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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法制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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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全年行署向省法制办备案规范性文件39件,县区政府和行署部门向行署法制办备案规范性文件72件,所有报备的规范性文件没有违法和不当问题。通报各县区和部门规范性文件工作情况,全年向行署备案规范性文件72件,其中按时报送43件、迟到报送16件、补报2013年规范性文件13件。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度,印发《进一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行政执法部门建立相应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