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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

人民银行大兴安岭地区中心支行

综述


  2016年,人民银行大兴安岭地区中心支行围绕林区经济实际,适应转型发展新常态,落实国家金融改革发展各项决策部署,为林区发展营造良好货币金融环境。截至12月末,全辖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296.78亿元,同比增加17.84亿元,增长6.39%。其中,住户存款余额180.31亿元,同比增加4.60亿元,增长2.62%;非金融企业存款38.93亿元,同比增加2.96亿元,增长8.23%;广义政府存款余额76.36亿元,同比增加10.31亿元,增长15.61%。各项贷款余额101.76亿元,同比增加1.98亿元,增长1.98%。其中,住户贷款余额40.31亿元,同比增加11.52亿元,增长39.99%;非金融企业及机关团体贷款余额47.92亿元,同比减少10.40亿元,下降17.83%。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总额495.82亿元,负债总额486.51亿元。全区银行业金融机构营业收入(本外币)9.09亿元,同比减少0.30亿元,下降3.24%;营业支出6.22亿元,同比减少0.52亿元,下降7.68%。实现净利润2.08亿元,同比增加0.23亿元,增长12.49%。其中,工商银行净利润8007万元,同比减少3190万元;建设银行净利润4293万元,同比减少140万元;邮政储蓄银行亏损5689万元,同比减亏263万元;农村商业银行净利润8505万元,同比增加385万元;龙江银行净利润307万元,同比增加42万元;中国银行净利润408万元,同比减少849万元;农业银行净利润2538万元,同比增加6448万元。落实扶持“三农”发展政策,召开2016年大兴安岭地区支付结算工作会暨大兴安岭地区农村支付服务建设精准扶贫工作推进会,全年全辖农村地区手机支付用户7.21万户,助农取款服务点34个,缓解农村地区支付服务难问题。执行货币信贷政策,组织金融机构降准0.5个百分点。出台《全区脱贫攻坚金融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发放扶贫贷款116万元。全年大兴安岭地区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含限额内数据)金额2332万美元,同比减少28.96%。修订《大兴安岭地区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等5项内控制度。全辖国库实现中央级一般预算收入34 514万元,同比下降62.48%,地方级一般预算收入89 646万元,同比下降26.93%,一般预算支出758 334万元,增长2.71%。全年全辖投放现金35.51亿元,回笼现金30.64亿元,净投回4.87亿元。呼玛县、漠河县农户信用信息于10月19日、10月27日正式挂牌成立。各分中心累计采集农户数5732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159户。全辖累计发放银行卡186.88万张,比上年同期增长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