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立功创模活动
第二节 立功创模活动
1986年,全省公安系统开展了学习10个先进单位活动。省厅作出了学习东宁县公安局、大庆市红岗区公安分局、哈尔滨市东莱派出所、通河县看守所、佳木斯市公安局收审所、密山县公安局刑警队、哈尔滨市交警支队道里中队、五常县公安局治安民警队、齐齐哈尔市消防3中队、国营星光机械厂保卫处10个先进单位的决定。提出了每年要有三分之一单位达到先进水平的要求。经过不到一年的努力全省2 200个基层单位达到了目标。组宣处认真总结在“十学”活动中涌现出来的牡丹江市阳明分局、哈尔滨市道外分局、哈尔滨市花园派出所、五常县公安局以及大庆董福纯、齐齐哈尔市邓德成等一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事迹,通过简报和内外宣传予以推广。年底,哈尔滨市香坊公安分局红旗派出所民警丁学宏与歹徒英勇搏斗身负重伤。省厅发出向丁学宏学习的决定,向公安部报请丁学宏二级英模称号。在同犯罪分子的斗争中,有8名干警牺牲,有49名干警受伤。
1987年初,省公安厅召开专门会议,对上年“十学”活动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了表彰。公安部政治部派主管立功创模的处长带队来检查立功创模工作。组宣处撰写了专题报告,汇报这项工作开展情况,公安部政治部工作简报刊发了黑龙江省开展立功创模的经验。吉林、辽宁、内蒙古等有关部门先后来黑龙江省学习、交流经验。大兴安岭“5·6”特大火灾过后,组宣处收集了当地公安民警抗灾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事迹,并授予荣誉称号。这年夏季,鸡西、鹤岗、佳木斯等地暴雨成灾,当地公安民警投入了抗洪抢险。组宣处派工作组到五常、巴彦等地参加抢险工作,发表了新闻报道,出了政工专刊,给抗洪抢险的有功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对在“3·1”哈尔滨亚麻厂粉尘爆炸重大事故中参与抢救与现场勘查有功公安民警的事迹进行了调查总结,给予了奖励。根据省文明办的要求,对全省公安系统警民共建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全省有警民共建点3 000多个,涌现出齐齐哈尔市交警支队、汤原县公安局、东莱派出所民警尹忠盛等先进单位和个人,报省委有关部门给予表彰。
1987年,获“十学”活动先进县公安局称号有21个,加上上一年,共计40个,已达县公安局总数的57.9%; 城市分局累计36个,占70.5%;科、所、队1 126个,累计2 042个,达69.9% 保卫处、科、股1 177个,累计达1 872个,达50%。活动中涌现出一批不畏艰险、不怕牺牲、克服困难,出色完成任务的好民警和英雄模范人物。全年因公牺牲和被犯罪分子谋害的民警13名,有135人在同犯罪分子和自然灾害斗争中光荣负伤。
1988年3月,鹤岗市东山分局派出所指导员田秀全在与身捆炸药的歹徒搏斗中英勇牺牲。组宣处接到报告后派出干部协同鹤岗公安局详细了解事件经过,随后对田秀全的事迹在内外进行广泛宣传。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厅发出向田秀全学习的决定,在全省公安战线掀起了学习热潮。后经组宣处积极推荐,被省民政厅追认田秀全为烈士,公安部授予一级英模称号。公安部首次在公安系统评比全国优秀公安局和全国优秀公安局长。组宣处派出三个工作组深入到各市、地、县调查考核历时一个月。总结收集了一批先进单位和优秀领导干部的事迹。经筛选报送公安部,后经公安部总评,哈尔滨市南岗公安分局局长李克、青冈县公安局局长吴振刚被评为全国优秀公安局长。1988年,是黑龙江省恶性暴力案件多发年份。3月,嫩江县座虎滩发生一家5口被杀的特大案件。第五天案犯在被追捕中自杀,办案民警立功受奖,省厅发去贺电。同月,驻哈空军某部一级飞行员在哈市南岗区被杀害,惊动中央高层领导,3月底哈市警方将犯罪嫌疑人从北京抓获,哈市局开了庆功大会,省厅给办案民警申报一等功。9月,哈市连续杀害民警的犯罪嫌疑人王某在香坊区被抓获,一举侦破重大案件多起,公安部发来慰问电,省厅给办案民警记功授奖。1988年,开展“十学”活动,提出实现省厅连续抓三年的目标和要求,全年又有2 100个单位进入“十学”先进行列,三年累计批准的“十学”先进单位达到6 000个,占总数的82.4%。
1989年初,省厅召开全省英模座谈会,参加座谈会的全省各地英模32人。会议期间,传达了公安部有关进一步开展这项活动的办法和建议。刘平、李克、吴振刚、谢清岱等英模代表介绍了在党的教育下自己的成长历程。3月份,松花江行署公安局局长朱百发、牡丹江阳明分局局长陈文章因多年超负荷工作,积劳成疾猝死在工作岗位上。组宣处搜集整理了二人生前的感人事迹材料,为二人请功,分别为朱百发、陈文章记一、二等功。1988年底,哈工大一名学生被流氓团伙刺死,引发哈工大等高校上万名学生到省政府游行,要求迅速破案,严惩凶手,保证人身安全。省厅刑侦部门与哈市局联合行动,于1989年初侦破此案,省厅协同哈市公安局对办案单位南岗公安分局和有功民警进行了记功、嘉奖。1989年春夏之交,我国政治局势出现了异常情况,一些人到天安门广场静坐示威。5月份受北京学潮影响,哈市一些高校学生上街游行示威。组宣处全处人员昼夜值班,连续转发公安部、省委有关正确处理学潮的电传通知,要求各地公安机关严格执行政策,不激化矛盾。“6·4”风波后,组织全省民警开展各项教育,受到公安部、省委的表扬。7月21日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制止动乱、维护稳定表彰奖励大会,会上表彰了公安战线制止动乱的先进集体34个和205名民警。
1990年,全省公安机关继续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各地组织学雷锋事迹报告团59个,巡回报告348场,受教育干警45 100多人。报告团不但在公安、政法系统内部演讲还到社会上去演讲,受到群众的高度赞扬。全省涌现学雷锋典型190个。哈市公安局于10月19日召开学雷锋活动表彰大会,树立了5个学雷锋先进集体标兵,18个先进个人标兵,32个先进集体,42个先进个人。组宣处考核推荐了先进集体和个人,考核了哈市花园派出所,为该所向公安部申请批准荣立一等功; 向公安部推荐杨光学雷锋先进事迹。杨光先后出席了全国公安战线、全国政法战线学雷锋事迹报告会,并被公安部授予二级英模。哈市花园派出所、齐齐哈尔市正阳派出所、佳木斯市安庆派出所、绥棱县公安局治安民警队4个单位,报请公安部批准为全国廉政爱民优秀公安基层单位,光荣出席了全国表彰大会。这一年全省公安干警为群众做好事11万余件,收到表扬信23 000多封、锦旗锦镜2 000多面。
1991年,根据厅领导指示,认真总结了东宁县公安局局长刘平和东宁县公安局的先进事迹,并上报到公安部,刘平被授予一级英模。黑龙江省委做出《关于开展向刘平同志学习的决定》。
1992年,通过全省公安系统开展“三学四职三优”竞赛活动,涌现出全国优秀公安局4个。全国公安战线集体一等功2个,集体二等功14个,集体三等功79个,集体嘉奖502人。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1人。全省政法战线“双学”先进单位4个,优秀领导干部3名。
1993年,是实施全省公安队伍建设规划的第二年,省厅将这一年定为“大抓素质年”。在前一年开展“三四三”竞赛活动的基础上,在全省进一步深入开展这项工作,及时树立了开展这项活动的典型。从1992年年底到1993年2月,采取自下而上,推荐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在全省公安系统评出30个1992年度学东宁、学刘平、学杨光的先进单位、优秀领导干部和优秀民警,3月份在全省公安局长会上进行了表彰奖励。这一年以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为雷锋题词三十周年为契机,在全省公安机关进一步开展学雷锋树新风活动。齐齐哈尔市正阳派出所、哈尔滨市革新派出所民警张雅君被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系统学雷锋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佳木斯市公安局桥南派出所被省委宣传部授予全省学雷锋先进单位。
1993年,有4个县(区)公安局被公安部评为优秀公安局。哈市东莱派出所、鸡西市看守所被公安部树为全国公安战线廉政爱民先进单位,有4个单位被省委政法委评为全省政法战线“双学”先进集体,有4人被评为优秀领导干部。
1994年,积极开展评优创先活动,全省有24个县(区)公安局局长被评为学刘平优秀领导干部,87名民警被评为学杨光杰出民警,有45名民警被评为全国优秀人民警察,有5个公安局5名领导干部、6名民警被评为全省政法双学先进单位和个人。
1995年,在总结前三年开展学东莱、学刘平、学杨光活动取得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做出了在全省开展为期三年的学东宁、学东莱争光创优活动,并制定规划和措施。7月上旬,省厅派出五个工作组对全省14个市、地公安局,34个县(市、区)公安局一些科、所、队学“两东”活动进行检查。为营造气氛,与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精神文明办联合组织了东莱派出所先进事迹报告团,在全省巡回报告。一些单位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组织学习“两东”事迹。全省上半年共组织科、所、队长380余人到东莱派出所学习。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等市请东莱派出所领导到单位做报告12次。
1996年,面对社会组织开展全省公安机关“双十佳”评选活动。要求各县(市、区)、各市(地)和省厅分别评出10个“我最满意的公安执法集体”和“我最满意的公安民警”。
1997年,为进一步探索新时期创人民满意活动的新形式、新方法,营造公安队伍争先创优的氛围,根据省委领导的指示,省厅会同省委办公厅对东莱经验进行深入调研和总结,组宣处写出了《扎根群众三十年,一片真情为人民》的调研报告。11月,东莱派出所被国务院授予“人民满意派出所”荣誉称号后,在对东莱经验进行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推出的示范窗口单位创建标准,向全省公安机关下发了《全省公安机关开展“学东莱,创建人民满意的派出所”活动的决定》。以开展“创人民满意”活动为载体,采取多种形式学先进、树典型,营造了公安队伍争先创优的氛围。
1998年年初,为了把创人民满意活动引向深入,在总结创建活动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当时县级公安机关和基层科、所、队开展创建活动内容不统一的实际,制定了“学东莱,创建人民满意派出所”和“学东宁,建设全国优秀公安局”两项活动的三年规划,明确了如何开展评比表彰、组织领导的有关事宜。3月,在充分调研、论证队伍现状,研究队伍建设新形势的基础上,确立了以开展“两学两创”活动为载体,努力建设高素质党和人民满意的能够跨世纪担当重任的公安队伍的目标。为了抓好落实,实行分阶段、积累式推进的方法,狠抓创人民满意活动的落实。总结出面向社会、开门创建的思路,通过多种形式向群众通报情况,根据群众的评价、意见和要求,找准存在的问题。配合创建活动,推行了承诺制、公示制、评议制为内容的警务公开制,确定了不同警种、不同部门的承诺内容,工作标准和服务规范。
1999年,“学创”活动把人民群众是否满意,是否为经济发展创造了宽松环境作为学创活动的根本标准。特别是加大了农村派出所的“学创”力度,先后总结推广了宁安、林甸、友谊、东宁等县公安局的经验,使农村派出所的服务作风、基础建设和规范化管理等方面都有了很大进步。
2000年,参照公安部有关记功奖励的规定,重新制定了《记集体二、三等功条件》和《记个人一、二、三等功的条件》。全省共表彰26个优秀公安局、300个创建人民满意科、所、队,20名优秀领导干部、100名优秀民警。
2001年,充分发挥表彰奖励的激励作用,审核表彰树立了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有18名领导干部被评为全省公安机关优秀领导干部,100个科、所、队被评为全省先进公安基层单位。
2002年,60名民警被评为全省优秀人民警察,16名领导干部被评为全省公安机关优秀领导干部,100个科、所、队被评为全省公安优秀基层单位。
2003年,各级公安机关以“立警为公,执法为民”为主题,广泛深入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大走访、大问卷,有力地促进了广大民警执法观念的转变,期间共走访群众107万余人,企事业单位4.1万余家,发出调查问卷37.5万余份,推动了“学创”活动的开展。“三项教育”结束后,东宁县公安局、讷河市公安局、大庆市公安局萨尔图分局被评为全国公安机关“三项教育”活动先进单位。哈尔滨市公安局“三项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伊春市公安局“三项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黑河市公安局“三项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及伊春市新青区、密山市、富锦市公安局“三项教育”办公室被评为全国公安机关“三项教育”组织工作先进集体。哈尔滨市香坊分局等31个单位被评为全省公安机关“三项教育”活动先进单位。尚志市公安局“三项教育”办公室等35个单位被评为全省公安机关“三项教育”组织工作先进集体。朱涛等113人被评为全省公安机关“三项教育”活动的先进个人。
2004年,省厅组织开展对市、地公安局的年度考评工作。从1月5日开始,组成了包括对系统公安机关考评的四个考评组,对全省13个市、地和6个系统公安局(处)2003年度重点工作进行考评。从6月初开始,在全省县级公安机关中开展末位评选工作,评选出全省优秀公安局26个,末位公安局7个。省厅制定《黑龙江省公安厅贯彻落实〈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奖励条令〉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奖励原则、奖励类别、奖励比例、审批程序、实施形式等。以第二十次全国公安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加强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为主线,完善以日常考评为主的三级考评机制,表彰树立一批群众典型,并涌现出李建发、于尚清、伊涛、曹海等一批先进个人。11月初,经申报,公安部破例批准齐齐哈尔市公安局民警于尚清为二级英模,队伍建设处与宣传处一道,开展对这一先进典型的宣传工作。12月初,队伍建设处领导赴齐齐哈尔参加授予于尚清为二级英模表彰大会,回来后形成了《于尚清同志先进事迹材料》,呈报省委政法委、省委宣传部,为下步加大对于尚清的宣传力度做好了准备。
2005年9月23日,经队伍建设处审核并报请厅党委批准,组成了由齐齐哈尔市建华分局民警于尚清、七台河市新兴分局民警李建发、双鸭山市公安局民警石长武等全省公安机关英雄模范立功代表团,由副省长、公安厅长王东华和政治部主任陈晓林带队,于25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接受胡锦涛、温家宝、曾庆红、李长春、罗干等党和国家领导的亲切接见并合影留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