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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过好双重组织生活

第四节 过好双重组织生活


  1986年4月,省委制定《关于健全和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规定》,进一步强调党委领导班子成员既要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又要参加领导班子的组织生活。同年7月,有13个市(地)委、75个省直厅局党委、党组以进一步端正党风、整顿纪律,加强政治思想作风建设为内容,召开了领导班子上半年民主生活会。市(地)委检查出各种涉及纪律问题46条,解决40条,占87%;省直党委(党组)查摆各种问题860条,整改724条,占82%,1987年1月,省委组织部对县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支部(小组)组织生活情况进行了检查汇总,并下发了通报。
  1988年5月,省委强调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要注重质量,集中解决领导班子建设中的主要矛盾和主要问题,把民主生活会是否解决问题作为考核、评价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重要内容。按照省委要求,各市(地)委、省直机关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联系实际,不回避矛盾,认真查摆了改革意识不强、缺乏商品观念、思想保守,以及公仆意识淡薄、以权谋私等问题,并向群众公布整改措施,使民主生活会收到较好效果。
  1989年,省委把开好各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当作统一领导干部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实际步骤认真进行部署。7月,召开有市(地)、县(市)委书记、纪委书记、组织部长,省直和大专院校党委、党组书记参加的电话会议,就开好民主生活会提出明确要求。1993年下半年,县以上党政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紧紧围绕反腐败,集中检查、解决集体和个人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方面的问题。省委常委按照中央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13个不准”的要求,率先检查清理了自身存在的问题。全省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参加所在支部活动3次以上的占99%以上。1994年,在省委常委分工负责指导市地民主生活会的带动下,各地形成会前审查议题、会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后督促整改,一级指导一级的工作制度。5月,省委下发《县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若干问题的规定》,党员领导干部因故不能参加党支部(小组)组织生活的,必须请假。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的,按自行脱党处理。本年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全部参加了3次以上支部活动。
  1995年到1998年,全省各市(地)委和省直各厅局党委(党组)绝大多数按照规定,每年如期召开2次民主生活会。这几年民主生活会共同特点是领导重视、准备充分、议题集中、重点突出,围绕中央和省委的主要决策的贯彻执行情况和领导班子集体及成员在政治、思想、工作作风方面的问题,采取解剖典型事例,摆事论理,就实论虚的做法,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武器,进行思想交锋。这几年,县级以上领导班子成员参加3次以上支部活动的占班子成员总数的99%。
  1999年,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多融于“三讲”教育中进行。8月,省委组织部下发《关于进一步严格党内组织生活的通知》,要求党员领导干部严格遵守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带头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各级党委要加强党的组织生活的领导和监督,突出党的组织生活的思想性和针对性。下半年,县以上领导班子以进一步密切新形势下党群干群关系为内容,普遍召开了民主生活会,进行了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的再教育,进一步解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脱离群众,党的宗旨意识不牢,对群众的困难关心解决不够等问题。
  2000年,中央决定将县以上党政领导班子一年召开2次民主生活会改为1次,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领导班子民主生活的若干意见》。省委根据中央的《意见》及关于在“三讲”教育中开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精神,加强了对县以上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研究和指导,进行了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的试点工作,并就如何贯彻落实中央《意见》提出了明确要求。这一年,县以上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以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结合巩固和深化“三讲”教育成果,围绕进一步提高执政水平和领导水平,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这两大历史课题,对领导干部进行党性、党的宗旨和历史任务教育,全面推进领导班子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