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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

机关事务管理

综述


  2016年5月,按大编〔2016〕11号文件要求,大兴安岭行署林管局机关房产处更名为大兴安岭林业机关事务管理局,同时将行署林业集团公司机关服务中心、车队和地林直机关幼儿园相关职能和人员编制一并划入大兴安岭林业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事务管理局设7个职能科室(办公室、固定资产科、车辆管理科、生活科、财务审计科、基建房产科、行政管理科)和3个直属事业单位(车辆服务中心、物业服务中心、地林直机关幼儿园)。机关事务管理局成立后,开展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对机关职工宿舍楼和周转住房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制定管理办法、收费标准;建立地林直机关办公用户房产信息档案;完成17个单位的办公楼维修,总金额326万元;制订行政机关办公区消防安全预案与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