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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农业林业水利审计

第四章 农业林业水利审计



  黑龙江省农业、林业和水利审计起步于1983年。1984~1986年,是黑龙江省农业资金行业审计工作起步阶段。根据审计署要把水利资金和支农专项资金作为审计重点的指示精神,全省各级审计机关重点进行了水利资金和支农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1987~ 1990年,黑龙江省农业重点资金审计工作进入探索、积累和总结经验阶段,形成了以党政中心工作为目标,以选取资金投入大、社会影响大的问题为审计对象,并统一组织实施审计的基本思路。1991~1993年,农业资金审计工作进入深入发展阶段,先后开展了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水利资金、国土资金、土地事业资金、农业总体投入资金及以工代赈(水利)资金等项行业审计,共有12份审计报告、审计内参、审计信息被审计署和省政府转发。1994~1999 年,随着开放搞活的深入,法制体系不断健全,各种专业法律相应出台,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结合政府的中心工作,农业审计步入稳步发展、不断提高阶段。省审计厅组织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对扶贫资金、农机资金、科教兴农启动资金、商品粮基地建设资金、林业资金以及减轻农民负担情况进行了行业审计,并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重点,组织了对农村合作基金会运作情况、农业综合开发小区设备管护情况和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实施情况的审计调查,共有审计报告、审计内参、审计信息、审计简报66篇被审计署、省委省政府采用或批示。2000~2005年,全省各级审计机关重点对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环保资金、国土资金、退耕还林资金、水利资金和林业国债资金等项目进行了审计和审计调查。1986~2005年,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共审计8265个单位,查出违纪违规资金97.1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