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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全区地方志系统按照《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黑龙江省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年)》《大兴安岭地区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和《黑龙江省地方志工作规定》要求,依法依规开展工作,突出主业,统筹兼顾,实现全区地方志事业发展新局面。强化管理机制建设,通过印发《大兴安岭地区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年)》等,明确全区地方志事业发展的新任务新要求。地方志工作首次被纳入《大兴安岭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搭建“互联网+地方志”平台,大兴安岭数字地情馆开馆,并投入使用;大兴安岭地情网(www.dxaldqw.org.cn)正式上线开通,并与中国黑龙江-大兴安岭政府网、中国龙志网-黑龙江省情信息网实现有效链接。召开大兴安岭地区与吉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学习考察交流座谈会和全区地方志工作会议,互联互通,推动全区地方志事业发展。继续推进全区第二轮志书编纂及“一评三审”工作。编纂《大兴安岭地区志》,对新启动的5个篇目进行资料收集及编写,完成初稿120余万字。推进指导县级志书编纂,塔河、松岭、呼中、加格达奇林业局、图强林业局均稳步进展,开展《十八站民族乡志》编写工作。推进指导全区行业(部门、专业)志编纂,《大兴安岭地区教育志》启动编纂,完成《大兴安岭地区物价志》终审,进行《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审计部志》评议工作。加大地本级年鉴编纂及县区林业局年鉴的编纂指导审查工作。出版发行《大兴安岭年鉴(2015)》,制作《大兴安岭年鉴(2015)》网页版,上传至黑龙江省情网。组织编纂《大兴安岭年鉴(2016)》。《新林年鉴(2015)》印刷出厂,《塔河年鉴(2015)》《漠河年鉴(2015)》进厂印刷。加强研究和指导加格达奇区开展《地方简史》编写工作。加强地情服务,与白城市地志办等地交流志书和年鉴等40余册,免费向社会各界赠阅地情书籍4000余册,为民政局、审计局、中国石油公司华东环境岩土有限公司、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等各地各部门提供地情服务20余次。加强信息化建设,开展全区地方志信息化普查工作。全年在各级各类媒体发稿38篇。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参加全省地方志业务培训,对《大兴安岭地区教育志》《塔河年鉴》编写人员进行专题业务讲解与指导授课和面对面培训。组织编写《年鉴编纂工作手册》。地区地方志办公室被地委、行署评为地级文明单位标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