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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保护

生态环境保护


  预防火灾,执行农场野外作业人员备案制度,与农场签订森林防火合同1510份,签状率100%。与农场逐户签订《岭南生态农业环境保护协议》,对农场农用垃圾回收情况进行检查,推广秆杆还田,杜绝烧麦茬,减少环境污染。严格“三减”工作,减少农场化肥、农药、除草剂使用量,发展生态农业。排查安全生产隐患,全年未发生人为火灾事故、畜禽疫情疫病和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