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党外知识分子工作
第三章 党外知识分子工作和海外统战工作
第一节 党外知识分子工作
一、加强与党外知识分子的联系
党外知识分子是统战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1992年7月,省委制定了《关于发挥知识分子作用,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规定》,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从实施“科教兴省”战略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做好知识分子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把知识分子工作摆上重要日程,认真抓好落实。之后,又多次要求各级党委密切同党外有代表性的知识分子的联系,反映他们的意见要求,进一步做好他们的工作。
1993年6月,根据省委领导的指示,省委统战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知识分子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统战部门在党委领导下,深入调查知识分子在市场经济新形势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了解和掌握他们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及时反映他们的意见、要求和困难,认真落实各项知识分子政策,切实解决好他们急待解决的一些问题和困难,充分调动他们在改革开放、经济建设中的积极性。
为进一步做好党外知识分子工作,加强党与党外知识分子的联系,1994年4月,省委下发了《关于加强新时期统一战线工作的若干规定》,要求各级党委建立与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物的联系制度。各级党委和统战部的领导,要做到每人交2─3名党外知识分子朋友,要建立名单,形成制度,坚持不懈使这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1995年7月,在省委统战部支持和协助下,成立了黑龙江省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联谊会的宗旨是:团结会员,把联谊会办成联谊交友、加深感情之家;密切党与党外知识分子联系的桥梁;反映党外知识分子心愿、意见和要求的渠道;调动和发挥党外知识分子积极性的阵地。引导党外知识分子,发挥专长,加强横向联系与交流。与此同时,还成立了黑龙江党外知识分子科研成果开发转化服务中心,为党外知识分子科研开发,提供了载体。
从1996年开始,省委统战部每年在全省各大专院校推荐的基础上,向中央统战部的华夏英才基金会申报补贴资金,资助学术著作出版,截至2000年,有4位党外专家学者获资助18万元,出版学术著作4部。
二、小城镇统战工作
为推动基层统战工作的开展,省委统战部于1986年6月,在巴彦县兴隆镇召开了全省小城镇统战工作经验交流会,参加会议的有各市、地、县(大部分)统战部长,松花江地区各镇党委书记共200人。会上交流了9个单位开展小城镇统战工作的经验。其中既有县、区统战部怎样指导乡镇开展统战工作的经验,也有镇党委重视开展统战工作的经验;还有基层企事业党委、支部抓好统战工作的经验。兴隆镇的统战工作,党委重视,工作活跃,典型经验配套,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会议明确小城镇统战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为两个文明建设服务,重点是调动党外人士的积极性,把统战工作和经济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以工富镇、以商活镇、以才兴镇,为城乡改革服务,为振兴小城镇经济服务。会议要求各市、地、县都要制订工作措施,都要抓好一个镇,带动其它,为我省两个文明建设作出新贡献。
为使基层统战工作在党政分开的政治体制改革过程中不受影响,中央统战部于1988年9月下发了《关于在改革中加强基层统战工作的意见》,省委统战部转发了这个文件,要求各地结合实际,贯彻执行,并提出4条具体要求:1.基层党政领导对统战工作要共同负责,加强领导。要把统战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定期讨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2.在政治体制改革中,要重视基层统战工作的组织建设,已设立的统战机构不应撤消,未设立统战机构的应配备专职干部。街道、乡镇统战工作机构和干部要适当加强。3.各基层单位应确定一批有代表性、有影响的重点对象,要经常做他们的工作,通过他们联系影响广大党外群众。4.要探索新的工作方法,善于运用社会力量开展工作,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要建立同党外人士协商对话、党政统战工作职责等一些规章制度。
三、国有企业统战工作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企业统战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1989年6月,省委统战部在齐齐哈尔市召开了全省大中型企业统战工作座谈会。富拉尔基第一重型机械厂等12家企业介绍了在统战工作中,党委领导重视,组织机构健全,围绕企业中心开展工作,发挥统战对象的群体优势的经验。这些经验推广后,起到了较好的效果。
1990年10月,中央统战部下发了《关于加强国营企业统战工作的意见》,就国营企业统战工作对象、地位和作用、内容和方法以及加强对国营企业统战工作的领导等提出明确要求。省委统战部转发了这个文件,要求全省大中型企业,结合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恢复和建立统战工作机构,加强统战工作。并于11月召开了全省大中型企业统战工作会议。会议提出企业统战工作必须坚持党委重视、行政支持、党政齐抓共管;发挥统战部门职能作用,做好统战对象工作;围绕企业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引导统战对象为增加经济效益服务。会议还表彰了20个先进集体,37名先进工作者。
1994年4月,省委下发了《关于加强新时期统一战线工作的若干规定》,明确要求各级党委切实加强企业统战工作。同年6月,省委统战部在全省推广齐齐哈尔车辆厂党委开创企业统战工作新局面的经验。这个厂党委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不断强化统战观念,党委重视,行政支持,党政齐抓共管,多方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努力完善统战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推进统战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进一步密切了党与党外知识分子及其它统战对象的联系,充分调动和发挥了他们参加生产、经营、科研、管理的积极性,取得显著成效。
1995年8月,中央统战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省委统战部转发了这个文件,要求各地在企业深化改革,转换机制中进一步发挥统一战线优势,把企业统战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1996年3月,针对企业改革中出现撤并统战工作机构的情况,省委统战部再次重申中央统战部文件的要求,就有关问题发出通知,要求在企业机构改革中,合理设置统战工作部门。
党的十五大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进入了全面实施阶段。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使企业统战工作直接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为顺应改革的潮流,重新确立企业统战工作地位,我省国有企业对深化企业统战工作进行了很多有益探索。一是把为生产经营服务,作为企业统战工作的指导思想。企业统战工作紧紧围绕企业生产经营这个中心开展工作,才能找到自身的位置,才能保持统战工作的生机和活力。二是把党外知识分子工作作为企业统战工作的重点。全省国有企业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知识分子30多万人,其中党外知识分子约15万人,具有高、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党外知识分子6万多人。党外知识分子分布在国有企业的各个领域,他们大多是生产经营和科研技术的专家,有的还担任各种领导职务,是一支极其重要的力量。国有企业对党外知识分子要做到政治上充分信任,坚持把思想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群众威信高的党外知识分子推荐提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使他们在工作上发挥特长,运用他们的聪明才智为企业生产经营做贡献。哈尔滨汽轮机有限责任公司为加强同党外知识分子的联系,建立了党委同民主党派、无党派知识分子通报情况、听取意见制度;党员领导干部和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物谈心制度;公司党委和行政邀请民主党派和无党派知识分子不定期参加重大问题的决策会议等。公司统战部还在党委支持下,每年在民主党派、无党派知识分子中开展一次“爱国杯”竞赛活动。极大地调动了党外知识分子为企业做贡献的积极性。三是企业统战工作在方式、方法上,要灵活多样注重实效。由于企业生产经营在不同时期的内容重点和难点的不同,企业统战工作及时跟上企业经营运行的脉博,针对企业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适时地组织开展各种行之有效的活动,取得了扎实的效果。
四、高校统战工作
黑龙江省民主党派成员和非党知识分子,有50%以上在大专院校从事科研、教学工作。各民主党派还在大部分大专院校中建立了基层组织。因此,高校统战工作,在中共黑龙江省委统战工作中一直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1989年省委高等院校工作委员会成立后,这项工作得到了进一步的加强。1995年12月,为贯彻落实中央召开的全国部分高校统战工作座谈会议精神,加强高校统战工作,调动高校广大党外知识分子和各界人士的积极性与创造性,省委统战部、省委高校工委召开了全省高校统战工作会议。会议肯定了省内高校统战工作取得的成绩,交流了工作经验,对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加强党委对高校统战工作领导等提出了意见和要求。
1996年2月,省委办公厅转发了省委统战部、省委高校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统战工作的若干规定》。《规定》明确了高校统战工作对象是:民主党派成员、高中级无党派知识分子;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国外侨胞及其眷属;少数民族知识分子,名人遗孀、后裔;参事室参事、文史馆馆员;起义投诚人员等。其中的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负责人、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学科带头人和重要业务骨干等党外代表人士是重点。《规定》提出高校统战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做好党外人士思想政治工作;关心他们政治上进步;及时反映他们的意见建议;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规定》要求建立定期向党外人士征求意见制度,向党外人士传达有关文件制度,与党外人士交朋友制度,党外代表人士参加学校有关活动、会议制度,统战部长参加有关党委(常委)会议制度。规定下发后对全省高校的统战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1997年11月,省委统战部召开高校统战工作会议。会议以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导,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高校统战工作的任务,会议要求各高校继续深入贯彻《进一步加强高校统战工作的若干规定》。
1998年6月,省委统战部召开省高校统战工作研讨会。会议交流了高校开展统战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对我省高校统战工作产生了积极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