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四节 普法教育

第四节 普法教育


  一、“一五”普法教育

  黑龙江省从1986年开始在广大干部群众中进行为期5年的普及法律常识教育工作,简称“一五”普法。7月,省直机关组织各单位近4万名干部参加普法统一考试,推动这项活动广泛开展。8月,省委宣传部等9个单位联合举办了全省普及法律常识教育电影宣传月活动,陆续映出纪录片《大墙内外》,故事片《云庄讼事》、《主犯在你身边》、《黑色诱惑》和《少女与小偷》等5部法律题材影片。11月,省委宣传部、省公安厅、省司法厅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大力宣传六届人大第十七次会议通过的《治安与管理处罚条例》。
  1987年2月,全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召开,提出要以宪法教育为核心,紧密联系实际,教育干部群众加深对四项基本原则的理解,学会运用法律武器,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增强法制观念和公民意识,把普法教育引向深入。会议强调各类学校的普法教育要有新的起色,各级领导干部要做联系实际学法守法的表率,在各项工作中自觉地树立法律权威,提高依法管理的自觉性,纠正以情代法,不依法办事的问题。
  从1988年起,农村普法教育工作在全省农村大面积展开,广大农民群众在农村普法教育中比较系统地学习了《宪法》、《刑法》、《婚姻法》等10个法律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以及与农村生产、生活有密切关系的其它法律、法规。9月召开的全省农村普法工作会议,要求各地抓紧冬春有利时机,把农村普法工作进一步引向深入,会上还表彰奖励了38个普法工作先进集体标兵和105个普法工作先进集体。同月,省委、省政府发出《关于进一步贯彻〈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若干问题的通知》,要求认真学习宣传《企业法》,搞好企业内部配套改革,为《企业法》的实施奠定基础。
  1989年1月,省委宣传部和省司法厅按照中宣部和司法部联合通知精神,联合召开市地委宣传部长、司法局长会议,部署在整顿治理工作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强调县团级以上的领导干部为重点,组织学习《企业法》、《楼堂馆所建设条例》、《银行管理暂行条例》、《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等16项法律、法规;党政机关、工交、财贸、农村、卫生、科教等部门的一般干部、职工,根据需要学习上述法律、法规;有关部门、城乡个体工商户重点学习《私营企业暂行规定》、《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经济管理条例》;农村干部和群众着重学习《国务院关于化肥、农药、农膜实行专营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加强粮食管理,稳定粮食市场的决定》。
  1990年,根据省委、省人大、省政府决定,从1月中旬到2月中旬,在全省广泛开展了以《宪法》为核心,以《集会游行示威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为基本内容的法制宣传月教育活动,增强了干部群众法制观念,特别是增强了宪法观念。至此“一五”普法工作基本完成。在此期间,全省有37000多名县团级以上干部认真学习了16个法律、法规,农村普法受教育面近1000万人次。

  二、普法教育经常化

  1991年进入“二五”普法阶段。3月,省委副书记周文华在第三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上讲话指出:法制教育贵在学以致用,坚持学用结合的原则,把法制教育和党的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使法制教育真正为维护稳定,保证党和政府的中心任务完成发挥作用;要把法制教育与维护和解决群众切身利益紧密结合起来,千方百计地唤起广大群众的学法、用法的主动性,使普法教育在解决群众翘首以盼的热点问题、难点问题上起到积极作用。为了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不断增强人们的法制观念,要把法制教育同执法队伍严格执法紧密结合起来,进而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投身到学法、用法和依法治理的实践上来。会后,省司法和工商管理部门及个体劳动者协会以民法、工商法规、税法、食品卫生法等法规条例为重点,组织全省工商户全面开展普法教育。全省47万名个体劳动者在经历了讲法用法推选活动后,共涌现出1.4万个守法经营户,使个体劳动者的普法教育再度掀起热潮。
  1993年7月,省普法领导小组召开全省普法工作会议,省委副书记单荣范在会议讲话中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对“二五”普法工作要充分重视,普法教育要注重实效,力戒形式主义;要强化普法力度,以点带面,树立好典型,使人们学有榜样;特别要抓好经常性的普法教育;普法教育机构不能削弱。
  1994年4月,省委宣传部和省人大法制办联合召开全省民主法制与人大制度宣传工作会议,省委副书记杨光洪在讲话中要求,民主法制与人大制度宣传要把宣传邓小平民主法制思想摆在首位,要抓好新宪法的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牢固树立宪法观念,把宪法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1996年1月,省普法领导小组会议总结了“二五”普法工作,讨论安排了“三五”普法启动工作。5月,中宣部、司法部发出学习和宣传民法通则的通知以后,各地宣传、司法部门在普及法律常识工作中,把民法通则列为普及内容,向全体公民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9月召开的全省“三五”普法推进依法治省工作会议,强调依法治省是建设农业强省的保障。
  1997年5月,根据江泽民总书记关于“全国人民都要学习香港基本法”的要求和中央组织部、宣传部、国家司法部《关于组织广大干部学习社会主义法律知识的通知》精神,省委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直机关工委举办了《“一国两制”与香港基本法》法制讲座,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省纪委主要领导以及省直机关各部门的主要领导听取了这次法制讲座。10月,省委副书记、省委政法委书记王建功在省直政法部门学习会上指出:要认真贯彻十五大关于加强法制建设的要求,大力推进依法治省步伐,开展普法活动,进一步增强各级干部和职工群众的法制观念,使党政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都能依法管理、依法行政、依法参与社会事务。
  1998年2月,省委宣传部等5部门联合发出通知,决定在全省集中开展“热爱我们共有的家园”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以此推动《全国环境宣传教育行动的纲要》的贯彻实施,普及全民环境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全民环保意识。6月,省委宣传部、省农业工作办公室联合印发《全省农村政策法规科技教育活动方案》,在全省开展以宣传贯彻党在农村的现行政策、普及农村法律宣传教育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