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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确立经济发展战略目标和战略方针

第二章 加快经济发展

第一节 确立经济发展战略目标和战略方针


  一、“翻两番,奔小康”战略目标

  1986年12月,省委召开工作会议,讨论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对策时,重申1982年省委根据党的十二大精神提出的到本世纪末实现工农业年总产值翻两番是今后一个时期的战略目标。1991年12月,省委六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决定》,提出到本世纪末,黑龙江省农业和农村工作总的目标是:“在全面发展农村经济的基础上,使广大农民的生活从温饱达到小康水平”,并确定了小康水平的六条标准:“物质生活比较富裕,精神生活比较充实,居住环境改善,健康水平提高,公益事业发展,社会治安良好。”会议号召全省各级党组织,必须把带领广大农民群众奔小康,作为新时期农村工作的旗帜,最大限度地动员和组织广大农民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力量,发展农村商品经济,加速农业现代化建设,实现黑龙江省农村由温饱到“小康”的历史跨越。1992年,省委决定在全省普遍进行一次“奔小康”的大讨论。通过讨论,广大干部群众认识到稳定政策、调整结构、依靠科技、振兴农业是达到小康目标的根本手段。1993年5月,省第七次党代表大会提出,争取国民生产总值年均增长8%以上,人民实际消费水平年均增长6%以上。到本世纪末初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前实现国民生产总值翻两番,人民生活达到小康水平。1994年11月,省委七届三次全委会,对实现翻两番奔小康战略目标进行了全面部署。
  经过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2000年黑龙江省国内生产总值实现了翻两番的战略目标,人民生活总体上达到了小康水平。

  二、“科技兴省”战略

  1988年5月,省第六次党代表大会确定了“科技兴省”的战略方针。随后,省委、省政府于7月20日颁布了《关于实施“科技兴省”战略方针的决定》。经过一段时间的贯彻落实,1990年1月又制定下发了《科技兴省实施方案》。《方案》对科学决策、科学管理、科技进步和科技教育四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方案》下发后,各地市和部分行业主管部门依照总体方案的任务目标,制定了科技兴市(区)、科技兴行业的实施方案,各县(市)也拟定了科技兴县(市)方案。
  为了加强对科技兴省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由省委副书记、省长邵奇惠主持,省直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参加的科技兴省协调会议制,研究协调科技兴省重大问题。
  从1990年以来,省里陆续制定下发了《关于创建科技进步先进企业活动的规定》、《实施科技兴省特别奖暂行规定》、《科学技术成果推广管理规定》等政策规定。各地各部门在农业技术承包、开发新产品、推广新技术、调动科技人员积极性等方面先后出台了多项政策规定。这些政策规定对推动科技兴省起到了重要保障作用。
  “科技兴省”战略的贯彻实施,加大了科技对工农业生产的推动作用,促进了全省经济的发展。到1991年全省科技进步因素在经济增长中的比重已由上年的18.5%上升到22%。
  1992年3月,省委、省政府决定,并经省人大七届五次会议通过,把“科技兴省”改为“科教兴省”,使这一方针进一步得到完善。

  三、开辟经济发展“第二战场”战略方针

  1994年11月,省委七届三次全委(扩大)会议,根据黑龙江省国有经济比重大,非国有经济发展缓慢,经济发展的总体水平在全国位次不断后移的实际,提出了要积极开辟经济发展“第二战场”的战略方针,指出黑龙江省今后一个时期经济发展的总体思路是:在绝不放松农业、国有企业等经济发展“第一战场”的同时,积极开辟经济发展的“第二战场”,大力培育新的经济生长点,到本世纪末初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现翻两番奔小康的战略目标。会议作出的《中共黑龙江省委关于开辟经济发展“第二战场”的决定》阐释了经济发展“第二战场”的内涵,即在传统的体制和结构之外,大力培植以多种经济成分、多种经营和科学技术进步为特征的经济生长点,包括乡镇企业、区街企业、民营科技企业、个体私营企业、“三资”企业,城乡的多种经营和油、林、煤区的替代产业,第三产业、精深加工业、高新技术产业和外向型经济等。《决定》还提出了开辟经济发展“第二战场”所要遵循的原则、奋斗目标及政策措施。
  为了使省委关于开辟经济发展“第二战场”的战略方针落到实处,同年12月召开的全省经济工作会议提出了具体的实施意见与要求,主要是:1.乡镇企业要继续贯彻“市场导向,多轮驱动,全面发展”的指导思想,切实做到一、二、三产业一起上;乡、村、户、联户一起上:“大高外”、“短平快”一起上:“内向型”、“外向型”一起上,拓展乡镇企业的发展空间,形成多方位、多层次、多行业、多机制竞相发展的良好态势。2.对个体私营企业、民营科技企业和区街企业,要贯彻“先放后导、先予后取”和“放手少管多支持”的原则,鼓励他们用足用好国家制定的优惠政策。3.发展第三产业要继续加强交通运输和邮电通信建设,积极发展信息咨询业。围绕市场体系建设,发展各级各类社会化服务和中介组织,加强交易市场、贸易货栈和仓储设施建设。4.发展“三资企业”要进一步贯彻“南联北开、全方位开放”的方针,巩固和发展“北开”成果,加大“南联”力度,以优惠政策吸引东南沿海省份、港澳台和东南亚、日韩、美欧等国家和地区的资金和技术,联手开放外向型产品和发展外向型企业。
  开辟经济发展“第二战场”的决定发布后,省直各部门也相应颁布了一些文件和规定。各地市县也相继研究制定了本地开辟经济发展第二战场的具体政策措施。

  四、建设农业强省战略

  1995年7月召开的省委七届四次全委(扩大)会议作出了《中共黑龙江省委关于把黑龙江省由农业大省建设成农业强省的决定》。《决定》确定了建设农业强省战略目标的指导思想和内涵,即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农业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围绕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坚持改革开放,推进科教兴农,强化基础建设,实施产业化战略,力争用15年左右时间,在国土资源开发利用、粮食总产和农村经济总量上取得重大突破,把黑龙江省建设成全国重要的粮食、畜产品生产基地和食品、饲料、林产品工业基地,建设成农产品有效供给和农民收入位居全国前列的农业强省。
  为实现农业强省这一战略目标,省委制定的主要措施是:把推进农村经济产业化作为建设农业强省的根本途径;加速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步伐,提高农村经济整体效益;搞好农业综合开发;加强农业基础建设,增强农业后劲;加快发展畜牧业和水产养殖业,使其尽快成为农村经济的支柱产业;大力发展乡镇企业,搞好农副产品精深加工;充分开发利用林区资源,提高林业经济效益;加大科技兴农力度,提高农村经济增长的质量;深化农村改革,增强发展活力;培育和完善农村市场体系,进一步搞活农村流通等。
  省委作出的把黑龙江省由农业大省建设成农业强省的决定,很快成为全省人民的共识,在贯彻落实中取得成效,推动了全省农业的大发展。

  五、“搞好二次创业,实现富民强省”战略方针

  1997年4月,省委七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提出了“搞好二次创业,实现富民强省”的战略构想。1998年4月,省第八次党代会进一步确立了“搞好二次创业,实现富民强省”的总体战略,并对“二次创业”作出全面部署。省委书记徐有芳作的《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为“搞好二次创业,实现富民强省”而努力奋斗》的报告,在总结和肯定黑龙江省从建国之初到1993年省七次党代会“一次创业”时期的历史经验和辉煌业绩的基础上,并根据近五年“二次创业”新的实践和探索,指出“二次创业”是“一次创业”的继承和发展、提高和升华,具有更鲜明的时代特征和更深刻的思想内涵。它将以实现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两个根本转变为重点,逐步实现由传统农业经济、工业经济向知识经济转变,由经济结构比较单一、产业层次较低向经济结构多元、产业层次高级化转变,由主要依靠资源消耗、外延扩大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内涵增效转变,由封闭半封闭式发展向全方位开放式发展转变,最终实现由整体素质较低向较高、综合实力较弱向较强的重大转变。与此同时,随着经济基础的增强,与之相适应的上层建筑各领域得到全面发展和进步。《报告》还提出了“二次创业”的主要任务,重点是:发挥特有的资源优势,创农业强省之业;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为突破口创工业经济优化升级之业;大力发展非国有经济和第三产业,创多元经济发展之业;推进对外开放战略升级,创开放型经济之业;实施科教兴省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创知识经济之业;加强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设,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依法治省之业。《报告》明确了“二次创业”的总目标是富民强省,即由资源大省变为经济强省,人民生活从温饱达到小康,走向富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