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二节 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思想政治工作

第二节 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思想政治工作


  为深入贯彻中央〔1991〕15号文件精神,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思想政治工作,省委统战部和省工商联多次深入各市、地调查研究,了解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这一群体的基本构成、思想状况和行为取向,探索对其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途径和工作重点。通过调查研究,明确了培养一支优秀的代表人士队伍,主要在于提高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自身素质。一是通过培训,正确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提高企业经营管理的素质,以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的需要,使企业不断发展壮大。从1992年开始,全省各级统战部门和工商联举办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培训班372次,培训2 278人次,向中央党校和社会主义学院推荐培训骨干人士100多名。培训中通过听取现代企业经营管理和知识经济等方面的讲座,组织参观考察等多种形式,强化学习意识,使他们开阔眼界,扩大知识面,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二是通过各种形式思想政治教育,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反复对他们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引导他们认识先富帮后富,走共同富裕道路的道理;认识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基本政治制度和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是我们国家最基本的政治经济制度,使这两项基本制度在他们思想深处扎根。同时还注意进行爱国、敬业、守法教育,引导他们为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建功立业。
  全省在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思想政治工作中,因地制宜地开展各种活动,使思想教育工作寓于行之有效的特色活动中。哈尔滨市在非公有制企业中开展了创建精神文明单位活动,大庆市开展了强化企业文化建设活动,佳木斯、鹤岗等市则以突出加强党组织建设的主题,开展系列宣教活动。这些活动形成的大气候和浓厚氛围,对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思想政治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1994年5月至8月,省委统战部在全省开展了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中培养积极分子队伍工作情况的调查。通过调查,发现和掌握了一批经济上有实力,社会上有影响,拥护党的领导,思想上要求进步的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中积极分子队伍已初步形成。
  1995年1月,省委统战部下发《关于加强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工作的意见》,提出各级统战部、工商联在开展培养、考察、举荐和安排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工作中,应注重政治、经济、社会形象和自身素质方面4项基本条件;要求各级统战部、工商联建立和完善联系交友制度、学习培训制度、培养考察制度、人物档案制度、政治安排制度、信息反馈制度、调查研究制度。将建立和完善这些制度,作为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工作的一项基本建设工作。
  2000年5月,中央统战部、全国工商联发出《关于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中深入开展“致富思源,富而思进”教育活动的通知》,指出开展这一教育活动,是新形势下加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内容和有效形式,有利于防止和克服“小富即安、小进即满”的狭隘意识,引导他们开拓进取,艰苦创业,在加快自身发展的同时,带动广大群众共同富裕;促进他们爱国、敬业、守法,培养一支坚决拥护党的领导,走社会主义道路的积极分子队伍。省委统战部、省工商联转发了这个通知,要求各市地党委统战部、工商联,把这一教育活动抓紧抓好。省委统战部与省工商联结合这一教育活动,还在全省组织开展了以爱国主义教育为主题的系列活动,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为黑河爱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捐款63万余元,受到社会广泛称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