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审计机构与人员第一节 政府审计机构与人员 1983年6月1日,黑龙江省审计局正式成立,全省县以上政府也相继建立了审计机关, 审计监督工作在全省范围内展开。在经历了边组建、边工作,抓重点、打基础,积极发展、逐步提高等阶段后,全省审计队伍不断充实和加强,内设机构和人员不断调整。截至2005年底,全省共有审计机关127个,其中:省级1个,市地级审计局13个,县区审计局113个。
一、黑龙江省审计厅 1983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关于建立国家审计机关的规定”和国发[1983] 36号国务院《关于地方各级审计机关设置和人员编制问题的通知》要求,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于4月18日决定设立黑龙江省审计局,核定编制100人。同年6月1 日,黑龙江省审计局正式成立。1995年7月,黑龙江省审计局更名为黑龙江省审计厅。
1986年,黑龙江省审计局设有11个业务处室和1个事业单位。11个业务处室是:办公室、财政金融审计处、工交审计处、基建审计处、农林水利审计处、商业审计处、文行审计处、外资审计处、综合处、人事教育处、机关党委。事业单位是黑龙江省审计科研教育培训所。共有行政编制130名,事业编制35名,实有人员166名。同年5月,黑龙江省审计科研教育培训所分设为黑龙江省审计干部培训中心和黑龙江省审计科学研究所;同年8月,经黑龙江省委宣传部、省新闻出版局批准,黑龙江省审计局创办了审计专业刊物《龙江审计》,由黑龙江省审计局主办,双月刊;同年12月,根据省编委黑编[1986]284号文件,省审计局增设了中央企事业审计一处、中央企事业审计二处、中央企事业审计三处,并成立了黑龙江省审计咨询事务所。
1987~1994年,黑龙江省审计局对内设机构进行了调整。1987年4月,根据省编委黑编[1987]67号文件,省审计局组建了“黑龙江省审计局伊春特派员办事处”(处级单位),负责伊春地区的省属和中直企事业单位的审计监督工作,编制25人。截至1987年末,黑龙江省审计局机关内设机构共有14个职能处室,人员编制148人。1988年10月,根据省编委黑编[1988]185号文件《关于调整省审计局内部机构的通知》,省审计局撤销了中央企事业审计一、二、三处,其职能划归审计署驻哈尔滨特派员办事处。同时,省审计局机关设立了政策研究处、审计体系指导处、审理处。1989年1月,根据省编委黑编[1989]27号文件,省审计局设立了监察室(处级)。
1990年,根据黑龙江省编委、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黑编[1990]142号文件要求,在省审计局派驻监察机构,名称为黑龙江省监察厅驻黑龙江省审计局监察室,省审计局监察室成为省监察厅派驻机构。同年,黑龙江省审计咨询事务所更名为黑龙江省审计事务所。1992年1月,根据省编委黑编[1992]7号文件,省审计局设立财政审计处,原财政金融审计处更名为金融审计处,人员编制由内部调剂解决。1993年4月,黑龙江省审计事务所更名为黑龙江省注册审计师事务所。同年6月,《龙江审计》编辑部更名为《龙江审计》杂志社, 增加事业编制3名。
截至1994年末,黑龙江省审计局机关内设机构共有17个职能处室,人员编制为265 名。5个事业单位,事业编制20名。
1995年7月,根据黑龙江省编委[1995]84号《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审计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黑龙江省审计局更名为黑龙江省审计厅,内设职能处室发生了变化,原基建处更名为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处;原文行处更名为行政事业审计处;原商业处更名为商贸审计处;原工业处更名为工业交通审计处;原外资处更名为外资运用审计处;原审理处更名为法制审理处;撤销了原政策研究处、指导处、黑龙江省审计局伊春特派员办事处机构(处级单位)。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设置机关党委和监察室。重新编制后的黑龙江省审计厅内设13个职能处室和离退休干部工作处,成立了机关服务中心,按处级事业单位管理,使用原审计局招待所13名事业编制(自收自支)和新核定的机关工勤人员事业编制。
1997年6月,黑龙江省审计信息计算机中心成立,隶属于黑龙江省审计厅,按处级事业单位管理,核定事业编制10名,经费由财政拨款。同年7月,原松花江行署财政干部培训中心交由黑龙江省审计厅管理,更名为黑龙江省审计厅招待所,原机构规格、人员编制、经费渠道不变。同年9月,根据省编委[1997]168号《关于省审计厅增设经济责任审计审计处的通知》,省审计厅增设了经济责任审计处,所需人员编制在省审计厅机构内部调剂解决。1998年末,黑龙江省审计厅机关内设机构共有16个职能处室和离退休干部工作处,人员编制186名。1999年10月,隶属黑龙江省审计厅的黑龙江省审计事务所脱钩改制。
2000~2005年,黑龙江省审计厅内设机构及职能都发生了变化。2000年5月24日,省编委黑编[2000]58号下发了《黑龙江省审计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对省审计厅的职能进行了调整,明确了新的主要职能。省审计厅设13个职能处(室)和离退休干部工作处、机关党委。行政编制118名,工勤人员事业编制25名,离退休干部工作人员编制4名。领导职数:厅长1名,副厅长3名,助理巡视员1名,纪检组长1名;处级职数43 名,其中处长15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副处级28名。同时,省审计厅设置14 个派出审计机构,总编制42名,其中处级领导职数14名。同年6月,按照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关于机构改革的要求和省编委[2000]58号《黑龙江省审计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省审计厅采取公布职数、自愿报名、资格审查、竞职演讲、民意测评、组织考察、党组决定、全厅公示等程序,对厅机关处级干部进行了任免,完成了厅机关机构改革。机构改革后,省审计厅原有14个职能处室调整为13个,其中:厅办公室与综合处合并为办公室, 工交审计处和商贸审计处合并为经贸审计处,增设了社会保障审计处、外事处,撤销了审计管理处。省审计厅的机关行政编制由196名减少到118名,工勤人员事业编制25名,精简幅度为40%。2001年6月,根据省编委[2001]140号文《黑龙江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省审计厅增设审计督察处的通知》,黑龙江省审计厅内部增设审计督察处,核定行政编制3 名,事业编制5名,核定处长职数1名,副处长1名,经费由财政全额拨款,不足部分在厅机关调剂解决。
2003年3月,《龙江审计》杂志社更名为《现代审计与会计》杂志社,其机构规格、编制数、经费形式等均不变。2004年1月,经黑龙江省新闻出版局同意,《现代审计与会计》由黑龙江省审计厅主管、主办,划转到黑龙江省审计科学研究所主管、主办。
2005年8月,省编委[2005] 100号下发了《黑龙江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省审计厅经济责任审计处和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处更名增编的通知》,根据工作需要, 经省编委同意,省审计厅将经济责任审计处、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处更名为经济责任审计局、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局,仍为省审计厅内设处级机构。增加机关事业编制12名,按照公务员管理,经费由财政全额补助;增加副处长职数6职。调整后的省审计厅机关编制总数为225名,其中行政编制160名(含派出审计机构编制42名),机关事业编制17名,离退休干部工作人员编制4 名,工勤人员事业编制25名,军转干部编制15名,人大、政协单列编制1名,纪检监察单列编制3名。处级领导职数66职(含派出审计机构领导职数14职),其中处级31职(含纪检监察室主任、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离退休干部工作处处长1职及派出审计机构领导职数14职),副处长35名。截至2005年末,黑龙江省审计厅机关内设机构共有31个职能处室, 机关编制总数为225名,下辖6个事业单位。黑龙江省审计厅由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和派驻审计处三部分构成。
二、市(行署)审计局 (一)哈尔滨市审计局
哈尔滨市审计局成立于1983年11月,至2005年底有干部职工145人,内设13个职能部门:机关党委、人事教育处、办公室、法制处、财政审计处、金融审计处、行政事业审计处、经贸审计处、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处、外资审计处、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处、社会保障审计处、经济责任审计处,并设有开发区审计分局、松北新区审计分局和审计干部培训中心。
(二)齐齐哈尔市审计局
齐齐哈尔市审计局成立于1984年1月,至2005年底有干部职工90人,设有14个职能部门:办公室、法制处、人事教育科、审计督察科、机关党委、财政审计处、行政事业审计处、经济责任审计处、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处、金融审计科、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科、社会保障审计科、经贸审计科和外资运用审计科。
(三)牡丹江市审计局
牡丹江市审计局成立于1984年,至2005年底有干部职工71人,设有17个职能部门: 秘书科、综合科、人事教育科、法制科、机关党委、监察室、总务科、计算机应用科、财政审计科、金融审计科、经贸审计科、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行政事业审计科、农业审计科、社会保障审计科、外资审计科和经济责任审计一科、二科、三科。
(四)佳木斯市审计局
佳木斯市审计局成立于1983年6月,至2005年底有干部职工65人,设有14个职能部门:办公室、人事教育科、党总支、经贸审计科、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行政事业审计科、财政审计科、金融审计科、外资运用审计科、农业审计科、法制审理科与市纪委派驻纪检组、监察室和派驻审计科。
(五)大庆市审计局
大庆市审计局成立于1984年,至2005年底有干部职工33人,设有8个职能部门:办公室、财政审计科、金融审计科、行政事业审计科、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科、外资运用审计科、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和经济责任审计办公室。
(六)鸡西市审计局
鸡西市审计局成立于1983年,至2005年底有干部职工55人,设有12个职能部门:办公室、法制审理科、财政审计科、经贸审计科、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行政事业与社会保障审计科、外资审计科、金融审计科、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科、驻执法机关审计科、驻公检法审计科、驻科教文卫审计科和经济责任审计办公室。
(七)双鸭山市审计局
双鸭山市审计局成立于1983年7月,至2005年底有干部职工49人,设有14个职能部门:财政审计科、金融审计科、经济责任审计科、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农业资源环保审计科、经贸审计科、行政事业审计科、社会保障审计科、外资审计科、办公室、人事教育科、法制科、督察科和监察室。
(八)伊春市审计局
伊春市审计局成立于1983年8月,至2005年底有干部职工47人,设有9个职能部门: 办公室、监察室、法制科、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社会保障审计科、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科、财政审计科、经贸审计科、行政事业审计科、经济责任审计科和林业审计科。
(九)七台河市审计局
七台河市审计局成立于1983年,至2005年底有干部职工26人,设有9个职能部门:法制科、办公室、财政审计科、金融审计科、行政事业审计科、经贸审计科、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科和经济责任审计科。
(十)鹤岗市审计局
鹤岗市审计局成立于1983年,至2005年底有干部职工45人,设有14个职能部门:办公室、人事教育科、法制科、行政事业与社会保障审计科、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经贸审计科、金融审计科、经济责任审计科、财政审计科、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科,另设有派出区级审计科、公检法审计科、公用事业审计科和科教文审计科。
(十一)黑河市审计局
黑河市审计局成立于1983年,至2005年底有干部职工31人,设有9个职能部门:财政金融审计科、经贸审计科、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科、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社会保障审计科、行政事业审计科、法制审理科、人事教育科和办公室。
(十二)绥化市审计局
绥化市审计局成立于1983年12月,至2005年底有干部职工43人,设有11个职能部门:经济责任审计室、人事教育科、办公室、法制审理科、财政审计科、金融审计科、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经贸审计科、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科、行政事业审计科和社会保障审计科。
(十三)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审计局
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审计局成立于1984年,至2005年底有干部职工36人,设有10个职能部门:办公室、人事教育科、法制审理科、行政事业审计科、财政经贸审计科、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科、经济责任审计科、金融与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和网络信息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