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对贯彻落实公安部“五条禁令”工作开展专项督察
第四节 对贯彻落实公安部“五条禁令”工作开展专项督察
2003年1月22日,公安部宣布了“五条禁令”。23日,公安部督察局下发《关于对公安部“五条禁令”贯彻执行情况开展专项督察的通知》后,督察处先后组织5次大规模暗访,对各地贯彻执行公安部通知精神,执行“五条禁令”情况进行专项督察,推动“五条禁令”的落实。1月25~28日,省厅督察处组成暗访组,并抽调哈市局34名督察民警,对9个地、市、1个垦区公安局进行了暗访检查,共暗访了12个局机关,341个派出所、巡警、刑警、交警等基层单位,暗访调查了300余名民警、80余名民警家属和社会各界群众。2月5~11日,省厅督察处组织各市、地公安机关56名督察民警,对全省13个市、行署及系统公安机关在执行“五条禁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异地交叉暗访,共暗访检查了46个县(市、区)局机关,285个基层单位,460余家餐饮娱乐场所,发现各类问题37件,其中直接违反“五条禁令”的问题2件。省厅将暗访纪实及时反馈给基层公安机关,各地对在暗访中发现的问题,组织力量逐件进行调查核实,严肃处理。对违反“五条禁令”的拘留1人,辞退7人,行政记大过2人,行政记过6人,免职2人,行政警告3人。据统计,“五条禁令”发布以来,全省各级公安机关督察部门共组织开展专项督察活动3 942次,暗访2 983次,检查16 893个基层单位,检查民警75 327人次,现场检查枪弹库1 674个,枪支21 732支,暗访餐饮娱乐场所11 354家,路检路查机动车16 479辆,发现问题1 643件,发督察法律文书1 217份,现场查纠违反“五条禁令”46人。2003年8月19日20时许,牡丹江市公安局阳明分局阳明派出所民警初晓峰与朋友在一家烧烤店吃饭,喝了3瓶啤酒,然后驾驶牌照号“黑C-01451”的夏利车回家,在回家的路上违反交通规则,与交警发生争执,牡丹江市公安局督察队将其强制带离现场,经进行血液化验确定为酒后驾车,牡丹江市公安局将初晓峰予以辞退。
2004年初以来,督察处先后组织4次大规模暗访活动,对各地贯彻执行“五条禁令”情况进行专项督察,有力地推动了“五条禁令”的落实。全省各级公安机关督察部门共组织开展专项督察活动6 745次,出动督察警力12 100人次,检查7 618个基层单位,检查民警63 200人次,现场检查枪弹库965个,枪支8 732支。暗访餐饮娱乐场所7 960家,路检路查机动车6 479辆,发现问题1 127件,发督察法律文书384份,发现违令案件25起,涉及41人,追究领导责任16人,给予纪律处分的67人,辞退8人,开除2人。2004年10月25日,大庆市公安局督察队到肇源县调查一起上访案件,在鲇鱼沟渔场办公室将与社会人员赌博的肇源县公安局经保大队四中队中队长姜永泉、民警李安当场查获。按照干部管辖权限,将此案移交当地,肇源县纪委给予姜永泉、李安辞退处理,同时追究肇源县公安局经保大队大队长兰双军的领导责任。2004年4月29日,宁安市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贺喜友、副大队长李占云去海林市调查犯罪嫌疑人。中午海林市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朱志聪设宴招待贺喜友、李占云,并由经侦大队副大队长刘辛、国保大队内勤民警司凌云(女)、禁毒大队内勤民警王海洋(女)作陪。席间共饮用5瓶白酒和3瓶啤酒。牡丹江市公安局对刘辛、李占云予以辞退; 朱志聪行政记过,免职; 贺喜友、司凌云、王海洋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并给予海林市公安局政委杨海峰、主管局长赵化江、王宪斌、李令森、宁安市公安局主管局长刘连旺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