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审计调查
第四节 审计调查
一、“小钱柜”情况审计调查
1986年4月,根据国发[1986]13号《国务院关于清理和整顿“小钱柜”的通知》以及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86]财综字第17号电报《关于“小钱柜”资金专户存储的若干规定》的精神,省审计局对齐齐哈尔市工商银行营业部和建华、龙沙、站前、富拉尔基四个办事处, 1984、1985两年“小钱柜”的情况做了审计调查。调查发现:上述5个单位在1984、1985两年中采取截留和隐瞒收入、乱收费和公款私存等手段,以科、室为单位私设“小钱柜”账户30 个,累计存入资金62.99万元,支出46.88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奖金、实物、补贴、吃喝招待、购买控购商品等。审计机关提出如下建议:按照国务院、财政部和省政府的有关规定,现有“小钱柜”资金立即存入地方清理整顿“小钱柜”资金专户,听候处理。今后不准再搞账外资金,私设“小钱柜”乱发、私分钱物,有禁不止的单位,应追究其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会议及会议费执行情况审计调查
1987年,根据中共中央和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关于精简会议的精神要求,省审计局对省直部分厅局1987年上半年会议费执行情况进行了调查。调查发现存在虚报人数、多报天数、提高伙食标准、乱发纪念品等问题。省审计局向省政府做了报告,并提出了加强会议费支出管理的意见。
1992年,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各地市审计局对在1991年度召开的541次会议及283万元会议费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从调查的情况看,一些单位认真执行中央和省关于精简会议的规定,节约会议费开支。但有一些单位不能严格按照中央和省的规定办事,具体表现在:1.未经批准擅自开会。据统计,未经批准自行召开的会议有145次,占召开会议次数的27%。2.采取多报会议天数、会议宿费等手段,变相提高会议伙食标准。3.利用会议费搞吃喝招待。4.有些单位将不该在基层召开的会议转向基层,由基层承担部分会议费。对上述问题,各级审计机关分别做了处理,并提出了健全会议审批制度,加强会议费管理的审计建议。
三、联邦德国政府援助大兴安岭火灾区款项审计调查
1988年,按照田纪云副总理的批示和审计署关于对联邦德国政府援助大兴安岭火灾区3000万马克的资金,授权黑龙江省审计局进行监督的要求,省审计局对援款的下拨和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从审计调查的情况看:1987年5月6日大兴安岭林区遭受严重火灾之后,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贸部与联邦德国在1987年10月和11月先后签订了两个有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政府关于弥补中国东北森林火灾损失的技术合作协定》(以下简称协议),由联邦德国政府向大兴安岭灾区提供3000万马克的无偿援助。《协议》生效后,联邦德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贸部的要求,于1987年11月3日和12月9日将援款汇入黑龙江省经贸厅。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是:1.使用援款项目的企业责任制没完全落实,有的环节责任不清;2.有的企业对援款项目没有立账,会计手续不完备;3.个别工程施工质量低;4.援款所建项目尚未划开,没有挂牌立标。审计机关建议大兴安岭行署、林管局及其所属的用款企业,要进一步落实好责任制、加强财务管理、尽快挂牌立标、注意提高工程质量,加快工程速度,按《协议》规定的时间要求,接受援款国家的审计检查。
四、教育部门集资建房情况审计调查
1990年,根据审计署审电字[1990]58号明传电报的要求,针对七届全国人大代表牛遇山在七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有的教育部门掌权者用十几万元购买住宅等问题,省审计局组成调查组,赴佳木斯市进行了审计调查。调查发现:佳木斯市教育局自1985~1989 年,用预算外“优惠住房集资”款和财政拨款31.7万元为领导购买住房。调查还发现筹集资金为职工购买住房在佳木斯市很多单位形成一股风。1985、1986两年,佳木斯市教育局在统建教师住宅过程中,对外优惠住房40多套,收取集资款89.5万元。截至1989年,投入建行续建投资30万元,用于领导买房25.9万元。调查结束后,审计机关提出如下处理意见:佳木斯市教育局行为违反了党中央、国务院和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关于廉政的有关规定,佳木斯市教育局6位领导要向佳木斯市人大、佳木斯市政府做出集体书面检讨,并抄送黑龙江省教委和黑龙江省审计局。佳木斯市审计局负责监督执行,并将执行结果报送佳木斯市人大和佳木斯市政府,抄送黑龙江省教委和黑龙江省审计局。审计机关将调查核实结果向牛遇山代表作了汇报。
五、行政事业单位所属经济实体投资入股情况审计调查
1994年,省审计局组织50个市(地)、县(区)审计机关,对全省各级行政事业单位1990~1993年度向所办467个经济实体投资、入股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调查发现:主管部门共向467个经济实体以货币形式投资3514.7万元,其中有774万元行政事业费和专项资金被挤占挪用,占投入资金的22%;以固定资产形式投资3103.5万元,其中无偿使用2572万元,占投入资产总值的82.9%。审计机关提出如下建议:1.认真清理整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所办各类经济实体。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执行1992年中办发5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兴办经济实体和党政机关干部从事经营活动问题的通知》和1993年中颁发17号《关于党政机关与所办经济实体脱钩的规定》,各级政府要采取有效措施对所办实体在职能、资金、人员等方面彻底分离、脱钩,对那些明脱暗不脱的单位要明令禁止,情节严重的应加以取缔;2.加强对国家资金和国有资产的严格管理;3.加强法制教育,严肃财经法律。省审计局向省政府做了专题报告。同年11月15日,《审计信息》增刊45期以“行政事业单位向所属经济实体进行经营性投资问题亟待解决”为题,向有关领导和部门作了反映。
六、社会保险基金、行政机关医疗费超支等情况审计调查
1994年,围绕配套改革和促进廉政建设,佳木斯市审计局开展了社会保险基金、行政机关医疗费超支,行政事业单位经商办企业审计调查。市审计局对佳木斯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市审计局职工待业保险公司1993年度社会养老保险、职工待业保险(简称“两保”)两项基金的收缴、拨付、管理情况进行审计调查发现:社会保险管理部门两保制度得到不断完善,但在收缴、拨付、管理等环节还存在一定问题。具体表现在:1.企业欠缴数额较大。根据调查,1993年核定的佳木斯市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应缴额为9186.1万元,实际收缴6768.3 万元,欠缴2417.8万元,占应缴额的26.3%。欠缴待业保险基金49.3万元。2.挤占挪用问题严重。1990年6月~1993年末,经政府有关领导批准,共挤占挪用两保基金930万元, 其中社会养老基金890万元,职工待业保险基金40万元。3.两保基金在收缴上还有死角, 有些企业不愿参加保险。4.社会保险部门业务基础建设比较薄弱,内部管理机制和规章制度不够健全。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1.个别领导法制观念淡薄,本位主义严重;2. 在收缴上缺少有力的措施和办法;3.企业法人的短期化行为,不考虑职工的长远利益;4. 两金管理部门与有关部门的协调与配合不够;5.有些企业效益低下,无力投保。市审计局向市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了3点建议:1.搞好协调,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企业领导和职工的参保意识;2.严肃纪律,加强管理,“专项储存、专款专用”的原则,任何个人和部门都不得违犯;3.审计机关和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发现问题要追究有关部门及人员的责任。审计调查报告上报市政府后,引起市领导的高度重视。常务副市长批示“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要总结经验,以进一步推动工作,发挥更大作用。对存在问题要认真对待,涉及违反政策用款,要从市领导做起,加大清理力度,并在今后决策中严加注意。”对行政机关医疗费超支问题进行调查情况发现,有以下几方面因素造成医疗费超支:1.疑难病患增多;2.离退休人员医药费支出所占比重甚大;3.新技术、新设备的增加与应用使得诊疗费用增加;4.新药、特药、进口药等高档药品越来越多,普通药品的价格逐年上涨;5.个别单位在管理上还存在漏洞。市审计局对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兴办的41户企业进行审计调查时,发现存在以下问题:1.无资金来源。调查的41户企业中仅有4户有投资,且大部分是借入的,其余多数企业的注册资本是拼凑的,自有资金严重不足,经营活动难以开展。2.中介性质的企业多,占90%以上。3.靠挂企业多,占60%。4.经济效益差。被调查的41户企业全部亏损, 有的还很严重。5.财务管理混乱。对于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建议有关部门尽快采取措施早日解决。
七、“希望工程”基金使用情况审计调查
1995年,为促进希望工程事业的发展,保证希望工程基金有效合理使用,省审计厅组织各级审计机关,对78个管理和代管希望工程基金的单位进行了审计调查,调查中查访了430个村屯,1921名受助学生及其家长,调查面为21%。调查情况表明:自1992年9月以来,全省通过“党团共筑希望工程”“1+1”助学等一系列捐助活动,筹集资金1100多万元, 救助农村贫困适龄失学儿童2293名,中学生40名,大学生4名,新建、扩建、改建希望小学23所,做到了筹资活动合法,基金投放合理,救助效果突出。但在管理使用“希望工程”基金中还存在一些问题:1.挤占挪用捐助款及宣传经费14.7万元;2.截留应交省捐助资金10.5万元;3.救助金超范围使用0.3万元。另外,还存在救助金下拨不及时、基金账目管理不规范,资金不到位等管理薄弱的问题。省审计厅向省政府作了《关于全省希望工程基金审计调查情况的报告》,马国良副省长对报告作了批示:“希望工程”基金必须严格管理严格按规定使用。请“希望工程”管理办公室牵头对违纪进行纠正。省审计厅将批示转发了各地审计局,要求各地对希望工程基金违纪问题的纠正和审计意见的落实进行跟踪调查, 主动帮助希望工程基金管理部门搞好整改,落实审计意见。
2004年,为保证贫困地区办学条件得到改善和贫困学生就学问题得到解决,省审计厅组织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对希望工程基金和捐资助学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调查结果表明:截至2003年末,全省希望工程基金累计节余974.9万元,捐资助学资金累计节余2308.9万元。全省各级团委、教育行政部门认真管理和使用两项基金,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但调查发现在两项基金的管理和使用中存在挤占挪用、未及时足额发放、投资风险大、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审计机关提出如下建议:有关部门要把希望工程和捐资助学工作作为一项系统工程管理,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资金筹集、管理、使用、监督检查各个环节,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规则,建立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切实保证希望工程基金和捐资助学资金管理工作规范、科学、有效,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更大的社会效益。
八、68户行政事业单位预算外资金征收、管理和使用情况审计调查
1996年8~10月,牡丹江市审计局对市属68户行政事业单位1995~1996年7月份的预算外资金征收、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这次调查的68户行政事业单位1995~1996年7月预算外资金总收入为1.43亿元,主要包括:1.政府专项收费收入;2.由收费局委托征收,分散、项目繁杂、专业性较强的收费;3.其他的行政事业单位收费。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是:1.自立项目,超标准收费。调查发现有4项自立收费项目,违规收取48.4万元。2.收入不入账,形成账外账“小金库”。有9个单位采取各种手段隐瞒收入158.2万元。3.坐收坐支逃避监督管理。在所调查的单位中,有29%的单位收入虽纳入财政专户管理,但却随意坐收坐支,金额为517万元。4.截留、挤占和挪用预算外收入。5. 职能部门执行收费管理权转移到其他企事业单位。如机动车辆检测收费和人体适应性检测费,按规定应归公安交警部门收取,但执行中由民政所办的机动车检测中心和中医院分别收取。6.使用、支出存在不合理问题。有的单位预算外结余没按规定分配“三项基金” (事业发展基金、福利基金、奖励基金),职工福利、奖励支出直接列预算外支出。7.收费票据使用不合规。收费时应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但一些收费单位使用往来票据进行收费。为进一步加强政府对预算外资金的调控和管理,审计机关提出如下建议:1. 制定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实现管理的规范化和法制化。根据国家、省有关法规、制度,制定本市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将预算外资金完全纳入财政规范化、法制化管理。2.扩大直接征收收费项目,增强政府调控能力。为避免预算外资金的流失和沉淀,应当增加市收费局直接征收收费项目,集中一定规模的资金,由政府统一调配。3.抓好预算外资金管理的环节。一是抓源头管理,严格审批各种收费,取缔不合理的收费项目,财政部门通过票据管理和收费稽查进行监督;二是抓财政专户管理,切实落实收支两条线制度,预算外收入一律上缴财政专户,支出由财政部门按收支计划从专户中核拨;三是抓使用管理,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执行年度收支计划,防止乱支乱列问题。4.建立健全预算资金监督检查制度。通过建立常规性检查制约机制,定期进行全面的,系统的检查,从而规范预算外资金的管理, 对查出的违规违纪问题,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坚决予以处罚。
九、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金情况审计调查
1996年9月,根据黑审行字[1996]84号《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金调查提纲》要求,鸡西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市本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金进行了审计调查。鸡西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是从1992年开始开展的,同年4月份鸡冠区红星乡被民政部列为全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单位,同年8月份市民政局成立了鸡西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处,市10 个乡(镇)相继成立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所,126个村成立了代办站。截止到1995 年末,全市收缴养老保险金590万元,投保人数43840人。市本级累计收缴保险金134.7万元,其中1992~1993年收17.7万元,1994年收18万元,1995年收99万元。通过调查发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存在的一些困难和与形势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1.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还没有在全农村普遍开展,让所有农民都从中受益,农民投保率还很低,仅为20.9%;2.农民思想保守,自我投保意识不强;3.由于农村经济不够发达,多数农村拿不出集体补助养老资金,农民投保积极性不高;4.受经费额度所限,宣传力度不够大,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农保工作的深入开展;5.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法律法规还不够配套,加之农保工作在少数村屯的强硬作法,使得一些人产生不正确的想法和认识,把农村养老保险与清理减轻农民负担概念混淆,使农保工作受到一些不应有的冲击;6.个别乡村领导对养老保险不够重视,没有形成齐抓共管态势,造成该地区养老保险工作滞后。审计机关提出5点建议:1.民政部门在搞好各种形式的养老保险宣传,继续加大宣传力度的同时,尚需社会的力量,对农民实行义务教育,提高农民的整体素质,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最有效地发挥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社会保障功能;2.加大领导力度,各级领导要将农保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各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避免民政部门单兵作战;3.加强农保队伍建设,搞好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农保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4.建议各级民政部门和乡财政设法解决农保业务经费不足的状况;5.继续加强基金管理,管好用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金,确保养老金按时领取兑现,让广大农民彻底打消不必要的顾虑,积极主动地参加保险。
十、科技发展基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调查
1998年,为促进科技事业健康发展,落实科教兴市战略,佳木斯市审计局对全市1995 ~1997年度科技发展基金管理使用的合规性和效益性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调查发现:科技转化效益显著,但科技发展基金在管理使用上存在的问题亟待解决:1.科技基金拨款不足。1995~1997年,财政应拨科技发展基金645万元,实拨341万元,到位率仅为52.89%。由于拨款不足,影响了科技项目的安排和实施。2.改变用途使用基金。主要用于组织协调经费、会议费等。3.科技项目显效率偏低。在调查的25家项目承担单位40个项目中,完成的项目有22个,项目完成率为55%,完成的项目得以推广并取得经济效益的项目承担单位有8家,仅占抽查单位的32%。4.基金有偿使用部分回收率低,并呈现逐年下降趋势。为纠正和解决上述问题,审计机关提出如下建议:1.认真执行《佳木斯市科学技术发展基金管理办法》,确保基金足额到位;2.严格把住项目审批关,对那些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看好的项目,也要进一步审查投资能力和项目承担单位是否具备条件,做到不该批的项目坚决不批;3.强化管理制度,责任要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4.加强监督,确保基金专款专用, 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审计调查
2002年,按照审计署的统一安排,省审计厅组织各级审计机关,在省本级和13个地市及10个县开展了政府采购审计和审计调查。调查发现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着缺少计划管理和预算控制、公开招标比率过低等6个问题。审计机关提出4点建议:1.完善采购预算编制,加强政府采购计划管理;2.尽快制定政府部门通用设备配置标准,避免采购用户指定品牌,便于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开招标;3.应确定一个适当的额度作为公开招标的门槛价; 4.尽快建立专家库和供应商库,搞好政府采购工作的基础建设。审计调查报告上报省政府后,王利民副省长作了批示。根据审计和审计调查情况,审计机关发出8篇审计信息,其中有5篇信息被省委、省政府、省委政研室采用。黑龙江省审计厅对政府采购进行审计和审计调查的做法和成果,得到审计署翟熙贵副审计长、张秋霞司长的肯定和表扬。
十二、全省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审计调查
2003年,省审计厅组织各级审计机关,开展了对全省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的专项审计调查。审计机关对2001~2002年度中小学危房改造专项资金的筹集、拨付和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共调查各级财政部门124个,教育部门125个,延伸调查项目学校568 所。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是:1.地方资金不到位,项目资金缺口较大;2.未按规定设置专户,资金拨付不符合规定;3.中央及省拨付的专项资金到位滞后和挤占挪用专项资金;4. 擅自变更项目计划、更改项目性质、专项资金串项使用。针对上述问题,审计机关建议各级财政、教育、建设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对危改工程建设和危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危改工作责任制,使有限的资金取得最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