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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社会主义学院

第三节 社会主义学院


  一、学院沿革

  社会主义学院是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联合党校,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统一战线性质的高等政治学院,是统一战线系统的干部学院。
  黑龙江省社会主义学院前身是1959年2月成立的黑龙江省社会主义政治学校。“文革”开始后不久,省社会主义政治学校被迫停办。1984年9月,省委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的中央统战部《关于恢复各省、市、自治区政治学校的请示》精神,批准复建黑龙江省社会主义政治学校,后经省委同意“黑龙江省社会主义政治学校”更名为“黑龙江省社会主义政治学院”。1986年8月18日,省委批准成立省社会主义政治学院党组,隶属省委,委托省委统战部代为指导。同年9月,省委批准将“黑龙江省社会主义政治学院”更名为“黑龙江省社会主义学院”。该名称沿用至今。
  省社会主义学院恢复办学以来的十几年间,领导力量、教学科研力量逐年加强,人员编制、机构设置均有增加。现有编制46人,设办公室、教务处、行政处、专业理论教研室、科研处、基础理论教研室、机关党委7个处室。省政协副主席、省委统战部长兼院长,党组书记、副院长主持学院全面工作,现有教师11名,其中教授1人、副教授7人、讲师3人。

  二、教学工作

  省社会主义学院自恢复办学以来,一直贯彻为建设一支适应形势发展需要的党外干部队伍和德才兼备的统一战线干部队伍服务的思想,坚持以教学工作为中心,紧紧围绕教学工作开展其他各项工作。多年来,在不断改革的教学实践中,形成了一套独具特色的教学体系。在教学内容的设置上,学院坚持“有主有辅、主辅结合、区别对象、因人施教”的原则,把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统一战线理论、方针、政策等内容作为基础课,同时针对学员不同的特点,有针对性的开设了民主党派史、知识分子工作、个体私营经济、民族宗教理论等课程,较好地提高了培训对象的政治理论素质和专业知识。在教学方针上,坚持以自我教育为主,发扬“三自、三不”(即自己提出问题、自己分析问题、自己解决问题;不抓辫子、不扣帽子、不打棍子)的优良传统。充分发挥学员在教学中的主体作用。在教学形式上,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实行自学与必要的辅导相结合,理论学习与工作研讨相结合,院内教学和社会考察相结合,通过丰富的教学内容和形式,充分达到培训目的。到2000年底,省社会主义学院共举办培训班61期,培训学员2468人次。省社会主义学院作为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联合党校,作为统一战线两支队伍的培训基地,多年来为统一战线队伍培养了大批的人才,为培养高素质的统一战线两支干部队伍,为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

  三、科研工作

  省社会主义学院坚持“围绕教学搞科研,搞好科研促教学”的办学方针,认真贯彻江泽民同志给中央社会主义学院贺信中关于社会主义学院要“在统一战线的学术研究方面达到更高的水平和应有的权威性”的重要指示,不断加大科研工作的力度,取得了显著的成绩。1984年恢复办院伊始,省社会主义学院设置了统一战线研究所,作为科研活动的专门机构。随后,又创办了《统战论丛》院刊(1998年更名为《黑龙江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为教学科研人员提供了发表研究成果的园地。学院每年都拨出一定的科研经费资助编书和出版院刊。多年来,学院科研方面的重大问题都由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年初制定计划,下达科研课题,落实到各处室和每个科研人员,并把它列入个人岗位责任制的考核目标,年终进行评比并奖励,形成一种科研机制。
  截止到2000年底,全院教学科研人员共发表论文、文章175篇,出版论著23部,出学报23期。这些科研成果的发表极大地促进了教学工作的提高,同时也提高了学院在社会各界的知名度。

  四、市(地)级社会主义学院

  从1991年开始,哈尔滨、齐齐哈尔、佳木斯、鸡西、鹤岗、双鸭山、伊春、七台河、黑河、大兴安岭地区等10个地、市陆续成立了社会主义学院。除哈尔滨市外都是挂牌于同级党校,一套人马,两块牌子。有的在校内指定1至3人负责社会主义学院工作,多数不指定专人,由党校人员兼职,在不增人、不另设机构的情况下,担负社会主义学院应该担负的培训任务。
  哈尔滨市社会主义学院始建于1959年6月,“文革”开始被迫停办。1991年4月恢复,为局级事业单位。
  截至2000年底,全省各市地10个社会主义学院共举办培训班108期,培训4323人次,累计发表有关统战理论方面的文章51篇,为贯彻党的统战理论、方针、政策,提高统一战线两支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