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新闻出版管理
第二节 新闻出版管理
一、加强宏观管理
1986年,省委宣传部要求各新闻出版和音像制品管理部门要通过报刊的整顿和书刊出版的管理,坚决制止不良产品的生产、进口和流传。继续查禁反动的、淫秽的音像制品,加强音像制品和文化市场的管理。
1987年,省委宣传部和各新闻单位的负责同志共同研讨新闻宣传改革,提出变“封闭式”报道为“开放式”报道;变“结论式”报道为“进行式”报道;变“灌输式”报道为“引导式”报道;变“说教式”报道为“启发式”报道。
1992年,为了贯彻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省委先后召开会议和全省宣传思想工作会议,制定了《加强和改进宣传思想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加强和改进新闻宣传管理的暂行规定》。
1993年,为强化对新闻出版部门的宏观调控,实行了新闻报道例会制度和新闻单位负责人通气会制度,保证了新闻宣传基调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1995年初,为贯彻中央批转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新闻舆论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全国加强新闻舆论宏观管理座谈会精神,省委宣传部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闻舆论工作统一管理的意见》,召开全省加强新闻舆论管理座谈会,加强了新闻舆论宏观管理的组织、协调工作。此后,省委宣传部一直坚持新闻通报会、例会等制度,组建了新闻阅评组,建立新闻阅评制度,强化了分级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了信息、引导、协调、保障、约束等5个机制。1996年8月,省委宣传部召开全省加强新闻舆论宏观管理工作座谈会,提出:要加速建立健全我省新闻舆论宏观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把新闻舆论宏观管理提高到一个新水平。10月,省委办公厅转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闻舆论工作统一管理的意见》的通知。随后,省委宣传部又发出《关于加强全省文艺新闻出版评奖管理工作的通知》,就评奖的指导思想、评奖的审批单位、评奖的申报单位等相关问题作出具体规定。12月,省新闻工作者协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控制新闻发布会和周年纪念活动的通知》精神制定了《关于新闻发布会活动的管理办法》,保证新闻发布活动在省委的领导下有组织有秩序地开展。
1997年初,省委宣传部召开各新闻单位和有关部门负责人会议,要求认真执行省新闻工作者协会制定的《关于新闻发布活动的管理办法》,加强新闻发布活动的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省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各社会团体举办新闻发布活动必须向省新闻工作者协会申请领取《新闻发布许可证》;新闻单位不得派记者采访和报道未经批准举办的新闻发布活动;新闻发布活动要以改革开放、经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为主要内容。4月,省委宣传部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重大典型宣传报道工作的意见》,指出对重大典型的宣传报道,仍然需要进一步加强统筹安排和协同动作,增强合力效应,形成大的声势和氛围,充分发挥重大典型的引导和带动作用。随后,根据中央“少宣传领导人个人没有重要意义的活动和讲话”的要求,省委办公厅发出《关于改进会议和省领导活动报道的意见》,要求切实改变省领导活动报道过多、稿件过长、重点不突出的实际,加强会议报道的宏观调控,要减化报道中领导者名单,要减少领导人的广播电视讲话,增加反映基层和群众创业实践的报道。省委宣传部还坚持和完善了新闻通气会、主要新闻单位负责人例会和新闻阅评制度,进一步加强了对重大案件、社会热点问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保持社会稳定等宣传报道的协调工作。
二、广播电视管理
1987年2月,全省广播电视专用微波线路一期工程竣工,已经建成的56个微波站全部连网开通,大部分地区可及时收看到中央台和省台电视节目。为了加强广播电视工作的集中领导,10月,省委决定省广播电视厅、省人民广播电台、省电视台实行“三位一体”领导体制。广播电视厅实行厅长负责制,设厅长一人,副厅长3人;宣传业务方面实行总编辑负责制,厅长任总编辑,总编辑兼任两台台长;厅设副总编辑6人,分别兼任两台副台长。
1994年2月,全国广播奖“黑龙杯”广播剧评选揭晓,黑龙江省电台选送的单本广播剧《远去的琴声》获奖,创下连续6次获得头奖的佳绩。6月,省新闻协会、新闻学会、广播电视学会共同举办的黑龙江省第十四届好新闻评选结果揭晓。全省报纸、广播、电视69家新闻单位报送各类作品1,102篇(件),获奖作品583篇(件)。其中广播电视类作品占有很大比重。同年8月,在庆祝黑龙江人民广播电台诞生50周年纪念大会上,省委常委、宣传部长杨光洪讲话时强调,要进一步认识广播电视工作在两个文明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认真贯彻广播和电视并重的方针,要加强对广播电视的领导,当好党和人民的喉舌。要大力宣传党的基本路线,服务于经济建设这篇大文章。要树立精品意识,提高节目质量。要注重培养人,加强队伍建设,把全省广播电视事业再向前推进一步。
为深入贯彻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业管理的通知》精神,1997年3月,省委决定成立全省广播电视业治散治滥领导小组。按照“控制总量、调整结构、提高质量、增进效益”的原则,加强对本省广播电视业治散治滥工作的领导,重点解决擅自建台设网和乱播滥放问题,促进全省广播电视业的繁荣和健康有序地发展。
1999年7月,省委宣传部、省广播电视厅联合发出《关于坚持对等落地原则转播外省上星电视节目的通知》,加强了黑龙江电视台卫视节目在省外落地工作和对兄弟省市区卫视节目在本省落地工作的管理。同时还规定省广播电视厅实行节目播出许可证制度,各地有线电视台(站)必须严格按照节目许可证批准范围转播节目,不得任意扩大转播范围。凡已超出规定转播范围的,应尽快收缩到转播范围内。10月,省委副书记杨光洪,省委常委、宣传部长刘东辉分别对部分声讯台播放格调低下含有色情内容信息问题作了批示和批评。随后,省委宣传部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电话信息服务管理的若干规定》,加强了对信息传媒的管理。在此期间,黑龙江广播电视塔——龙塔正式落成。塔高336米,集广播电视发射、旅游观光、环境气象监测、微波无线通讯于一体的多功能电视塔,建成后可使广播电视信息发射半径由20公里提高到40公里,覆盖面积扩大4倍。
2000年2月,省委办公厅转发了省委宣传部制定的《关于加强电子传媒公共信息活动的管理意见》。《意见》强调各级党委宣传部和广播电视、新闻出版、信息产业、工商、公安、国家安全、无线电管理等部门要适应信息传播业发展的新形势,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本地互联网站、电话声讯台、无线寻呼台和电子广告屏幕点纳入传播媒体范围,着眼长远,尽快发展,争取主动,切实做好对公共信息传播的管理,强化宣传的正面效应,杜绝违规信息在公共媒体中的传播。
三、报刊图书管理
1986年4月,省委决定黑龙江日报社由总编辑负责制改为社长负责制,设社长1人,副社长2人;总编辑1人,副总编辑4人。报社集体领导机构仍为编辑委员会,由社长主持全面工作。
1987年初,按照中央文件精神,省委对全省社会科学类报刊进行了整顿,重申了宣传纪律,建立健全了各项制度,明确了岗位责任制,同时进行了组织整顿。对全省报刊布局也进行了全面调整,形成了以各级党报为主体的各类专业性和对象性报刊相互搭配的合理布局。调整了全省各种社会科学类报刊265种,调整后保留223种。
1989年7月,为了落实省委六届三次全会关于清理整顿文化市场的部署和新闻总署《关于检查整顿报刊市场的紧急通知》,省委、省政府召开电话会议,部署检查整顿书刊市场,提出具体要求:强调整顿书刊市场的目的是“治滥”而不是“管死”,既要整顿违法经营活动,又要保护合法经营者的积极性。各出版社、杂志社要认真检查本社的出版物,凡应停售销毁的要主动提出处理意见,对有问题的选题或者制品,要从严审查把关。对应查缴、停售封存销毁的书刊,要做好审读鉴定工作。要加强对出版源头的管理。随后,省新闻出版局发出紧急通知,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彻底整顿书刊市场。全省各地有关部门出动了上万人次,检查、封存、销毁宣扬淫秽色情、凶杀暴力、封建迷信和资产阶级自由化内容的书刊70多万册,录像带3万多盒,并收审、判处了一批“贩毒”分子,全省书刊音像市场的混乱局面明显改观。同年12月,省委宣传部、省新闻出版局等单位共同举办了评选1987年至1988年龙版图书和1988年期刊活动。共评出优秀图书编辑奖82个,优秀图书设计奖22个,优秀图书版式设计奖11个,优秀期刊11种,读者喜爱期刊14种。
1990年,省委宣传部建立了新闻出版物审读、定期听取读者意见、重要稿件送审、对违反新闻纪律单位实行处罚通报等8项管理制度。省委宣传部通过检查审读等形式,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多次违反新闻纪律的《黑龙江经济报》,调整了编委会,对有关领导进行了严肃处理。
1992年1月,根据省委决定,《黑龙江日报》扩版为每日对开8版。省委要求扩版后要进一步体现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全面深刻的思想内容,广泛扎实的群众基础,生动活泼的报道形式,以崭新面貌展现在读者面前。
1993年1月,黑龙江省报纸理论宣传研究会成立。研究会的主要任务是,研究报纸理论宣传中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推进报纸理论宣传更好地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2月,省委召开全省68家报纸总编辑座谈会。会议强调报纸作为重要的舆论工具,要引导人们坚持正确的方向,同时也要面对市场竞争,加大信息量,增强可读性,满足不同阶层读者的需要。7月,由省委宣传部、省新闻出版局等单位联合组织的黑龙江省第二届期刊优秀文章编辑奖评选结束。获编辑奖的是在全省208家参评刊社1991、1992两个年度所发表的近10万篇文章中选出的。其中一等奖193篇,二等奖369篇。
1994年初,省委宣传部指导省报办好“龙江论丛”理论专版,加强了《奋斗》杂志理论宣传,通过这些阵地发表阐释省委关于解放思想,摆正思路,振奋精神,再现辉煌的言论70篇和大量先进典型经验。全省出版行业自改革开放以来迅速发展,从1992年到1994年全省12家出版社共出版图书2251种,总印数6276万册,获省级以上各种奖励146种。全省12家出版社从1992年到1994年在全省113家社会科学期刊中,评选出“十佳”期刊10种,还有120家报刊参加了全国报刊博展会,引起全国同行业的关注。
1995年初,省委宣传部制定实施了《关于建立新闻宣传岗位责任制及误导责任追究制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省报社社长、总编辑负责制。7月,省委召开全省报纸总编辑会议,部署开展全省报刊清理整顿工作,在清理整顿中对75种报纸、12种期刊提出了处理意见。全省出版行业“八五”期间,完成国家级、省级重要图书105种,在新书品种压缩18%的情况下,图书总印数增加18.5%,再版率增加22倍。到1996年底,全省在各级各类图书奖评中,获国家图书奖、“五个一工程”奖、中国图书奖等重大奖项的图书达738种,获奖比例占新书品种的10.19%。
1996年7月,省委宣传部召开省直新闻单位总编辑座谈会,传达江泽民总书记重申毛主席提出的“要政治家办报”的要求,强调从总编辑以至编辑、记者都应做到坚定、清醒、开拓、豁达。要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在任何复杂多变的形势面前,都不应有半点茫然和彷徨,要善于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辩证思想和科学态度审时度势,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要开拓进取,革故鼎新,要胸怀开阔,豁达大度。
1997年上半年,根据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新闻舆论工作的若干意见》精神,省委对新闻出版单位进行了集中整顿。经过整顿,停办正式报纸13种、正式期刊18种、内部报刊333种。为了加强出版行业管理,在图书出版业阶段性转移过程中,建立起一整套质检工作制度、内部管理规范化等图书质量保障机制和重奖励机制。
为了加强对全省生活类、晚报类、文化类等报纸的管理,省委宣传部于1998年初组织生活类、晚报类、文化类等报社编委会就如何加大正面宣传力度,遵守宣传纪律,提高报道质量问题,进行学习讨论,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落实措施。要求各报社内部要制定和完善行之有效的内部管理机制和规章制度。
1999年9月,省委宣传部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晚报类报纸管理的意见》中指出,晚报类报纸是党和政府重要的舆论阵地。要充分发挥其在宣传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引导社会舆论,传播科学知识,丰富文化生活等方面的作用。11月,省委宣传部召开了省城部分新闻单位主要负责人会议,明确指出新闻单位要正确处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关系,要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新闻单位应严格自律,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把好刊播广告关,为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搞好广告宣传。
2000年,为了加大报刊结构调整力度,省委宣传部会同省新闻出版局就省内报刊结构提出初步调整方案。为了贯彻落实中宣部、新闻总署《关于建立违纪违规报刊警告制度的意见》,省委宣传部召开了各出版社、主要期刊社负责人会议,贯彻落实了关于警告制度的有关规定,先后审核了《红碑林》、《中国工会运动史(黑龙江卷)》、《文革招贴画》等涉及中国革命史、中共党史的重大选题,审读了书稿,并向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提出指导性意见;妥善处理了《远离太阳的地方》、《铁艺世界》和《文革招贴画》等书的有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