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爱国主义教育和国防教育
第三节 爱国主义教育和国防教育
一、爱国主义教育
1993年初,省委宣传部发现了佳木斯市以“五心”(忠心献给祖国、爱心献给社会、关心献给他人、孝心献给父母、信心留给自己)教育为载体,加强青少年爱国主义教育的典型经验以后,及时进行了总结推广。9月,省委宣传部、省教委等6个单位在佳木斯市召开全省中小学爱国主义教育现场会,对这一典型经验进行了深入宣传。同月,省委发出《关于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印发的〈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的通知》,对实施爱国主义教育作出了具体部署。同月,省委、省政府作出了《关于命名首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决定》,特命名毛泽东、周恩来、刘少奇、朱德同志视察黑龙江纪念馆、东北烈士纪念馆、王震将军率师开发北大荒纪念碑、哈尔滨市烈士陵园,满洲省委机关旧址纪念馆、李兆麟烈士墓、八女投江革命烈士陵园、杨子荣烈士陵园、西满革命烈士陵园、东北抗日联军战绩地纪念塔、林枫故居纪念馆、英俊公园、铁人王进喜同志纪念馆、苏宁烈士纪念馆和中俄瑷珲条约签约地等单位为首批省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10月省委宣传部召开贯彻落实中央印发的《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座谈会。省委常委、宣传部长杨光洪在讲话中要求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齐抓共管,切实把爱国主义教育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1995年2月,省委批转《省委办公厅、省委宣传部、省委党史研究室关于抗日战争和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50周年纪念的安排意见》,要求各地、各单位要精心组织、合理安排,突出爱国主义和国际主义教育这一主题。4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又发出《关于在全省开展国旗教育活动的通知》,对深入搞好国旗法宣传工作作出部署。省委宣传部在全省各地陆续开展了爱国主义系列教育活动——“国旗在我心中”征文活动、全省中学生爱国主义教育演讲比赛和“爱我龙江、做四有新人读书活动”、文化扶贫的“万村书库”活动等,有352人受到省和国家的表彰,青冈、桦南县的读书用书活动受到全国表彰。8月,侵华日军731部队罪证陈列馆在哈尔滨市平房区侵华日军731部队遗址落成并举行了揭幕式。
1996年初,省委把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同弘扬革命战争年代的优良传统和开发建设时期形成的大庆精神、铁人精神、北大荒精神及突破高寒禁区精神结合起来,在组织向孔繁森、徐虎、李素丽等全国重大先进典型学习的同时,深入开展了向弘扬上述“四大精神”的先进个人、先进集体学习活动。组织了12名先进模范人物参加的“艰苦创业,奉献人生”报告团,在全省各地巡回演讲43场,直接听众4万余人,使广大干部群众和青年学生受到了“三个主义”、“三观”(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四大精神”的深刻教育。12月省委常委、宣传部长杨光洪在全省爱国主义教育、国防教育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座谈会上讲话指出,爱国主义教育、国防教育和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必须按照党中央和省委的要求,搞好统筹安排,抓好重点突破,一件一件地落实,保证这3项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
1997年,为迎接香港回归这一百年盛事,省委宣传部先后多次举办了“喜迎回归话统一”系列座谈会、报告会、联谊会;组织开展了“爱祖国、爱科学”为主题的青少年读书会,全省40万中小学生参加,231个单位和个人获国家组委会奖励;举办了全省“爱祖国、爱家乡”电力杯精神文明知识大赛,全省150多万人参加竞赛。从6月10日起举办中国近现代史题材优秀电影戏剧电视剧展映展演展播活动。在迎庆香港回归期间还举办了“百部影片扬国魂”电影放映周活动,放映爱国主义题材影片70余场。
为了进一步推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1998年1月,省委、省政府决定命名侵华日军731部队罪证陈列馆、齐齐哈尔第二机床厂马恒昌小组展览馆、81147部队荣誉馆、佳木斯市西郊烈士陵园、81536部队荣誉室、马骏纪念馆、大庆石油化工总厂厂史展览室、加格达奇大兴安岭展览馆、鸡西矿务局滴道煤矿鸡西矿史展览馆、伊春烈士陵园、尚志烈士纪念馆和孙吴日本侵华罪证陈列馆等12个场所为黑龙江省第二批省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省委、省政府要求各地要进一步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建设,使其在爱国主义教育工作中发挥更大的作用。1999年12月在迎庆澳门回归期间,集中宣传了广大干部群众对澳门回归祖国的喜悦心情和对国家统一大业早日完成的迫切愿望。为了激励先进,推动爱国主义教育深入开展,省委宣传部、省教委、团省委于12月召开了全省爱国主义教育经验交流会,并对哈尔滨市委宣传部等69个单位和慕莹等119名同志给予表彰奖励。
2000年上半年,省委宣传部在全省青少年中开展“走向新世纪”爱国主义读书教育活动,通过读书、征文、演讲、知识竞赛等形式,推动活动深入开展。在农村开展了“致富思源”、富而思进“教育活动。下半年进行了读书教育活动的总结表彰工作,部署和启动了”讲公德、守法纪“全省青少年爱国主义读书教育活动。
二、国防教育
1991年3月,省委召开议军会议,号召全省各级党的领导要把国防教育作为一项重要的战略任务来抓,努力提高全省人民的国防观念。会议通过了“黑龙江省国防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名单。8月,省国防教育领导小组制定了《黑龙江省全民国防教育五年规划》,草拟了《黑龙江省全民国防教育条例》(草案)。10月,省委宣传部组织拍摄了国防教育两个专题片并开展了国防教育征文活动。12月,省全民国防教育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黑龙江省国防教育条例》实施试点方案和《黑龙江省人民国防教育通用教材编写方案》。
1993年12月,召开全省全民国防教育工作座谈会,总结了《黑龙江省全民国防教育条例》落实情况,对国防教育继续深入推进作了具体部署。
1994年6月,省全民国防教育领导小组会议指出:各级领导一定要增强忧患意识,把全民国防教育摆上日程,深入持久地抓好。各级宣传部门加大了国防教育的宣传,各机关、学校、工厂、农村都广泛开展了国防教育,增强了全民的国防观念。这一年,在全国国防知识竞赛中黑龙江省荣获二等奖,取得总分第5名,并获全国国防知识竞赛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1995年初,省国防教育办公室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国防在我心中”征文活动,并根据《黑龙江省全民国防教育条例》实施3年来的经验,先后制定了小学、初中、高中(含中专)、大学、党政干部、民兵预备役、职工、农民和边防地区9个不同层次的《国防教育纲要》。7月,省国防教育办公室先后组织了《劫难与辉煌》大型图片展览和国防教育综合展览。8月,省国防教育领导小组表彰全省国防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12月,召开全省全民国防教育工作研讨会,交流总结了5年来全省全民国防教育的经验和成就。
1996年上半年,省委宣传部制作了国防教育专题片《从水兵到水兵司令》,举办了5场国际形势报告会。8月,省全民国防教育领导小组会议讨论通过了《黑龙江省全民国防教育第二个五年规划》,明确国防教育的重点对象是各级领导干部、大中小学学生和民兵预备役人员;一般对象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企业职工、个体业主和农民。省委副书记单荣范在会议讲话时强调,国防教育是全民事业,各有关部门都要制定具体实施意见,积极关心、支持、参与国防教育。
1997年上半年,围绕迎庆香港回归祖国,省国防教育办公室开展了“爱我中华、强我国防、兴我龙江”国防教育系列活动,全省211万人参加国防科技征文、国防知识竞赛和公民与国防演讲活动,获国家组委会颁发的组织奖、竞赛奖200多项次。为了加强省国防教育中心建设,在国家请领了导弹快艇和飞机,使其发挥较好的教育作用。8月,省全民国防教育领导小组首批确定东北烈士纪念馆等27处场所为本省国防教育基地。
1998年上半年,省委宣传部先后组织了国防理论学习班,组织了全省《国防法》知识竞赛,开展了《国防法》实施一周年宣传活动,加强了国防教育基地建设,推进了国防教育深入展开。年底,省国防教育办公室会同省人大、省教委、省军区组成联合工作组,对全省各地学习贯彻《国防法》和《省国防教育条例》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1999年1月,省全民国防教育小组会议听取了检查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关于在全省开展“迎国庆、庆回归、爱龙江”国防教育活动方案》。7月,省委宣传部在全省组织开展迎国庆、强国防、做贡献的国防教育主题系列活动。8月,全省各级各类学校4000多所参加了全国“万校国防教育”活动和国防知识竞赛,获奖单位和人数名列全国第二位。9月,在全省大中小学校开展“保卫21世纪中国”演讲大赛活动和国防教育征文活动,省委命名了第二批省级国防教育基地,同时还举办了省级国防教育基地对口交流观摩活动。
2000年上半年,全省开展了“龙水杯”世纪回眸话统一国防教育主题系列活动。下半年,为纪念“九。一八”国难日,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主办,省国防教育办公室、东北烈士纪念馆、省革命博物馆承办了《牢记历史,强我国防,振兴龙江》大型文物图片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