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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推进农村经济发展

第二节 推进农村经济发展


  一、调整农业产业结构

  1985年,省委提出“扬一长(粮食)、补两短(多种经营、乡镇企业)”的农业发展方针后,全省农村产业结构由以种植业为主进一步向农林牧副渔、工商运建服综合经营转变。1988年,省委提出“以粮食为主体,以畜牧业、乡镇企业为支柱,粮牧企三位一体,带动其它各业协调发展”的路子。随后,省委、省政府又相继提出了农村产业化的目标和发展框架,鼓励搞好农副产品的精深加工,提高农业综合经济效益等一系列政策措施。经过努力,全省农、林、牧、渔总产值的构成,由1986年的77.5∶4.7∶16.4∶1.5调整到1990年的74.9∶3.1∶20.1∶1.9。
  1991年1月,省委六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提出三个一体化的农村经济发展方针,即粮牧企三位一体化、贸工农三位一体化、城乡一体化。为落实这一方针,省委、省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政策,进一步推动了农村产业结构调整。1994年全省粮食总产由200亿公斤登上250亿公斤台阶。1996年全省粮豆薯总产量一举突破300亿公斤大关,创历史最高水平。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30%以上。1998年,全省农、林、牧、渔总产值构成调整到了70.3∶2.4∶25.1∶2.2,农业产业结构基本趋于合理。同时,种植业、畜牧业内部结构也得到优化,种植业的高产高效水稻、经济作物、蔬菜的播种面积不断扩大,畜牧业也形成了猪、牛、羊、禽并举的发展格局。
  在省委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战略决策的引导下,全省农业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到2000年,全省农、林、牧、渔总产值的比重为66.3∶2.9∶28.1∶2.7,农业生产逐步走上了多种经营、全面发展的道路。

  二、进行农业综合开发

  1988年4月,国务院同黑龙江省政府签订开发三江平原的协议,要求逐步把三江平原建设成国家级商品粮基地、以出口大豆为主的农副产品创汇基地、畜产品供应基地和农副产品加工基地。随后,省第六次党代会要求充分用好、用活国家已给的政策,把三江平原逐步建设成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工商运建服多种经营的新型农业生产基地。从此,黑龙江省开始了有组织、有计划、大规模的农业综合开发。开发初期,本着“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的方针,严格科学规划,组织实施和进行管理。1991年1月,省委六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通过的《黑龙江省国民经济发展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纲要(草案)》,把三江平原和松嫩平原开发列入了“八五”期间的9项重大系统工程之中。经过3年努力,到1991年9月,第一期农业综合开发任务胜利完成。这一期开发共有120个综合治理开发小区,涉及三江平原所有的市县和农场,总面积3252万亩,累计投资8.75亿元,实现低产田改造817.7万亩,开荒196.13万亩,增加粮食生产能力15.6亿公斤。
  1991年秋,第二期农业综合开发启动,开发范围从三江平原扩大到松嫩平原,全省有63个县(市)和103个国营农场纳入开发建设。其中土地开发项目区114个,牧副渔及科技推广专项266个。到1993年底,二期开发完成总投资7.56亿元,改造中低产田581.12万亩,开荒86.29万亩,新增粮食生产能力11.56亿公斤。1994年7月,黑龙江省第二期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通过国家检查验收。随后,全省进行了第三期农业综合开发,除两大平原继续开发外,开发开始向大兴安岭、伊春等边远地区延伸。全省共划定土地治理项目93个,多种经营项目33个。从1997年开始,第四期开发改为一年一期。2000年,全省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共256个,完成投资9.34亿元,完成中低产田改造15.89万公顷,建设农业现代化示范园区0.27万公顷。项目区粮食产量达90.58亿公斤,占全省粮食产量的35.6%,开发区农业总产值2076亿元,比开发前增长172%,项目区农民人均收入2776元,比全省农民人均收入高出476元。黑龙江省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沿着“两高一优”的农业发展轨道健康推进,并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生态效益。

  三、发展乡镇企业

  1987年1月,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大力发展乡镇企业的若干规定》,要求各地、各部门明确认识乡镇企业依然是黑龙江省农村经济的一条短腿,坚定大力发展乡镇企业的指导思想,坚持“积极扶持,正确引导,合理规划,加强管理”的方针,促使乡镇企业有突破性的发展,同时要帮助现有乡镇企业克服资金短缺、原材料涨价、能源严重不足等困难,完善企业经营机制,拓宽横向联合,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经济效益。到1988年,全省乡镇企业总产值首次突破百亿元大关。1991年,省委六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确定推进乡镇企业发展为当年全省工作的12件大事之一。据此,省政府制定了《关于大力发展乡镇企业的决定》,提出了推行股份合作经济、加强产业结构调整、加强企业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政府在税收上继续实行倾斜等13条具体政策。这些政策、措施推动了全省乡镇企业的快速发展。到1991年底,全省乡镇企业发展到52.8万个,总产值达183亿元,纯利润达11.3亿元,上交国家税金5.3亿元,乡镇企业总产值已占全省农村社会总产值的45.2%。
  1992年11月,省委六届十次全委(扩大)会议继续把发展乡镇企业作为1993年重点抓好的12件大事之一,提出以项目、资金、人才战略的倾斜,确保乡镇企业,特别是乡镇工业的超常规发展。这期间,股份合作制已进一步引入全省乡镇企业改革中,为实现政企分开,明确企业产权,职工利益与企业效益挂钩等重大的体制问题提供了解决途径。1993年5月,省第七次党代会的报告中提出,要利用沿边开放优势,大力发展外向型乡镇企业;把小城镇建设作为发育农村市场,发展乡镇企业的关键环节来抓。根据省委部署,当年全省各地开展了“兴乡企、奔小康”活动,明确了党政一把手是发展乡镇企业的第一责任者,并把责任落实到项目建设、资金投入、产品开发和市场营销等指标中。1994年,省委把发展乡镇企业作为开辟经济发展“第二战场”的生力军,积极扶持、大力发展,并全面开展了以股份合作制为重点的产权制度改革。6月,召开了乡镇企业工作会议,总结了黑龙江省乡镇企业发展的经验和取得的成就,分析了乡镇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今后发展的具体措施。
  1995年7月,省委七届四次全委(扩大)会议作出了把黑龙江省由农业大省建设成农业强省的战略决策,之后下发了《关于发展乡镇企业若干政策的补充通知》,要求全省集中投放人力、物力和财力,推动乡镇企业的快速发展。全省各地进一步放宽政策,提供优惠条件,设立发展乡镇企业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乡镇企业发展。1996年7月,省委召开全省乡镇企业工作会议,要求乡镇企业在“九五”期间走出一条“普遍发展、重点提高、骨干崛起、规模推进”的发展路子。当年,全省乡镇企业进行了“出售产权、民有民营、资产重组、集团经营、活化产权、资产承租”等多种改革,组建了31家省级乡镇企业集团和6家全国性的乡镇企业集团。1997年,全省又组建了省级乡镇企业集团13家,其中经农业部审批新组建的全国性乡镇企业集团7家。
  1998年4月,省第八次党代会的报告提出,要大力支持有市场有效益的乡镇企业上规模、上质量、上水平,把发展乡镇企业同加快小城镇建设结合起来,引导农村剩余劳动力就近就地转移。到年底,全省已有6000多家乡村集体企业进行了股份制改革,万余家企业实行了出售、拍卖、兼并、租赁承包、破产等多种形式的改革,乡村集体企业改制面达84.8%,1999年4月,省政府决定设立黑龙江省乡镇企业发展基金,每年投放4000万元,解决乡镇企业的发展资金问题。
  经过改革和发展,2000年全省乡镇企业达24.6万户,从业人员154.3万人,实现增加值290.1亿元,营业收入1175.6亿元,净利润53.5亿元,实缴税金14.1亿元。乡镇企业实现增加值占全省农村社会增加值的40.1%,占全省国内生产总值的8.8%,乡镇企业已拥有一批具有牵动全省农村经济发展作用的骨干企业和龙头企业。

  四、发展县域经济

  1991年1月,省委六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把发展县域经济,进一步做好扶贫工作作为当年的12项重点工作来抓,县域经济的发展成为全省经济工作的一个战略重点。12月15日,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发展县域经济经验交流会。会议指出,县域经济不是指单一的农业经济,也不是指本级经济,而是在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条件下,包括县域范围内多种经济成分,诸多产业和各个经济层次全部经济活动的总和。会议提出发展县域经济的思路是以调整结构、提高效益为中心,进一步加大改革开放的力度,依靠科技和教育,充分发挥地缘和资源优势,面向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大力发展效益型农业,突出工业在农村经济中的地位,发展城乡结合、有较强综合经济实力的县域经济。12月,省委召开六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会议提出要走好粮牧企、贸工农、农科教、城乡四个“一体化”的路子,积极推进县域经济发展,加速实现小康的战略目标。随后,全省各地把加快发展县域经济纳入了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轨道,把工作重点突出放在抓好“贫、富、边”三类县的发展上。省委、省政府特别强调要放开一部分贫困县和富裕县,创造较为宽松的政策环境,以发展县域经济,并要求发展条件较好的绥化等9个县率先登上经济发展的新台阶,率先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挥好带头示范作用。
  1992年9月,省委召开全省县域经济发展会议,对发展县域经济作了全面部署。1993年5月,省第七次党代会提出,要把小城镇建设作为发展农村市场经济和乡镇企业的关键环节来抓。
  在省委发展县域经济方针指导下,海林等10个县(市)、牡丹江市郊北安乡等100个乡(镇)于当年成为省县域经济综合实力十强县、百强乡。同时,全省各地积极扩展城乡经济联合,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努力建设和完善农村商品经济,县域经济得到了长足发展。到1993年底,全省县域经济(不含市区)社会总产值达到973亿元,高于全省社会总产值增长幅度4.8个百分点,拉动了全省国民经济增长4.6个百分点,在全省县及县以下工业总产值达到了229.8亿元,县域经济开始步入了超常发展的轨道。1995年,在省委提出建设农业强省战略后,全省加快了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和农村产业化步伐,大力培育和发展农村市场体系,努力实现农村城镇化、城乡一体化。1998年4月,省第八次党代会进一步强调要由单纯注重农业生产向贸工农一体的产业化经营转变后,各地坚持“贸”字领先,大力开拓市场,把农产品的生产和流通统一起来,实行贸农结合。同时,以各类农副产品加工企业为依托,立足于当地资源优势,以农兴工,以工促农,实行农工结合。贸农工一体化极大的促进了全省县域经济进一步发展。到2000年底,全省县域经济总值已占全省的34%,县域经济为黑龙江社会经济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