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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党员干部思想教育

第三章 思想政治工作

第一节 党员干部思想教育


  新时期以来,省委一直重视对干部和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多次召开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反复强调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在进一步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必须一手抓改革开放,一手抓思想政治工作,二者不可偏颇。强调必须加强对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研究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的新举措。

  一、党员教育

  1986年6月,省委召开表彰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员大会。会上表彰了20个先进党支部、66名优秀共产党员,省委书记孙维本在会上以《充分发挥党支部和党员在新时期的作用》为题发表讲话。会议号召全省各级党组织进一步开展创建先进党支部、争当优秀共产党员活动。
  1987年3月,省委在端正党风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从根本上提高党员素质。5月,省委组织端正党风报告团在全省各地巡回报告受到热烈欢迎。下半年,省直各单位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两本书。10月,省纪委和省委组织部、宣传部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党委认真组织党员学习《烈火识真金》一书。该书记录了许多共产党员在大兴安岭特大森林火灾斗争中英勇顽强,经受严峻考验的事实,是一部进行党性教育的好教材。
  1988年上半年,省委在党员思想教育中突出抓了党的基本知识教育。7月,省委决定授予范家村党支部等36个党支部为“先进党支部”,魏兴柱等93人为“优秀共产党员”,胡忠起等38人为“模范党的工作者”称号。
  1989年6月,省委宣传部会同省委组织部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党员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在全省开展共产党员标准教育,使党员标准教育同形势任务教育、民主评议党员、开展廉政建设和整顿基层党组织紧密结合起来。
  1990年9月,全省各级党组织在党员、干部中进行了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党的基本路线、党的基本知识的“三基本”教育;开展了贯彻落实十三届六中全会精神,加强党和人民群众密切联系的教育。
  1991年4月,省委宣传部、组织部联合举办全省党员“三基本”知识竞赛,全省有154万党员和30多万入党积极分子参加了竞赛活动。6月,省委宣传部与省作家协会等单位举办了百家报刊台“中流砥柱杯”征文活动,集中宣传颂扬党员的优秀模范事迹,收到征文10000多篇,刊发1000多篇,大力弘扬了党的光辉形象。
  1994年,省委组织部和宣传部在党政机关开展了向孔繁森学习活动。在公安干警中开展了向哈尔滨市东莱派出所学习活动,并组成报告团在哈尔滨、大庆等8个城市巡回报告。
  1995年5月,省委组织部、宣传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全省党员中开展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章学习活动的安排意见》,通过学习活动,使广大党员努力在改革和建设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7月,省委组织部、宣传部下发了《关于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人民日报〉“凝聚力工程”系列报道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学习和借鉴这些经验,关心群众疾苦,千方百计为群众办事,做好关心人、了解人、凝聚人、联系人的工作。
  1999年1月,省委宣传部发出《关于在全省农村党员中深入开展学习教育活动的通知》,提出对农村党员要抓好5个方面的教育:一是进一步解放思想,增强精神动力,形成工作合力;二是正确认识本省农村发展的实际,大力推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三是发挥骨干带头作用,为培养“四有”新型农民多做贡献;四是不断提高科技文化素质,不断增强致富本领和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带动群众加快科技成果向农业生产转化;五是深刻领会建设富裕、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的极端重要性。同时在农村开展了党的农村政策和正确处理三者利益关系的教育。
  2000年初,省委宣传部在全省开展了党委书记讲党课活动,10月总结推广了这一活动的典型经验,编辑了《党委书记讲党课优秀教材集》。为了使领导干部树立牢固的思想道德防线,在现实工作生活中经受住各种考验,省委还举办了领导干部警示教育专题讲座,请中央纪委宣教室主任讲反腐倡廉的重要性等问题,省领导和500多名厅局级领导干部参加了这次党课。

  二、开展“十佳公仆”评选活动

  1997年2月,省委部署在全省开展以心系人民群众,争做优秀公仆为主题的“十佳公仆”评选活动。评选范围是县(市)以下各机关事业单位,评选对象是县处级以下各级干部及行政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主任,每两年评选一次,每次省、市(地)、县(市、区)各评选10名。省委宣传部为配合这项活动在全省党政机关开展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党的宗旨教育,引导党政机关特别是经济综合、行政执法、行业管理和涉农、涉企部门实行“三转变”,即干部转变观念,政府转变职能,工作转变作风,并编发了《转变职能、服务基层》小册子,供基层开展活动使用。从年初开展的“十佳公仆”评选活动,通过广泛宣传,全省有100万人参加了评选活动,40多万人直接参加投票选举。省、市、县共选出廉洁自律、无私奉献、艰苦创业、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十佳公仆”1500 人。其中县(区)级“十佳公仆”1360人,市级“十佳公仆”130人,省级“十佳公仆”10人。8月,省委举办首届“十佳公仆”命名表彰首场事迹报告会,省委、省政府授予鹤岗市工商局局长于会文等10名同志以首届省级“十佳公仆”荣誉称号,授予哈尔滨市南岗区环卫局局长于清海等8名同志以省级“十佳公仆”活动提名奖励。1998年3月到10月,省委宣传部、组织部在全省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了“学习‘十佳公仆’,争做”优秀公仆“活动。
  1999年3月,省委宣传部、组织部印发《全省第二届“十佳公仆”评选活动实施方案》和《关于全省第二届“十佳公仆”评选活动的宣传报道意见》,要求各地组织实施。12月,省委、省政府召开命名表彰大会,决定授予省信访办来访接待处科员安晴岚等10名同志以第二届省级“十佳公仆”荣誉称号(享受省特等劳动模范待遇);授予伊春市双丰地税局局长许万令等10名同志以第二届省级“十佳公仆”提名奖(享受省级劳动模范待遇)。2000年8月,省委宣传部在全省30多个单位交流、宣传“十佳公仆”事迹,把“十佳公仆”事迹作为党员教育教材,编发了《党员教育通讯》(十佳公仆风采)专辑,进行广泛的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