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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篇 科技机构 管理 服务

第八篇 科技机构 管理 服务


 
  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是省政府主管科技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经2000年机构改革,内设机构调整为11个,总编制86人。其主要管理职责为研究确定全省科技发展战略和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推动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全省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全省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负责归口管理科学事业费、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和科技外事经费等相关费用的预、决算等。黑龙江省13个市(地)均设有科学技术局,负责该市(地)科技管理工作。科技研究开发机构,经过科技体制改革,截至2005年,黑龙江省有中直科研机构23个,省属科研机构136个,市(地)属研究开发机构由1985年的140个调整为53个,县(市)属科技开发机构由1987年的28个调减为16个,高等院校研究与试验发展机构86个,大中型企业技术研发机构由1987年的225个减至184个,民营科技企业8 174家,形成了门类较齐全、学科领域众多、具有雄厚实力的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体系;黑龙江省拥有地方国有事业、企业五大类专业技术人员65.38万人(其中科技活动人员9万多人),中国科学院院士1人、中国工程院院士33人,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 412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 372人、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 176人。科技群众团体稳定发展,至2005年建立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协会及其省级学会(研究会)152个,市(地)科学技术协会13个,县(市)科学技术协会67个、区科学技术协会46个,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科学技术协会38个,企业科学技术协会574个,省科协联系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研究会)9 700多个,形成了覆盖全省的科协组织网络。

  科技管理方面,自1985年开始,黑龙江省以改革科技拨款制度、开放技术市场、改革科研单位管理模式和科研人员管理制度、支持和鼓励民营科技企业发展、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分流人才、深化改革、科研院所分类改革为重点,逐步进行运行机制的配套改革,引导科研机构和广大科技人员进入经济建设主战场。经过20年的改革,形成了企业发挥重要作用、多元化创新主体共同发展的体系结构,科研机构运行机制灵活高效,科技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更加紧密,为科技事业的发展积累了宝贵经验,为深化改革、推进创新体系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1988年,省委、省政府做出实施“科技兴省”(1992年改为“科技兴省”)战略方针的决定,1989年制定发布《黑龙江省“科技兴省”实施方案》,1990~2000年,实施“科教兴省”近、中期计划和六大科技系统工程及其18项标志性项目,取得了显著成效,给黑龙江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来了巨大变化。建立了《技术市场管理条例》《科学技术进步条例》《民营科技企业条例》《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等科技法制体系,以及科技体制改革、企业技术进步、科技经费、科技成果奖励、技术政策等方面的科技政策体系,为科技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规政策环境。黑龙江省先后制定《黑龙江省科技发展“七五”计划纲要》《黑龙江省1991~2000年科技发展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纲要》《黑龙江省科技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规划大纲》《黑龙江省科技发展“十五”计划纲要》,并为此制定年度计划付诸实施,仅“九五”“十五”期间共制定实施各类年度科技计划8 000多项,投入经费11.9亿元。科技经费投入持续增长,1990年全省科技活动经费支出总额10.37亿元,其中R &D经费1.93亿元,占全省国民生产总值的0.3%;2005年全省科技活动经费支出总额70.3亿元,其中R&D经费42.27亿元,占全省国内生产总值的0.8%。黑龙江省积极推进科技发展基地建设,至2005年,建立重点实验室53个(其中国家级重点实验室2个),中试基地46个,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8个(其中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4个),省级企业技术中心65个、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7个,初步形成了支撑科技发展的研究实验基地体系,为黑龙江省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奠定基地。20年来,黑龙江省取得了一大批科技成果,仅省科委(省科技厅)主持鉴定的科技成果共计3 576项。 为了鼓励广大科技人员的创新,制定发布《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奖励资金由1999年的70万增加到2005年的700万元,授奖数量增加到400项。1987~2005年黑龙江省共获得国家科技级奖励230项,1986~2005年黑龙江省共有4 009项科技成果获省级奖励。同期,黑龙江省累计申请专利55 499件,累计授权专利29 547件,占总申请量的53.59%。黑龙江省积极推进政府间国际科技合作的同时,大力开展民间科技合作与交流,科技合作形式发展到联合建立科研机构和实验室、科技合作产业化中心、科技园等多种实质性合作形式,科技领域扩宽到工业、农业和高新技术领域,通过国际科技合作引进了大量的国外人才、技术、设备、资金,提高了黑龙江省自主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

  科技服务方面,黑龙江省积极推广转化科技成果,1986~2005年共推广科技成果831项,新增产值221.69亿元,新增经济效益489.06亿元,创社会效益39.21亿元。1988年,黑龙江省成立省政府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1986~2005年,黑龙江省实现技术市场交易合同共计148 660件,合同成交额179.57亿元。黑龙江省以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点、难点、热点为重点开展软科学研究,“九五”和“十五”期间共组织实施315项,为政府决策提供了科学依据,其中32项成果获黑龙江省科技进步奖(二等奖5项、三等奖26项、四等奖1项)。科技情报研究与信息服务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获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1项,获黑龙江省科技进步奖三等奖5项,获国家科委全国科技情报(信息)系统优秀成果奖三等奖3项。1996年,建立黑龙江省科技信息网络系统并投入运行,截至2005年,该网先后建立并投放运行40多个大型公益科技网站,实现了包括科技公众网、科技业务网、科技办公网、科技资源库、科研条件平台等“三网一库一平台”的网络格局和良好运行模式。1994年,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成立生产力促进中心,1998年成立黑龙江省生产力促进中心,到2005年黑龙江省共建立生产力促进93家(其中国家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3家),各级生产力中心积极开展了咨询服务、技术服务、信息服务、培训服务、人才和技术中介、培育科技企业等,2000~2005年,全省生产力促进中心完成咨询服务8 339项、技术服务877项等。1986~2004年,黑龙江省科技出版社共出版各种科技图书4 655种,其中《精编小学生十万个为什么》一、二、三、四系列图书获国家“五个一”工程奖、《中国建筑美学》获全国优秀科技图书奖和国家科技进步奖三等奖(科技著作)。2005年,黑龙江省共出版发行178种科技期刊,其中,1993年有1种期刊获国家科技期刊二等奖、8种获三等奖、9种获优秀期刊奖;2002年黑龙江省有3种科技期刊获全国100种重点期刊奖。黑龙江省科协系统围绕企业技术难题开展了科技咨询,为众多工程项目进行了论证,帮助贫困地区兴办企业、为农民提供先进适用技术,帮助贫困地区脱贫,促进了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的发展。

  科学技术普及(以下简称科普)工作是中国科技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科协组织把科普作为主要工作,组织和调动广大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科普主力军的作用,坚持“因人施普”“因需施普”,为提高公民的科学文化素质服务。截至2005年底,黑龙江省已形成以省、市(地)、县(区)科协,系统科协,省、市(地)级学会,城市街道科协(科普协会),企业科协,农村乡镇科协(科普协会)、农民专业技术协会(研究会)构成的覆盖全省城乡的组织网络为载体,以各级科学技术馆站为重要活动阵地,以科普报刊、科普图书、科教影视、科普电子网络为宣传媒介,以科普大篷车、科普宣传车、科普音像制品为主要工具,以科普讲座、科技培训、科普展览、科普集市、科技服务为重要活动方式,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科普工作体系。全省以“科普之冬”“农民科技致富大王竞赛”“创建科普车间”和“创建城市科普文化广场”等活动为黑龙江省特色“品牌”,坚持经常在城市开展科普进社区、科技活动周和科普宣传日、科普讲座、创建城市科普文化广场等活动;在农村开展“科普之冬”“农民科技致富大王竞赛”“科技集市”、科技下乡等活动,举办中国农村致富技术函授教育,创建科普进乡镇,组建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等;在企业开展“讲理想、比贡献”(以下简称“讲、比”)、“厂会协作”“金桥工程”和创建“科普车间”等活动;在青少年中开展“科技创新大赛”“中学生数、理、化、微机等知识竞赛”“小发明、小制作”“生物百项科技活动”、学微机和科技夏(冬)令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