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财务收支审计 1986年,根据刘仲藜副省长在电话会议上提出的要求和省政府税收财务大检查办公室统一部署,省审计局对省物资局及其所属企业进行了财务大检查,查出违纪资金1335.8万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1.截留、隐瞒、转移利润;2.乱挤乱摊成本费用;3.擅自列决财产损失;4.漏缴税收和能源交通基金;5.应列未列各种经营业务收入等。审计机关提出以下处理意见:1.对省机电公司截留利润、乱挤乱摊成本、费用,应列未列的收入128.5万元,如数上缴财政;2.金属材料公司经营计划外钢材实现的利润234.8万元,扣除留利后上缴财政152.6万元;3.省燃料公司将哈港中转站实现利润90万元转给了六县,应如数冲回,全部上缴财政;4.省木材公司、省化轻公司、省建材公司应列未列的收入及利润额,分别为20.8万元、27.7万元、29.4万元,按规定列入决算,未缴款的都要缴款;5.省金属材料公司漏交的能源交通建设基金255万元,省燃料公司劳动服务公司漏缴的奖金税3.8万元,都要如数上缴。同年,按照审计署的部署,省审计局组织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安达等8个市县审计局,对其所属的哈尔滨锅炉厂、齐齐哈尔造纸厂、牡丹江电瓷厂、佳木斯北方机械制造厂、安达乳品厂等25户大中型企业1985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共查出有问题资金3253万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1.截留、隐瞒、转移国家收入;2.乱挤乱摊成本费用;3.化大公为小公,为集体让利;4.偷漏各种税金;5.低转成本、虚增利润;6. 乱拉资金搞基建等。对上述问题,各级审计机关分别进行了处理:1.对截留、隐瞒利润,乱挤乱摊成本费用以及偷、漏税等违纪资金,按规定上缴财税部门;2.对乱拉资金搞基本建设的,按资金渠道予以归还;3.对账目差错的进行财务调整。同年3月,根据审计署对抓好大中型企业审计的部署,为了摸清黑龙江省商业大中型企业在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研究改善经营管理和提高经营效益,省审计局组织全省9个市县审计机关,对20户商业大中型企业1985年执行财经纪律、财务收支、经济效益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查出由于违反财经纪律以及经营管理不善等原因形成纯属经营性潜亏1046万元,占20户企业现有利润总额的48.5%;有问题金额5410万元,其中违纪金额903万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1.经济核算思想淡薄,资金管理松散;2.经营管理不善,损失浪费严重;3.乱挤成本,乱列开支; 4.隐瞒转移收入,截留利税;5.虚列决算,盈亏不实等。审计机关提出以下建议:1.加强企业管理,把住进货关;2.加强业务管理,严禁在购销活动中牟取非法利润;3.加强资金管理,发挥资金效能;4.加强财务管理,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5.加强领导,发挥专业监督的职能作用;6.严肃财经纪律等。同年5~6月,根据省审计局审工托字[86]第2号委托通知精神,省审计局对海林钢铁厂1985年度财务决算进行了审计,查出有问题资金284.29 万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1.专用基金超支;2.没经批准列决盘亏;3.隐瞒盘盈;4. 虚增流动资金;5.多提折旧等。同年,按照省审计局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安排,省审计局对省粮油贸易公司1984~1985年9月底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有关问题可以追溯审计到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1.违反规定议转超,获得超购加价款;2.截留利润;3. 应列未列平转议差价收入;4.漏缴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20.42万元;5.亏损挂账3700万元;6.乱挤乱摊成本费用和营业外支出;7.违反规定购买禁控商品;8.会计基础薄弱,账务管理混乱,内控制度不健全,职责不清等。根据审计署的要求,同年8月开始,省审计局对中国土畜产品进出口总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1984、1985、1986三个年度的财务收支进行了审计,查出有问题资金2192.11万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1.截留收入,应收未收;2. 乱挤滥摊成本和开支不合理;3.乱拉资金购买职工商品住房;4.漏缴奖金税;5.资金管理混乱,结算不及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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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年3月,根据审计署和省政府1987年审计工作要求,省审计局组织42个地市、县审计机关,对74户供销果品企业1985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共查出有问题资金2200万元,违纪金额834万元,经营性潜亏1147万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1.经营管理不善,商品损耗,损失浪费224万元;2.核算不实、盈亏虚假;3.乱挤成本、乱列支出363 万元;4.资金管理松散,不合理资金占用额过大等。在这次审计中,审计机关查出3起贪污案、6起行贿受贿案,涉及7个单位9个人,金额4.51万元,其中万元以上大案2起。针对省供销企业存在的问题,审计机关提出以下建议:1.加强进货管理,提高经济效益;2.建立健全企业内控制度,落实经济责任制;3.健全资金管理,挖掘资金潜力;4.提高财会人员素质,加强财会基础工作等。同年4~6月,根据审计署的要求,省审计局对中国粮油进出口总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1984、1985、1986年3个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共查出有问题资金514.34万元,其中违纪资金478.64万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1.存在少报、截留国家收入现象;2.乱摊费用,乱列支出;3.超发补贴和滥发实物;4.以提高野味价格的方法,弥补野猪经营亏损;5.漏缴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和奖金税等。审计机关提出以下处理意见:1.对于应缴国家财政收入的153.11万元,予以收缴;2.对于少报收入的77.97万元和财税大检查中自查出的多转成本的200万元,调整决算。同年,按照全国审计工作会议精神要求,省审计局组织全省73个地、市、县的审计机关,对123户商业经营工业品大中型企业进行了全面审计,其中:五金部门52户,百货部门37户,纺织品部门15户,糖酒批发、供销贸易等部门19户,共查出违纪资金1705万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1.截留国家收入294.8万元;2.乱挤滥摊成本,乱列营业外支出262万元;3.减免税收,造成国家少收税金25万元;4.经营成果不实483.36万元;5.行业不正之风比较严重;6.企业管理混乱,损失严重等。审计机关提出了深化企业改革,搞活商业经济;加强企业经营管理, 提高经济效益;加强审计监督,为发展全省商业经济服务等建议。1987~1988年,根据审计署[1986]214号文件精神、审计署(87)审授通工字第37号通知要求、审计署(87)审综字第215号通知要求、省审计局审中三通字(1988)第38号要求,省审计局组织开展了对哈尔滨船舶修造厂、黑龙江省测绘局、黑龙江省卷烟销售公司、哈尔滨卷烟厂、哈尔滨炼油厂、中国石化销售公司哈尔滨分公司、哈尔滨有色金属供应站、东北轻合金加工厂等单位1986年度财务收支审计;黑龙江省烟草原料公司1986年和1987年度财务收支审计;黑龙江省邮电管理局、富拉尔基发电总厂、镜泊湖发电厂、国家地震局工程力学研究所、东北内蒙古煤炭工业联合公司基本建设局、鸡西煤矿机械厂、林源炼油厂、大庆石油管理局采油三厂、大庆石油化工总厂、哈尔滨铁路局等单位1987年度财务收支审计;机械电子部第四十九研究所1987年和1988年上半年财务收支审计。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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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上述20户企业存在一些共性问题,审计机关提出以下建议:1.加速资金周转;2. 加强财经法纪的宣传教育;3.加强财务管理,建立健全内控制度;4.加强会计核算基础工作,降低成本消耗,提高效益,挖掘企业的内部潜力;5.发挥财会和内审人员作用,努力提高业务素质等。1988年4~7月,按照审计署工作安排和省审计局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省审计局对西林钢铁厂1987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共查出违纪资金1197.54万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1.违反税法规定,漏缴各种税款63.17万元;2.违反成本管理条例,扩大开支范围98.68万元;3.成本不实、虚列利润435万元;4.利用往来账转移隐瞒资金101.68万元;5.化全民为集体,账外联营利润34.11万元;6.挪用生产性资金,用于非生产性开支241.41万元;7.违反国家财务规定,挥霍浪费34.39万元;8.私设“小钱柜” 39.34万元;9.违反物价管理规定,获得非法收入64.87万元;10.占用流动资金,搞计划外基本建设和购置设备84.85万元;11.现金管理混乱,账款不符;12.固定资产管理混乱等。
1989~1992年,全省各级审计机关以财务收支审计为基础,向企业内控制度、经济效益等方面延伸,以行业审计和经济效益审计为主。
1993~1998年,全省各级审计机关采取了财务收支和效益审计相结合的方法,重点开展了对国营预算内工交重点企业、国有工业地方骨干企业、百货批发站系统和商检局、烟草工业企业、烟草商品流通企业、石化企业、工业股份制企业,以及没有改制的国有工商企业资产、负债、损益审计,并向企业内部管理和效益延伸。1993年,省审计局组织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对国营预算内工交重点企业财务收支进行了审计。这次审计选择了转换经营机制试点企业、盈利下降、亏损增加的大中型企业和市县骨干企业76户,分属于煤炭、制糖、化工、建材、纺织、酿酒等行业。审计重点是企业盈亏真实性、资产负债、利润、工资、奖金分配情况,并向内控制度和经济效益延伸。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1.各种潜亏、损失挂账3.31亿元;2.国有资产没有达到增值标准,企业后劲不足;3.经营管理不善造成损失浪费5026万元;4.技改投资效益低;5.因外部环境因素影响了企业经济效益3530.9万元等。审计机关提出了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提高技改投资效益等建议。1994年,省审计局组织开展了对煤炭、制糖、化工、建材、乳品纺织等66户预算内工交重点企业资产、负债及损益情况的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1.国有资产流失2.71万元;2.流动资金严重不足,企业资金滞死25000万元;3.企业不合理负担加重;4.虚增利润1800万元,少报亏损1500万元;5.企业增亏、潜亏严重;6.三分之一的企业已经“空壳”等。对上述问题,审计机关做出了处理决定,并提出了整改意见,有些问题得到了解决。省审计局编发的《黑龙江省三分之一企业已经“空壳”》信息被中央办公厅采用。
1995年4~5月,按照审计署和全省审计工作计划安排,省审计局组织齐齐哈尔等8市审计机关,对黑龙江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及其所属8个分局1994年至1995年3月末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共查出违纪资金190.7万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1.漏缴税款; 2.收入挂账;3.挤占、乱列商检业务支出;4.费用超支挂账;5.购置和变卖固定资产未作处理。审计机关依照有关法规分别进行了处理,并提出了23条整改意见。同年,围绕企业大量亏损这个黑龙江省经济生活中的“难点”问题,省审计局组织部分审计机关,在全省范围内对亏损数额较大的制糖、纺织等行业中的37户亏损大户企业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1.亏损不断增加,增亏减利1.9亿元;2.国有资产以各种形式流失1.5亿元;3.负债过度,有24户企业已经“空壳”;4.损益不实,隐瞒亏损1.5 亿元;5.资金死滞7.7亿元。审计机关在分析原因的基础上,提出了加大企业改革力度; 帮助企业清理历史债务;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强化企业内部管理等建议。
1996年,省审计局组织各级审计机关对74户国有工业企业1995年度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了审计。这74户企业主要是石化、建材及轻工、电力等地方骨干企业。审计共查出违纪资金1.26亿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1.存在盈亏不实情况;2.国有资产流失4104万元;3.企业资产负债率高达83.38%,偿债能力弱;4.资金存量不活;5.扩大再生产的投资效益不高;6.固定资产、产品、物资、计量准确度等方面管理较差等。审计机关提出以下建议:1.结合贯彻落实国发[1996]16号文件《国务院关于整顿会计工作程序进一步提高会计工作质量的通知》要求,对企业会计核算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和监督,对企业年度会计报表逐步实行由注册会计师鉴证,以保整会计决算的真实性。2.对以物抵债问题,应制定相应的规定和办法,加强监督检查,使企业认真贯彻《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保证国有资产的完整。3.从扎扎实实学邯钢中推动企业走出困境等。
1997年4~5月,根据审计署审授综[1997]72号授权审计通知书和《1997年烟草行业审计方案》,省审计厅对黑龙江省海林卷烟厂、穆棱卷烟厂2户烟草工业企业,黑龙江省海林烟草供销公司、穆棱烟草供销公司、穆棱市烟草公司、宁安烟草经销公司和鸡东烟草经销公司5户烟草商品流通企业1996年度财务收支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税费缴纳和征收不规范。1.企业漏缴税费,没有做到应缴尽缴。7户企业均存在漏缴小额税费问题,漏缴税费金额31万元。其中有3户企业漏缴所得税5万元,2户企业漏缴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15万元,3户企业漏缴印花税7万元。2.企业欠缴,税务部门欠征税费。7户企业中有3户存在欠缴税费问题,共计欠缴税费2843万元。其中:增值税729万元,所得税1952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154万元,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8万元。3.企业被多征收税费。7户企业中有3户存在多征税费问题,共计多征收税费1365万元。(二)工资性收入超发现象比较普遍。1996年7户企业中有6户工资发放不符合原则,有4户工资发放超过上级核定的工效挂钩基数。(三)个别企业存在“三产”占用国家资产问题。在7户烟草企业中,有2户存在不收或少收资金占用费问题。(四)企业管理上还存在薄弱环节。1.有5户企业存在不良资产344.15万元,其中3年以上应收账款3.42亿元,不良存货1.25万元;2.有的企业会计核算采用计算机账与手工账同时核算,而计算机与手工账相互脱节,手工账记载不及时、不完整;3.有的企业会计科目使用不规范, 核算内容不正确,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财务通则的要求;4.有的企业会计业务处理不及时,如已报废、卖出的运输设备未及时作账务处理等;5.有的企业固定资产分类不清楚,致使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基数不准,影响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准确;6.个别企业财务部门对成品库的监管力度不够,成品库没有产成品明细账及保管卡片,产成品入库手续不健全。(五)有关部门及个人侵占企业利益,占用企业资金现象比较严重等。1.借用企业资金长期不还;2.个别人向金融部门贷款让企业担保,造成企业担保责任损失;3.当地政府出台政策,向企业集资摊派费用。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省审计厅分析了产生问题的5条原因: 1.企业多缴或少缴税费随意性大;2.超发工资,分配上向个人倾斜;3.“三产”占用国有资产;4.企业资金被实权部门占用;5.烟草作为中直企业受审计管辖权的限制,审计监督不力。审计机关提出4点建议:1.烟草行业作为纳税大户,应不断增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和严格执行各项财经制度的自觉性;2.深化烟草部门内部企业改革;3.税务部门在执行税法上要职责到位,做到应征尽征;4.发挥中央、地方审计机关两个积极性,加强对烟草行业的审计监督。同年5~7月,为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落实国务院提出促进粮食企业“四分开一并轨”的实施,更好地发挥国有粮食企业主渠道作用,省审计厅组织13个市地审计机关,对北安、绥化、呼兰、密山、勃利、铁力、阿城、萝北、集贤、甘南、富锦、海林13个市县粮食局及所属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了就地审计,参加审计人员120人,共审计了粮食企业248个独立核算单位,审计资产总额76.9亿元。审计发现粮食企业存在7个方面问题:1.采取虚报盈利的手段,瞒报亏损1.56亿元;2.落实省政府1991年10号令《黑龙江省国家粮食征购暂行办法》不到位,呼兰、集贤等6市县,1993~1996年自行增加系数10 万吨,平转议价差2037万元,没有返给农民,变相增加农民负担;3.各级政府行为增加企业负担1.1亿元;4.挤占挪用粮食企业流动资金3.24亿元;5.国有资产流失19.98亿元; 6.经营管理不到位,商品资材等物资损失达7569万元;7.查出企业违纪违规资金7.18亿元,其中违纪资金1.03亿元。针对13市县粮食企业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机关提出了“加快企业经营机制转换,确立企业要以经济效益为中心的观念”“实行政企分开,还企业自主经营权”“把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作为经营者的基本内容,严格考核,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等48条建议。通过这次行业审计,既对粮食企业摸清了家底,审透问题,找到症结,提出建议, 又推进黑龙江省粮食企业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得到了省政府的肯定。
1998年,根据审计署统一部署,省审计厅组织开展了对全省石油化工、轻工纺织、机械、冶金、电子、交通、电力、建材等行业14户工业股份制企业1997年度资产、负债损益情况的审计。14户股份公司中:上市公司4户,非上市公司10户。这些企业运营的特点是:1.都是从国有大中型企业改制而成的。2.基本实现了产权清晰、责权明确、政企分开,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奠定了基础。3.企业内部管理机制得到改善,生产经营活动的控制制度基本建立,企业对国家、参股法人及广大股民的责任意识增强,市场风险和竞争意识进一步提高。4.通过公开发行股票,变分散资本为规模资本,变国有企业为社会公众公司,推动了资本和生产的社会化。5.通过对相关企业的收购、兼并和重组,实现了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和资本结构的动态调整。6.通过股市融资,发育了资本市场,打破了企业单纯靠国家财政、银行贷款的体制,促进了金融资本与产业资本的结合,壮大了企业的经营实力和规模,提高了经济效益。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一)外部环境与企业改革不同步。1.法定授权、委托关系不顺。2.公司干部交叉任职,互相牵制;3.部分非上市公司组织机构不健全。4.利税上交关系不顺。5.个别权力部门对股份制公司的摊派或变相摊派时有发生。(二)股份公司内部运营不规范。1.非上市公司“三会”管理不规范,大部分非上市公司没有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运作。2.注册股本金不实,14户企业中,有6户股本金不实,占审计户数的43%,不实股本2719万元。3.所有者权益不清。企业在改制和资产重组过程中,产权不界定,所有者权益模糊,资产不评估或低估少估,产权不履行移交手续,无偿使用国有资产等问题发生额达1.1亿元。4.筹集资金使用效果不好,原因有6个方面:一是投资决策失误;二是一些产业进入调整期,产品刚投产就受到市场供求失衡的冲击;三是合资对方不履行投资承诺,造成资金缺口;四是项目可行性论证不足,对前景和发展趋势预测不准;五是多元化投资冲动,使投资难以产生预期效益;六是个别企业对控股投资不参与管理,造成损失。(三)国有资产潜在流失,流失的主要原因:一是管理体制改革滞后,责、权、利模糊不清;二是国家没有规范国有资产流失处罚规定,在国家和企业利益发生冲撞时,吃亏的往往是国有资产;三是个别政府及企业的主管部门,在抓企业扭亏增盈时,仍然使用计划经济的管理手段,行政命令式地给企业下达硬性盈利指标,部分企业完不成利润指标,就人为地将亏损后移,潜亏挂账。(四)配股、融资功能不足。在审计的4户上市公司中,有2户企业始终达不到国家规定的配股标准,失去了配股资格。审计机关提出如下建议:1.加速企业股份制改造的步伐;2.加大国有资产的监管力度;3.落实公司法,理顺好几个关系;4.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5.提高资产质量,恢复配股功能;6.解决上市公司“壳”资源利用问题等。
1999年,根据审计署的统一要求,省审计厅组织部分审计机关,对全省22户没有改制的国有工商企业1998年度财务收支真实性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22户企业平均资产负债率高达99%,平均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仅为12%。审计查出违纪违规资金5.55亿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资产、负债、损益不实;潜亏挂账逐年增加;国有资产流失加速,流失率达到88%。对上述问题,审计机关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和制度进行了处理、处罚,并提出如下建议:1.转变观念,加速改制,提高企业经济效益;2.增加信心,创造条件,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步伐;3.加强对国有企业的有效监督;4.坚持市场导向原则,搞好长期发展规划;5.提高财务部门核算手段,转变核算方式等。同年3~6月,按照黑龙江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省审计厅对黑龙江省电力开发公司、进出口公司、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机械进出口公司、对外投资总公司、粮油集团公司、油脂公司、饮食服务贸易(集团)总公司、牧工商联合总公司1998年度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了审计,查出资产不实率为0.54%;负债不实率为0.75%;所有者权益不实率为1.64%;损益不实率为27.78%; 违纪违规资金9545.3万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1.经营收入萎缩、利润大幅度下降; 2.核算失真现象普遍;3.资产负债率高、潜亏数额大;4.投资效益差等。审计机关分别向各有关公司提出了相应的整改建议,并依据有关财经法规对违纪违规问题进行了处理。
2000年,按照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省直公司审计的要求,以摸清省直公司家底为目标,省审计厅组织各级审计机关,对省外经贸厅、省粮食厅、省医药管理局、省贸易厅、原省电子厅、省机械厅、省煤炭工业管理局、省物产(集团)总公司等单位所属的105户省直集团公司、346个下属公司进行了审计,共查证核实资产223.6万元,查出违纪违规资金24.5万元,向司法机关移送经济案件线索9件,向纪检监察部门移送案件线索12条,向省政府上报专项审计报告11篇,审计信息177篇,引起省政府领导的重视。省长宋法棠在上报的审计材料上做出重要批示,要求有关部门落实审计建议,尽快整改问题。同年,省审计厅及哈尔滨、绥化市审计局,对省外经贸厅所属19户公司1994~1999年末资产、负债和1999年度损益情况进行了审计和调查,查出违纪违规资金3.97亿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1.经营萎缩、亏损增大;2.资产负债率高;3.潜亏数额大;4.欠缴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等。审计机关依据有关财经法规,对违纪违规问题进行了处理,并向被审计单位提出了相应的整改建议。同年,省审计厅组织部分市审计机关,对省粮食厅所属14户公司1994~1999年末资产、负债和1999年度损益情况进行了审计,查出违纪违规资金2.71亿元,资产不实率27.6%,负债不实率37%,所有者权益不实率80.8%,损益不实率101.8%。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1.企业亏损严重;2.资产负债率过高;3.潜亏和损失数额较大;4. 长期投资收益差;5.普遍欠缴失业保险金等。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有以下方面:1.省粮食企业经营体制和经营模式仍然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2.对一些投资项目缺乏管理或管理不到位,盲目投资,资金被有关单位长期占用、分割,投资项目内部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3.公司内部制约机制不健全,管理混乱,财务部门对经营业务的部门管理失控等。审计机关提出如下建议:1.政府及有关部门应继续制定能促进粮食企业体制改革的政策,深化企业内部改革;2.企业主管部门要帮助各公司在企业管理上狠下功夫,尽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3.各公司要结合审计结果,开展一次清产核资工作等。
同年,省审计厅和鸡西市审计局,对黑龙江省贸易厅所属17户企业1994~1999年度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进行了审计和调查,查出违纪违规资金7392.7万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1.资产、负债、损益不够真实;2.资产负债率过高,结构不合理;3.经营萎缩,亏损增加;4.会计核算普遍失真;5.潜亏数额大等。审计机关分别向有关企业提出了整改建议,并依据有关财经法规对违纪违规问题进行了处理。同年,省审计厅组织大庆市审计局和省医药管理局内部审计机构,对黑龙江省医药管理局直属6户公司1994~1999年末资产、负债及1999年度损益情况进行了审计和调查,查出违纪违规资金8622万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1.公司经营萎缩,亏损加大,国有资本亏空严重;2.负债经营,资金滞死,企业发展举步维艰;3.财会基础工作较差,会计信息失真等。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有以下方面:1.企业包袱沉重,竞争乏力;2.缺乏现代经营理念,企业改革步伐相对滞后;3.制度执行不严,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弱化;4.政策调整给企业带来的负担一直未得到妥善解决。审计机关提出如下建议:1.转换经营机制,调整经营策略,进一步深化企业改革;2.政府及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支持国有医药行业的发展;3.强化医药市场管理,促进合法公平竞争;4.深入贯彻《黑龙江省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加大国有资产的监管力度等。
同年,省审计厅组织市地审计机关,对省电子厅所属电子物资、电子工贸、电子器材、电子计算机、双振电子技术开发5户总公司及其23户分公司1994~1999年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一)家底已空,负债沉重。截至1999年末,5个总公司审前账面资产总额3.57亿元,负债总额3.7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为负数1322万元,累计亏损总额6812万元。经审计确认实际资产4.86亿元,其中不良资产1.89 亿元,占实际资产的38.8%。实际负债5.16亿元,其中银行贷款1.75亿元,占实际负债的33.88%;其他负债3.41亿元,占实际负债的66.12%。5个总公司,不良资产已经吃掉全部银行贷款;国家所有者权益出现负数2987万元,平均资产负债率106%。(二)国有资产流失严重。5个总公司国有资产流失1.81亿元,国有资产流失率50.77%。主要表现在:1. 亏损严重,累计金额达6812万元,占流失资产总额的37.6%;2.大量应收款形成呆账,金额达3638万元;3.未提未还银行贷款利息3346万元,占流失资产总额的18.4%;4.企业改制不规范,财产划转及联营期间经营成果分配明显有失公允,给企业造成损失2542.8万元;5. 库存商品盘亏以及存货中冷、背、呆、滞、毁损等商品损失,金额达1294万元;6.为其他单位提供贷款担保,事先考察不够,事后监督管理不到位,给企业造成损失487万元。(三)会计核算失真。5个总公司财务部门不按《会计法》和《会计准则》规定记录会计业务,虚假记账、虚假核算问题普遍。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责任不清,企业管理弱化;二是经营观念落后,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三是财务管理薄弱,核算水平不高。审计机关提出以下建议:1.根据电子行业5个总公司经营现状,区别情况,采取改制、重组、破产的方式帮助其脱困;2.加强企业管理,规范财务核算;3.调整经营观念,扩大市场销路等。省审计厅审计省电子所属公司的审计报告上报省政府后,王先民副省长作了重要批示,要求省电子厅落实审计建议。
同年,省审计厅组织市(地)审计局,对省机械厅所属机械设备进出口公司等5个资产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公司1994~1999年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进行了审计,并责成省机械厅内部审计机构对10个资产额在5000万元以下的公司进行了审计调查。审计和调查的15个公司全部属于商品流通企业。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资产质量差,不良资产多;企业亏损严重,经营状况普遍不好;财经法纪观念淡薄,违纪违规问题多等。审计还发现个人涉嫌侵吞公款、诈骗钢材、骗取银行贷款等经济犯罪线索3件,涉案金额890万元。审计机关在分析了原因的基础上提出如下建议:1.政府部门转变职能,增强为企业服务意识,为企业营造良好发展环境;2.企业要转变经营观念,提高管理水平,建立符合市场要求的经营激励约束机制;3.加快推进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等。同年,省审计厅组织市(地)审计局,对省煤炭工业管理局所属的中国煤炭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总公司、黑龙江省地煤工业(集团)总公司、黑龙江煤炭基本建设公司、黑龙江大成实业公司4个总公司及其所属的53个分公司1994~1999年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进行了审计。审计的4个总公司,主要从事对外经济技术合作、进出口贸易、国内外工程承包、煤炭经营、地质勘探设计等业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1.截至1999年末,4户总公司决算报表虚增资产2039万元,资产虚增率5.2%;2.不良资产1.72亿元,占实际资产的44.3%;3.虚增负债2117万元,负债虚增率7.5%;4.少计国家所有者权益78万元;5.注册资本金不实,差错率69.4%;6.沉淀和死滞资金1.72 亿元,占资产总额的44.4%等。审计机关提出了采取重组方式利用“壳”资源;采取有效措施解决资金问题;健全各项制度,改善经营管理等建议。同年,省审计厅组织齐齐哈尔市审计局和黑龙江省物产(集团)总公司的内审机构,对省物产(集团)总公司直属12户公司1994~1999年末的资产、负债和1999年度损益情况进行了审计和调查,查出违纪违规资金25694万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1.企业财务数据失真;2.企业经营效益大幅度滑坡, 亏损严重;3.多数企业资不抵债,部分企业已终止经营;4.对外投资损失数额较大;5.企业管理漏洞较多等。审计机关提出以下建议:1.区别企业的不同情况,分别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快集团总公司改革的步伐;2.积极清理企业往来,减少国有资产损失;3.加快企业内部改革,转换企业经营机制;4.力争将企业离退休人员和下岗人员全部进入社会保障体系等。同年,省审计厅对黑龙江省路桥建设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路桥总公司)1999年度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1.潜亏1009.02万元;2.不良资产3710.35万元;3.账外资产3520.19万元;4.经济纠纷占用资产1492.7万元;5.资产总额不实1.16亿元;6.负债总额不实9836万元;7.所有者权益不实2296万元;8.利润总额不实322万元。审计机关提出如下建议:1.以公路桥梁施工业务为主体,积极发展路桥特许经营、设备租赁、房地产开发、金融证券、工程设计监理等产业;2.坚持用现代企业制度对企业进行改制,使国有企业轻装上阵,国有资产不断增值;3.进一步完善财务核算工作,充实和加强财务审计力量,加强对基层单位的财务监督力度等。同年,根据省委企业工作委员会的提请,省审计厅派出审计组,分别对鹤岗矿务局、双鸭山矿务局、七台河矿业精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有关年度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了审计。对鹤岗矿务局2000年1~4 月资产、负债、损益情况审计发现:2000年4月份的资产总额比1999年减少1.44亿元,资产负债率为71.9%;亏损4733万元,资本保值率为97.8%,没有达到保值。存在的主要问题是:1.长期投资管理不到位;2.业务招待费超支数额大;3.部分会计核算业务不规范;4. 漏缴各种税金;5.少计当期收入790万元;6.应体现未体现当期利润967万元;7.少计当期费用146万元;8.多计当期费用190万元;9.形成新的潜亏7164万元。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历史遗留问题多,企业包袱重;应收款项拖欠数额大;三产项目效益差;企业办社会负担重。审计建议:加快企业改革步伐;给予政策扶持;宏观控制煤炭生产等。对双鸭山矿务局1997年8月至2000年4月资产、负债、损益情况审计发现:1.企业资产负债率达到90.53%;2.企业亏损10.99亿元,比上级主管部门下达指标(补助收入)超亏7.94亿元;3.资产保值率49.62%,没有实现保值增值;4.会计报表反映企业的财务收支不真实, 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不真实。存在的主要问题是:1.漏缴税金1967.9万元;2.漏缴矿产资源补助费1995.2万元;3.挤占、挪用国家专项资金3.92亿元;4.管理粗放,损失大;5. 会计核算不真实;6.维检费、福利费、招待费超支1.31亿元;7.占用国有资金;8.销售管理不善;9.拖欠职工工资;10.欠缴职工养老保险金。针对存在的问题,审计机关提出以下建议:1.加大企业改革力度;2.转换经营机制;3.对企业的呆坏账、潜亏挂账分别进行批复处理;4.在政府采购中对矿务局拓宽煤炭销售市场进行倾斜,帮助协调省内用户解决陈欠, 以缓解企业资金紧张的困难;5.省政府帮助企业剥离其社会职能,减轻企业负担等。对七台河矿业精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995~2000年10月末资产、负债、损益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1.资产质量差;2.销售费用支出额度过大;3.劳务费支出额度过大,直接和间接支付个人及中介公司比例过高;4.销毁账目和凭证;5.招待费使用情况没有按规定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6.抹账物资损失较大;7.一、三产业损失较大;8.质量管理和计量管理较差;9.决策失误,造成资产闲置;10.滞留、占用个人养老账户保险基金;11.资金总量不足,影响了企业的生存、稳定和发展;12.企业社会负担重等。审计机关依据有关法规对违纪违规问题进行了处理。
2001年,省审计厅组成审计组,对鸡西矿务局1998~2000年10月末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鸡西矿务局2000年10月末全部资产总额59.6亿元,负债总额64.7亿元,所有者权益负5.1亿元,1~10月亏损3亿元,累计亏损27.6亿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资产质量低下,流失较大;资产负债率达到109%,净资产已成空壳; 企业办社会负担沉重等。审计机关提出以下建议:1.解放思想,转变观念,转换企业内部经营机制;2.加快企业改制重组的速度;3.加强抹账结算的管理;4.制定移交企业办社会职能的办法;5.加大高科技产品的比重等。同年,根据年度审计计划安排,省审计厅对哈尔滨市松花江奶牛场2000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就有关问题追溯到1999年9月末, 延伸到2001年1月末。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1.经营成果核算不实,多计、少计利润;2. 随意调增固定资产;3.企业亏损数额大,潜亏严重;4.大陆和台湾合资项目问题多;5.购入二手设备损失大;6.核算不实等。审计机关提出如下建议:1.转变观念,进一步深化企业内部改革;2.完善监督控制体系,建立现代企业制度;3.调整经济结构,盘活存量资产;4. 理顺财务管理,加强会计核算;5.开拓销售市场,严格销售经费管理;6.及时足额交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金等。2002年1~9月,根据《审计署关于印发2002年授权地方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计划的通知》要求,省审计厅组织12个地市审计机关,对黑龙江移动通信公司本部(含哈尔滨市)、12个地市移动通信分公司和4户直属企业2001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在审计中审计机关采取了“三统一分”的审计办法,即:统一审计方案,保证质量; 统一实施时间,保证同步;统一处理处罚,协调一致;分别组织实施,明确责任。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1.少缴各种税金304.05万元;2.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86.49万元; 3.未及时上缴各项应交款98.94万元;4.对固定资产界定划分不清;5.未经评估、批准自行处理资产;6.基本建设超计划投资;7.有的直属企业合并会计报表及会计报表不真实等。针对查出的违纪违规问题,审计机关依据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做出了相应的处理处罚; 对管理及核算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以下建议:1.加强系统财会人员专业培训;2.强化对直属企业的检查指导;3.规范核算;4.完善固定资产管理;5.控制开支标准等。同年,省审计厅对黑龙江省信息产业厅及直属行政事业单位2001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1.所属部分地市监测站经营的三产项目,以转租和承包形式发包给个人,致使个别项目出租和承包资金收缴不力,三产效益不佳;2.财务报账制度执行不到位;3.个别财务人员业务能力及责任心不强,致使账账、账表、账实不符等。审计机关提出以下建议:1.加强对三产项目的管理;2.加强财务管理,定期对所属单位财务核算进行检查,规范财务管理,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3.定期对财务人员进行财经法规和业务技能培训,加强对财务人员的管理,使财务核算工作更加规范等。同年,省审计厅对黑龙江省龙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线路分公司2001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存在长期投资无收益;管理和核算不合规等问题。审计机关提出以下建议:1.对长期投资应进行经济活动分析,采取措施,提高投资回报率;2.严格按照《公司法》及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规定进行资产重组;3.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和核算;4.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5.定期对财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财务人员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等。
2003年,根据审办发[2003]40号《审计署关于印发2003年度授权地方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计划的通知》要求,按照审计署授权审计范围,省审计厅组织部分市、县审计机关,对全省83个市、县(市)邮政局2002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虚增本年利润355万元;2.漏提漏缴税费105万元;3.超固定资产投资计划64万元;4. 潜亏资金4.9亿元;5.不良资产835万元;6.邮政业务发展结构性矛盾日渐突出等。审计机关依据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做出了相应的处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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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4~6月,依据《审计法》规定的审计程序,省审计厅派出审计组,在测试内控制度健全有效可以依赖的基础上,对审计方案确定的重点内容,按照金额抽查70%的方法,对黑龙江省油田开发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油田公司)2003年度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进行了审计,对有连续性的重大违纪问题追溯了以前年度和延伸了本年度。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1.挤占成本费用12.15万元;2.应分未分配股利62.33万元;3.损益不实19.32 万元等。审计机关依据有关规定作了处理处罚,并提出如下建议:1.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建立健全公司内控制度;2.加大对控股公司的财务监管力度,定期进行经营核算跟踪分析;3.在对油料开发和流通市场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加强油料投资项目管理,搞好风险评估,不断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等。同年,省审计厅组成审计组,对黑龙江省京连粮食销售有限责任公司1999~2004年6月粮食财务挂账及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1.少计收入10.48万元;2.多计费用80.17万元;3.未履行审批手续处置资产884.61万元;4.违反结算规定,超限额支付现金64.16万元;5.没有如实反映银行开户情况,资金收支存在疑点;6.依据不足支付大额费用335.43万元;7.不良资产3000.59万元。审计机关提出了加强财务管理,及时核算收入、费用,严格执行制度规定,真实反映企业盈亏等建议。同年,省审计厅组成审计组,对黑龙江省交通征费稽查局和大庆市道路运输管理处龙凤运输管理站2003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1.超标准列支费用26.38万元;2.应缴未缴各种税款0.49万元;3.擅自扩大开支范围71.24万元; 4.预算外资金未纳入财政专户存储25.88万元;5.乱挤乱摊费用17.48万元;6.违规挂账65.2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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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根据审计署统一部署,省审计厅组织各级审计机关,对中国石油黑龙江销售分公司及其存续公司进行了审计。审计时限和内容为1998~2003年财务收支及其相关活动、重大经济决策及资本运营情况,审计单位有中国石油黑龙江销售分公司本部及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等18个市级分公司,黑龙江高谊销售分公司、黑龙江运输销售分公司、黑龙江润滑油销售分公司等8个直属公司,2个驻外公司,以及部分县级公司,审计企业个数占中国石油黑龙江销售分公司总企业数的75%;审计调查加油站439个,占中国石油黑龙江销售分公司全部加油站总数的37.8%;资产审计面占全部资产总额的70%。审计查出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资金3.5亿元、管理核算不规范资金6800万元,收缴违纪资金563万元。向有关部门移交经济案件线索3 件。在对中国石油黑龙江销售分公司审计中,审计组全面运用计算机EAS企业审计软件进行审计,取得良好成效。省审计厅经贸处在审计署2005年企业审计工作会议上做了《立足实际不断探索积极推进企业计算机审计》的经验介绍。同年3~4月,省审计厅组成审计组,采取就地审计与送达审计和审计调查相结合的方法,对黑龙江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2004年度财务收支进行了审计和调查,揭示了少计收入259.8万元、漏提漏缴各项税费42.9万元、资本性支出列经营费用329.3万元、未真实反映利润、个别下属单位财务核算不规范等问题。同年9~10月,省审计厅对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本级及直属的省药品检验所、省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总站、省医药干部学校、省医药技工学校、省药品稽查总队、省医药工业研究所、机关服务中心等单位2004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大问题追溯到以前年度或延伸到相关单位。共查出违法违规行为资金693万元、管理核算不规范资金145万元。同年,省审计厅组成审计组, 对黑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局、省交通征费稽查局绥化处、省交通征费稽查局七台河处、哈伊高速公路管理处等单位2004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1.欠拨公路运输基础设施款1.23亿元;2.欠拨资金745.3万元;3.虚列支出961.87万元;4.不合理支出172.29万元;5.违规将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6.超标准列支费用31.52万元;7.截留费用73.8万元;8.违规挂账3583.27万元;9.乱挤乱摊费用94.01万元;10.虚列费用224万元;11.扩大开支范围4.54万元;12.漏缴税款等。同年,省审计厅对哈同高等级公路管理处2004年通行费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和延伸审计,揭示了收费员贪占票款、挤占事业费、虚列养老统筹支出、支出科目串项使用、财务管理不完善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