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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老干部工作

第七节 老干部工作


  一、在生活上关心老干部

  1989年5月,省委同意省委组织部提出的《关于解决个别老同志正厅级待遇的意见》。《意见》规定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中,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1979年底前任副厅级职务,1985年工资改革前为行政13级以上的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在办理离休手续的同时,报省委审批,享受正厅级待遇:1.本人确实具备提为正厅级条件,所在单位已经呈报省委拟任正职,但因机构改革或因年龄偏大未能批准的;2.正职由领导兼任,副职实际主持工作3年以上,省直部门担任党组副书记6年以上,具备提为正厅级条件的;3.经省委讨论同意任正职,但因身体等原因没有发文任命的。
  1990年5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委老干部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干部工作的意见》,要求进一步提高对老干部工作的认识,全面落实老干部生活待遇。同年12月,省委办公厅在转发省委组织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干部工作的通知》的意见中指出:要解决微利、亏损、承包、停产、半停产企业和一些经济条件困难的地方和单位老同志生活待遇不落实的问题,切实保证老同志工资和各种生活补贴的及时发放。对离休老干部的医药费用要按有关规定坚持实报实销,拖欠老干部医药费的应尽快给以解决。
  1991年8月,省委组织部、省委老干部局下发《关于建立各级领导班子老干部工作责任制的意见》,要求各级党委抓紧建立并切实抓好本地本单位领导班子老干部工作责任制的落实。
  1996年2月,省委组织部、省委老干部局转发中组部《关于在春节前抓紧解决拖欠离退休干部离退休费、医药费问题的通知》。《通知》指出:凡是拖欠离退休干部“两费”的单位,在职人员不许发奖金,不许搞生活福利等公款消费活动。3月,为落实中组部《通知》精神,省委组织部、省委老干部局在绥化召开全省清理离休费、医药费拖欠工作经验交流会。
  1997年4月,省委办公厅下发《中共黑龙江省委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纪要》,提出要进一步落实企业离休干部的生活待遇,尽快解决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科技津贴问题。关于房改中优惠照顾离休干部的问题,同意省委老干部局的意见,由省体改委、省房改办、省委老干部局联合发文,明确优惠照顾的具体措施。到1997年总计落实离休干部“两费”1.6亿元,人均解决5200元,全省企业离休干部有84%参加社会保险统筹。到1999年末,共有5576个企业的41776名离休干部参加社会统筹,占企业离休干部总数的99.3%,基本上保证了离休费的发放。

  二、在政治上关心老干部

  组织老干部学习政治理论1997年举办省直老干部理论骨干培训班5期,培训200多人,各地、各单位共举办离休干部理论讲座和辅导班460期,有12万多人参加。1998年省直举办了为期5天的学习邓小平理论和十五大精神培训班,230名老干部理论骨干参加了培训。从1983年省、市(地)、县老干部局成立,到2000年,全省共举办老干部政治理论培训班3884期,有45111名老干部参加了理论学习。定期向老同志通报、传达重要文件1997年全省各级主要领导向老同志通报政治经济情况9600多次,向老干部作形势报告4300多次。1998年省领导先后8次向老干部通报情况。1999年全省各级党政领导向老干部通报情况7502场次,这一年还以省委名义召开部分有特殊贡献的老领导、老红军、老劳模、老专家庆祝建国50周年座谈会。2000年,省委主要领导向副省级以上老干部通报情况6次,全省各级党政领导向老干部通报政治经济形势10513场次。全省有13807名在职领导与41246名老干部开展唠嗑活动。
  丰富老干部政治文化生活切实加大各地老干部活动中心(室)建设力度。1998年,省直机关建立了一批活动室,2000年省委老干部局下发了《关于加强老干部活动中心(室)建设和管理的意见》,创办了《活动通讯》,加强了对基层活动的指导。各地各单位不断改善和扩建老干部活动中心场所。全省投资8539万元,新增活动中心(室)面积58612平方米。至2000年末,全省共建立老干部活动室3490处。省委老干部局创办的《退休生活》杂志,十几年来已出版了近200期。2000年5月,省委老干部局还举办了省级五大班子在职领导与副省级以上离休老领导及夫人联谊会,并向到会老领导及夫人颁发了“做跨世纪健康老人”纪念章。

  三、发挥老干部的作用

  老干部工作理论研究1997年6月黑龙江省老干部工作研究会成立,并举行了首届研讨会,选出优秀论文33篇。1998年15个老干部协会近4000人次的老干部深入社会开展调查咨询、实地考察等社会活动。1999年省直机关进行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知识竞赛活动。
  老干部党支部建设1998年总结推广了14个离退休干部支部建设的典型经验。1999年全省开展了评选先进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和离休干部先进个人活动,表彰先进离休干部党支部50个,离休干部先进个人150名。2000年举办了两期市、地、县老干部党支部书记理论骨干培训班,有101名老干部参加了培训。
  关心下一代工作1989年6月,省委决定在省直离休老干部关心下一代协会的基础上,成立黑龙江省关心下一代协会,后改称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简称关工委)。到1998年,从省、市(地)、县到基层单位,共建立关工委6606个。各级关工委组织离退休老干部在学校、街道和村屯,组织青少年读书、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讲革命故事等形式,进行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和优良传统教育;会同公安派出所和居委会对失足劣迹青少年进行帮教工作;会同中小学校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做失学、辍学等学生返校工作,都收到了很好的效果。1999年以来,省关工委配合省直有关部门开展为未成年人办实事、办好事活动,开展以“中华魂”系列读书教育活动为载体对青少年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推动各新闻媒体参与关心下一代的宣传工作等,都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地区开发研究咨询由省委、省政府直接组织和领导的由厅局级以上老干部、老专家组成的黑龙江地区开发研究咨询委员会,于1988年12月成立以来,在研究全省经济稳定和发展战略,帮助领导搞好宏观决策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有些市、地也相继建立了这类组织,为当地的两个文明建设作出了贡献。仅1998年,研究咨询委员会和老区建设委员会向省委、省政府和各市地党委、政府提请调查报告与咨询建议42篇,其中有28篇被各级领导部门采纳吸收。同时,还为革命老区开发建设引进和筹集资金2909.5万元,筹集捐款176.4万元,捐赠资助希望小学32所。至1998年,全省已有1482人致力于地区综合开发的调研、咨询服务和促进老区建设工作。
  参加党风巡视1997年向省纪委和监察厅推荐329名厅局级离退休干部参加党风巡视工作。到2000年底省直机关共有55名厅局级离退休干部参加了党风巡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