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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改革

公务用车改革


  修改完善《大兴安岭地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印发全区实施。参改地林直机关公务交通补贴按标准全部发放到位。对地本级车改取消的公务车辆进行公开评估、拍卖及封存处置。通过保留车辆竞聘择优上岗、内部转岗等方式,妥善安置分流司勤人员173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