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救助 全区有城市低保对象4692户、7493人,发放保障补贴3438.7万元,月人均补贴331.6元。农村低保对象827户、1219人,发放保障资金174.4万元,月人均补助153.56元。新增低保户223户、376人,撤销低保超标537户、1020人,追回违规领取补贴资金9298元。医疗救助比例提高至70%,全年最高补助金额提高至2万元,大病救助困难群众840人次,发放救助资金515万元。为低保人员发放门诊救助卡每人每年500元,救助困难群众8157人,发放门诊救助资金407.8万元。完善《加格达奇区临时救助实施办法》,对遭遇突发性、临时性困难的群众,给予每次最低500元的临时救助,救助困难群众1321人次,发放救助资金171.66万元。开展“圆梦助学”活动,救助贫困学生17人,发放助学资金4.55万元。城市“三无”人员143人,农村“五保”人员72人,城市“三无”老人生活补助标准由1460元/月提高到1580元/月;农村五保分散供养补助标准由3800元/年提高到4704元/年,五保集中供养补助标准由5400元/年提高到6720元/年。孤儿生活供养标准由1850元/月提高到2050元/月,发放孤儿生活补助金11人、25.83万元。评定出失能半失能老人94人,发放生活补贴12.93万元。发放残疾人补贴1589人,补贴资金150.87万元。发放退役士兵家属补贴472.96万元。接收退役士兵57人,发放自主就业一次性补助金281.28万元。
〔雷金辉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