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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

政府法制

综述


  2016年,行署法制办公室坚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优化发展环境,政府依法行政工作取得新进展。落实《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全省发展环境的意见》,将《意见》落实情况纳入行政执法目标责任制考评范围。制定《2016年大兴安岭地区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印发《2016年政府法制工作要点》,明确政府法制重点工作任务和要求。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部门半年抽查面达70%,年末检查面达100%。开展案卷评查工作,行政处罚案卷优秀率51%,行政许可案卷优秀率65%,同比分别提升18%和17%。加强行政执法培训,地县两级政府和部门举办法制培训班10余期,培训行政执法人员1000余人。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所有报备文件没有违法和不当的问题。依法开展行政复议工作,呼玛县、塔河县、漠河县、松岭区、新林区、呼中区、加格达奇区全部成立行政复议委员会,全年受理行政复议案件5件,全部结案。强化行署、林业集团公司及有关部门在签订对外合同时的法制审查,全年审核备案各类合同22份。开展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保留行政权力事项3571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