,大部分实现了党风的根本好转。据12个地市统计,全省公安干警拒礼拒贿9 990人次,拒收礼金399 189元。
1987年,根据党中央开展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方针,组宣处编写了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加强公安队伍思想教育方案,下发到全省各地。组织干部深入到哈尔滨市公安局、佳木斯市公安局调查这项活动的开展情况,并通过专题报告的形式向全省推广。这年10月,党的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组宣处代厅党委起草下发了学习党的“十三大”精神的通知,并协助机关党委组织干部收看大会实况。印发有关机关干部学习“十三大”精神的《政工专刊》3期。根据省厅1987年队伍建设规划,有计划地总结一些基层所、队开展爱民为民活动的经验。先后总结了哈尔滨市花园派出所警民共建联防的经验,六顺派出所增强公安工作“透明度”的经验。全处共调查基层派出所17个,大多写出经验材料,编成一期《政工专刊》合订本,下发到全省公安派出所。
1988年4月,省公安厅召开全省公安队伍建设会议,此次会议的准备工作,由组宣处承担。组宣处对全省各地公安队伍建设情况进行了调查,发现一批典型。会上,哈尔滨市南岗分局、齐齐哈尔市龙沙分局、五常县公安局、海伦县公安局、哈尔滨市道外公安分局、东莱派出所等单位在会上作了经验介绍,会议表彰奖励了一批先进单位和个人。8月,厅机关召开全体干部大会,传达中共中央总书记赵紫阳关于反腐败问题的讲话,公安机关反腐败专项活动从此开始。会后,由厅政治部牵头制定全省公安机关反腐败斗争行动方案,并以省厅名义发出反腐败行动的号召,首次提出“为警清廉”口号。反腐倡廉成为队伍建设一项重要工作。为配合这项工作的开展,组宣处组织工作组到东宁县公安局和哈市东莱派出所调查总结拒腐防变的经验,为以后的学“二东”(东宁、东莱)活动打下了基础。10月,厅召开会议,听取伊春市公安局党委关于在公安队伍中实行目标考核,奖优罚劣的经验。随后,组宣处派人到伊春市南岔、翠峦等公安分局听取情况汇报,起草了伊春市公安局实行目标考核经验的专题报告,以厅文件下发,推动了目标考核工作在全省的开展。同月,省厅召开了全省公安队伍建设工作会议。针对队伍现状,会议提出严格教育,引进竞争机制,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整顿纪律作风,加强培训等加强队伍建设措施,使广大民警进一步树立为民服务的思想,增强为警清廉的自觉性。据统计:全年民警拒礼拒贿12 300余人次,为群众做好事165 000多件,收到表扬信13 000余封。省厅对全省14个市、地公安局领导班子进行全面考核,有三个市、行署公安局长被提拔为副市(地)级,有10个县局配备了副县级局长。对武警、消防、边防、警卫等46个团以上领导班子进行了考核并作了相应的调整。根据全省公安队伍建设会议提出的加强公安机关党的建设的部署,组宣处先后总结了哈铁公安局坚持对党员党课教育; 省农垦公安局利用屯垦戍边30周年展览,在党员中开展发扬“北大荒”精神教育; 哈尔滨市香坊公安分局六顺派出所实行党员挂牌服务; 哈尔滨市南岗分局花园派出所实行“三声四有五个一样”的做法等先进经验,进行大力宣传,促进了公安机关的党风建设。
1989年初,针对个别民警存在春节期间请客送礼等问题,开展广泛的遵纪守法、抵制不正之风的教育。当年春夏之交,针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思潮,在全省公安队伍中开展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坚决同党中央在政治上保持高度一致的教育。六七月间,组织学习反思公安工作; 十月份开展了形势任务教育。各地认真组织学先进、赶先进活动。牡丹江、鸡西两市开展了向一等功荣立者陈大章、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许建强学习活动。哈尔滨市、佳木斯市、大兴安岭等市、地及消防、交警组织了先进报告团。不少地方组织演讲会、研讨会,举办党史、法律、理论知识竞赛,采取多种方式对民警进行思想政治教育。
1990年,这一年的队伍建设工作主要抓了“四职三优”竞赛活动。为组织好这项活动,省厅决定全省公安系统将竞赛活动统一为“三学四职三优”竞赛活动。“三学”即:学东宁,建设过硬的队伍; 学刘平,做党的好干部; 学杨光,做雷锋式的好民警。“四职三优”的内容是“七赛七好”,即赛职业道德,比服务思想好; 赛职业责任,比执行政策好; 赛职业技能,比业务本领好; 赛职业纪律,比遵纪守法好; 赛优质服务,比社会信誉好; 赛优美环境,比服务形象好; 赛优异成绩,比社会效益好。这一年全省公安系统的“三学四职三优”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
1991年,全省公安系统的队伍建设紧紧围绕建设一支政治合格、组织纯洁、作风优良、本领过硬的公安队伍这样一个主题。全省抓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针对苏联、东欧解体,对广大公安民警进行了反和平演变教育。通过教育,树立起反和平演变意识和忧患意识,增强了党的观念,坚定了社会主义信念。二是开展学雷锋,增强为人民服务的意识。运用多种形式宣传公安队伍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增强民警的公仆意识。三是认真清理队伍,全省共确定清调不适合做公安工作人员754人,调离安置738人。内保队伍也进行了整顿,调离不适合人员610人。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全省公安系统还认真清理了“三乱”: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自查自纠。5月份,由哈尔滨、牡丹江、大庆、齐齐哈尔和大兴安岭的部分公安部门接受了省政府工作组的检查。
1991年10月6~10日,省委政法委在东宁县召开全省公安政法队伍建设现场会。参加会议共170多人,其中公安系统代表110人。会上制定了队伍建设三年规划,从1992~1994年,根据队伍的实际情况,每年有工作重点。分别定为“严格执法、文明服务年”“大抓素质年”“强化管理年”。1992年1月,省厅确定东宁县公安局、齐齐哈尔市铁锋分局、哈尔滨铁路公安分局作为思想调查联系点,全省聘请44名思想调查联络员,征集材料34份。从3月开始,对全省公安民警职级,参加工作年限和编制情况作了认真统计和全面核定,建立了警衔基础资料档案。组织全省公安机关学习邓小平南方讲话,制定了保卫改革开放、保卫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措施,通过各种形式的学习和讨论,以及交流学习体会,使广大民警加深了对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一百年不动摇的认识。这一年队伍进行了全面整顿,严整警容风纪,组织礼仪仪表训练,严格按《内务条令》管理队伍。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警务纠察,全省有专兼职警务纠察人员600多人,共纠察出违反警风警纪民警7 710人。
1993年,省厅制定了《黑龙江省人民警察正规化管理暂行办法》(五十条),对人民警察的行为规范、工作规范、执法规范做出了明确规定,使各级公安机关在队伍管理上做到有章可循。
1994年,为完成队伍建设规划第三年的各项任务,全省公安机关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年初在全省公安系统开展学习《邓小平文选》第三卷,开展新时期公安思想政治工作论文征集活动。结合全省实际,深入开展“三学”竞赛活动。在“三学”活动中,把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和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作为重点,着重解决公安民警工作上以管理者自居,行为上受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个人主义的影响。教育中采取成立理论学习中心组,利用党日党课,举办理论学习班,开各种座谈会、研讨会、讲演会、竞赛会,考试测验等多种形式,使受教育面达到90%以上。11月8~10日,省公安厅召开了全省公安队伍建设工作会议。会议以学东莱为主线,坚持从严治警,强化教育管理,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建设一支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公安队伍。会上提出1995~1997年队伍建设三年规划,部署学东莱、学东宁达标创优活动。出台强化队伍管理的六项规定。会议提出“狠抓队伍建设,向素质要警力、要战斗力,建一流的队伍,创一流业绩”的口号。出台了《人民警察人事管理工作几项制度》(试行),明确了队伍建设的领导责任制。
1995年2月28日,《人民警察法》颁布实施后,省厅举办了有85人参加的《人民警察法》师资培训班。之后,在全省范围内采取层层办班,以会代训等多种形式,使全省民警基本上轮训一遍。组织全省民警竞答《人民公安报》发表的知识竞赛题,有15 000多名民警参加竞赛。3月,结合省委、省政府在全省开展的改善经济发展环境的大讨论,结合公安工作,开展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中心意识”教育。根据1994年11月全省公安队伍建设工作会和前一年全省市、地公安局长会议的部署,按照《黑龙江省公安队伍建设三年规划》要求,在全省实行抓队伍建设“一把手工程”,层层建立责任制,使各级领导对队伍建设工作引起重视。广泛开展以学东宁、学东莱为重要内容的争先创优活动,重点加强了县公安局、城市公安分局和基层所、队的建设。年底,全省14个地、市及垦区公安局对所属的县、区公安局(分局)进行了全面考评。确定出首位公安局14个,末位公安局14个;对末位局领导班子成员进行诫勉谈话,并对2个末位局班子进行了调整。同时,县(市、区)局对科、所、队,科、所、队对民警也进行了全面考评,共确定末位基层所队504个,末位民警966名。
1996年,为了部署开展学济南交警和学“两东”,集中整顿队伍,于1月24~25日,省公安厅召开了队伍建设工作会议,全省14个市、地及8个系统的局长、主管队伍建设副局长、政治部主任、纪检书记和68个县(市)的公安局长、受到表彰的代表及省厅党委成员、厅直机关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共计270人参加了会议。
1997年,公安部确定了全国公安系统55个示范窗口单位(黑龙江省为东莱派出所和佳木斯巡警110报警服务台),省厅在全省公安机关中也确定了一批示范窗口单位。在进一步征求厅直各部门、各单位的意见,在多次召开座谈会、研讨会的基础上,推出了承诺制、公示制和评议制为内容的示范窗口单位创建标准。三年来全省县以上公安机关共评出“三学”(学东宁、学刘平、学杨光)先进集体1 511个,先进个人11 587名。其中34个县(市、区)公安局被评为公安系统学东宁先进单位,54名领导干部被评为学刘平优秀领导干部,147名民警被评为学杨光杰出民警。
1998年初,省厅下发了《黑龙江省公安机关开展学东宁,创造全省优秀公安局活动三年规划》。确定创建活动从1998年开始,到2000年结束。每年要有20个县(市、区)公安局(含市、地公安局刑警、巡警、交警支队)达到全省优秀公安局的标准。三年后,全省有60个县(市、区)公安局成为全省优秀公安局。同时,组织各地开展“当警察为了什么”和“学东莱学什么,怎样学”的大讨论,有针对性地对民警进行宗旨教育,使广大民警提高对学东莱意义的认识。
1999年,这一年以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为重点,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促工作、保平安的工作思路,把队伍教育作为重中之重来抓,进一步加大这方面的工作力度。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省厅以及市、地、县(市、区)公安局开展了“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为主要内容的党性党风教育,使领导干部经受一次深刻的党性锻炼。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得到增强,为做好全年的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按照党中央6号文件的要求,省厅加大了对市、地公安机关领导班子的协管力度,会同当地党委、政府对6个市、地公安局的领导班子进行了考核调整,使这6个市、地公安机关的领导班子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更趋合理。下半年,以深化农村派出所人民满意活动为重点,立项解决群众不满意的突出问题。将这些问题按照不同警种,不同部门一一立项,出台具体措施和办法,限期解决。与此同时,组织工作组对农村派出所的创建活动进行了考核和调研。
2000年初,公安部决定在全国公安机关开展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教育和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法制教育为内容的“三项教育”。省厅确定从2000年4月~2002年3月,在全省公安机关开展“三项教育”活动。省厅党委选择哈尔滨市公安局香坊分局、安达市公安局、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3个单位,先行开展为期4个月的试点工作。年底,对三年来创人民满意活动取得的经验进行了总结,并形成了《全省公安队伍建设工作典型经验材料汇编》。
2001年,队伍建设工作,主要是结合以抓“三项教育”活动为主线,开展创人民满意活动。配合省委政法委开展的“学创”活动,赴基层政法单位进行“学创”活动考查、调研。向检、法、司、安等单位学习经验,开阔思路。4月,组宣处派干部赴公安部修改牡丹江市局抓贯彻内务条令的经验材料,这一经验在全国贯彻内务条令座谈会上作了介绍。并以点带面推动了全省公安机关内务条令的贯彻实施。8月,结合“严打”斗争的新形势,组织召开全省部分市、地公安局加强“严打”期间思想政治工作座谈会。会后,对7个市、地的经验以严打专刊的形式编发,指导全省严打期间思想政治工作的开展。借鉴公安部“三项教育”百县综合考评办法,在以往考评的基础上,增加了测评和调查问卷的比重。每项考评内容都有不同形式的测评表和问卷表。考评内容上,在执法、统计、服务和内务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在全国百县考评基础上进行细化。采取从各市、地抽调骨干参加考评的方式,增加了考评的真实性,保证了考评工作的质量。
2002年,开展转变作风“回头看”活动,在县区公安机关开展“三项教育”“回头查”活动,在全省民警中深入开展创人民满意活动。通过在三个不同层面上开展活动,解决各自突出的问题,使队伍的作风建设在整体上有所突破。全年刊发作风建设简报38期。这一年省厅下大力气解决少数民警作风粗暴,对待群众“冷、横、硬、推”问题,仅哈尔滨市就检查各类案卷19 247件,发现和纠正错案4起,查处民警违法违纪59起72人。全省公安机关在专项政治工作中发现问题2 569个,整改2 348个,占91%。通过强化执法监督,加强基层窗口单位规范化管理,服务质量有较大提高。仅齐齐哈尔市公安局就收到工矿、企业和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服务于经济建设的感谢信、表扬信1 223封。10月24日,全省公安队伍管理规范化建设现场会在大庆市召开。会议交流了大庆市等10个单位的经验,观摩了大庆市局机关、萨尔图分局、杜蒙县局的队伍规范化建设。会上出台了《全省公安队伍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和《全省县级公安机关队伍管理规范化建设年度综合考评暂行办法》。会后,对全省公安队伍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提出了到2004年分三步走的工作步骤。年底各市、地对县级公安机关的队伍管理规范化建设进行了综合考评,排出了第一到末位的名次。省厅组织60人的工作组,对各市、地进行了综合考评,评出了全省优秀公安局,对末位公安局主要领导进行培训。
2003年,全省各级公安机关紧紧围绕公安部提出的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执法公正的队伍建议目标,坚持政治建警、从严治警、依法治警的方针,遵循队伍建设要真抓、早抓、主动抓的原则,全面推进公安队伍建设。在队伍建设上,建立行为规则和工作规范后,紧紧把握考评这个重点,构建以层级考核,兑现奖惩为主要形式,以突出绩效、重在激励为主要目的的省、市(地)、县(市、区)三级考评体系。明确提出既要考评民警,又要考评班子; 既要考评个人,又要考评单位; 既要考评队伍管理,又要考评业务工作。考评的主要范围是“队伍管理七项工作”,主要业务工作,执法工作以及党委、政府和群众的满意程度。把县(市、区)局考评结果评定为一、二、三、四级,民警参照公务员管理分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在考评过程中,各地公安机关普遍采取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界、人民群众及服务对象座谈会征求意见,设立意见箱,公布举报电话,发征求意见函,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共查出20个方面、2 600余条问题,然后发动群众进行整改。
2004年,队伍建设处以全面实施队伍管理规范化建设为载体,按照公安部“四统一五规范”的要求,制定《黑龙江省公安机关队伍正规化建设五年规划》下发全省。以基层一线和窗口单位为重点,以“人要精神,物要整洁,说话要和气,办事要公道”为目标,狠抓《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和《五条禁令》的贯彻落实。根据年初公安部出台的《2003年~2008年全国公安机关正规化建设纲要》(征求意见稿),组织人力,研究制定和出台了《2004年~2008年黑龙江省公安机关队伍正规化建设规划》(征求意见稿),对全省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指导思想、目标原则、工作任务、保障措施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制定民警行为准则,规范队伍管理工作体系和完善三级考评机制。推荐大庆市公安局在全国公安机关正规化建设山东现场会上介绍了经验。大庆市的经验通过公安部简报向全国公安机关进行了转发。当年,为全省公安队伍管理工作规范年,依据《人民警察法》《条例》《条令》和规章制度对队伍管理考评工作进行了规范。
2005年年初,省厅党委把全省公安机关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任务交给了队伍建设处负责。经厅党委批准,先后下发了《厅直机关先进性教育实施方案》《开展“万人评警”广泛征求意见工作实施方案》和《先进性教育整改方案》。组织撰写向中央督导组,省委先进性教育“回头看”检查组,省委先进性教育第11督导组,公安部、省委政法委的汇报材料26份,上报先进性教育活动总结材料11份,编发先进性教育活动简报33期。全省公安机关在先进性教育中开展的“万人评警”活动经验被省委先进性教育办公室转发,成为全省党员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一个亮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