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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市场综合执法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


  加强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歌舞娱乐场所、游艺娱乐场所、演出场所“四项重点监管”,以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擅自停止实施经营管理技术措施、实名登记制度落实不力等为重点加强监管,解决县城、乡镇、城乡结合部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违规经营问题;以歌舞娱乐场所播放禁止内容曲目、屏幕画面等为重点加强监管,规范歌舞娱乐场所市场;以游艺娱乐场所无证经营、违规接纳未成年人、游戏项目含有禁止内容等为重点加强监管,规范游艺娱乐市场;以县城、乡镇、城乡结合部集市、夜市等重点部位和涉外、涉港澳台演出为重点加强监管,杜绝低俗色情等各类非法演出行为。以法律法规、行政处罚案例分析、执法文书制作等为主要内容,加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培训力度,举办全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业务培训班2期。

(接广达 路大伟 杜云龙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