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一、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1988年8月8日,国务院批准实施的火炬计划明确把创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作为国家火炬计划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火炬计划的推动下,各省、市、自治区、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纷纷结合当地条件和特点,积极创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同年,经省委、省政府批准建立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哈高新区)。到1989年末,哈高新区入园企业23家,实现产值2 000万元。
1991年,经国务院批准哈高新区成为全国首批54个国家级高新区之一。当年,划定马家沟原机场内1平方千米、平房区1.9平方千米,共2.9平方千米范围为集中区,变企业原地起步为入区发展。同年6月,经省委、省政府批准辟建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哈经开区)。1993年4月,经国务院批准晋升为国家级经济开发区。哈经开区是全国49个国家级经济开发区之一,规划总面积10平方千米,下辖哈平路集中区和南岗集中区。
1992年10月31日,哈高新区一期工程正式竣工交付使用,入园企业达到259家,承担高新技术产业项目325项,投产251项,其中90%以上达到国际或国内先进水平。
1995年,哈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从最初的23家发展到888家,技工贸总收入、工业总产值、利税,在全国52个国家级高新区排名分别为第7、6、8位,晋升全国先进高新区之列。同年,全国高新技术产业大会在黑龙江省召开,国家领导人李岚清、李铁映、宋健与会。国家科委领导评价此次会议说,“哈高新区为全国高新区争了光,正了名,争了气!”。
1998年,由省科委牵头,省直有关厅局、有关市政府共21个单位为成员单位,组成发展高新技术园区专题推进组,副省长马淑洁任推进组组长。采取超常规措施,集中力量办大事,解决了制约高新区发展的一些热点和难点问题,促进了高新区的快速发展。同年,哈尔滨高新区在全国庆祝火炬计划实施10周年大会上,受到国家科技部的表彰。
2000年,哈高新区投资3 000余万元建立哈尔滨海外学人创业园,专门为海外留学人员来哈尔滨创业提供全方位全过程服务的专业孵化器,优选43家留学生创办的企业入园。2001年6月,该创业园被国家“三部一局”(科技部、人事部、教育部、外国专家局)认定为国家级留学人员创业园和留学人员创业园示范建设试点。创业园大楼建筑面积 8 800平方米。省政府和哈尔滨市政府不但在资金、服务等方面给予园区特殊的倾斜,还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政策:享受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外币注册企业享受“三资”企业优惠政策、入园留学生企业享受房租减免优惠待遇、软体企业享受软件开发企业优惠政策、留学生配偶及子女享受随迁、落户、入学的优惠政策、技术水平高、有产业化前景的项目可得到政府和园区的资金支持、在开发区购地建厂的企业可享受效益级差地价优惠待遇。7月,中共哈尔滨市委、哈尔滨市政府做出哈高新区和哈经开区管理机构合并的决定,12月,完成两区管理机构的调整和实质性合并,合并后统称为哈尔滨开发区。调整后对外仍挂哈高新区和哈经开区两块牌子,由一套人马对两个开发区进行统一管理,同时享有国家级经开区和国家级高新区的优惠政策。哈尔滨开发区党工委和管委会作为市委、市政府的派出机构,管理开发区的党务、经济、行政等事务。
2002年3月,哈尔滨市政府印发《鼓励在开发区创办科技企业孵化器的若干规定》,分21条规定哈尔滨开发区创办科技创业孵化器的条件等。5月,印发《关于鼓励在哈尔滨开发区创办科技企业孵化器的若干规定》。
2003年6月,黑龙江省印发《黑龙江省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和办法的实施细则》,分13条分别对高新技术范围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程序等进行说明,提出“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享受国家及地方规定的有关优惠政策”。12月,哈尔滨开发区管委会获得英国劳氏公司颁发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及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的认证证书,成为全国第一家通过“双认证”的国家级开发区。
2005年,哈尔滨开发区实现总规划面积23.9平方千米,其中,集中区面积19.7平方千米,主要分为集中区、政策区和科技园区三部分。集中区包括南岗集中区(5.6平方千米),迎宾路集中区(12.2平方千米)。同年,与原哈尔滨市动力区合建了机电工业园0.6平方千米,有12个项目开工建设。同年,高新区工业总产值535.1亿元,技工贸总收入634亿元,利税26.9亿元。
二、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1992年4月,经省委、省政府批准建立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大庆高新区)主体区。11月,经国务院批准为国家级高新区,大庆高新区是国内唯一依托石油和石油化工资源优势辟建的高新区。大庆高新区规划面积12平方千米,启动面积1.33平方千米,年底入区企业达到80家。1993年4月14日,国家科委在大庆举行授牌仪式,将“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牌匾授予该开发区。
1994年7月,经国家科委批准,分别在大庆石油管理局、大庆石化总厂建立宏伟化工园区和兴化化工园区,形成“一体两翼”发展格局。同年,林源园区启动建设,形成由主体区及宏伟、兴化、林源园区组成的“一区三园”发展格局。
1995年8月,“全国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会议暨第四次全国火炬计划工作会议”在大庆高新区召开。1996年7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鹏视察大庆高新区。1997年8月,大庆市委、市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快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1998年1月,大庆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被国家科技部批准为国家级创业服务中心。同年,大庆高新区在全国庆祝火炬计划实施10周年大会上,受到国家科技部的表彰。
2000年4月,大庆市委、市政府发布《关于在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行封闭式管理的决定》。8月,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江泽民视察大庆高新区。2004年9月,“大庆软件园”被科技部批准为国家火炬计划软件产业基地。2005年,大庆高新区工业总产值412.8亿元,技工贸总收入430.3亿元,利税24.3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