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
纪检监察
抓住重要节点,制发《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纠正“四风”工作通知》3次,重申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九项规定和地区十项规定、《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相关制度纪律要求。区委、区政府、区纪委分别与基层党组织、基层单位及基层纪委签定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责任书。区纪委同基层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27人次,领导干部述职述廉35人次,函询9人次,任职廉政约谈99人次,履职廉政约谈121人次,警示廉政约谈9人次,案后回访廉政约谈9人次。3名处级领导干部和17名科级干部按规定报告个人重大事项。查处案件25件,党政纪处分25人。向地纪委上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5起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8起。开展专项工作纪律检查5次,下发通报5期,通报批评11家单位、10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