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参与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工作
第三节 参与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工作
1998年,省委确定把改善经济发展环境作为富民强省的几项主要工作之一专题推进,成立了领导小组,省委书记、省长任正副组长,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分管这项工作,负责协调各有关部门,制定规划,部署检查督促规划的落实。省、市、县纪委和政府办公部门抽调3180人,分别组成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办公室,把治理发生在农村、企业、公路的“三乱”,民主评议行风和推行乡村政务财务公开等项工作纳入专题推进之中。省纪委将专题推进任务分解成11项具体工作,分别落实了5个牵头部门和24个责任部门,这些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都制定了具体实施意见,层层分解任务,建立工作网络,形成了抓专题推进的工作机制。全省党政机关和有关部门依据“三个有利于”的根本标准,清理了近年来制发的有关经济调控、市场管理、行政处罚等方面的文件,修改和废除不符合中央精神、制约改革和经济发展的文件610件,从实际出发出台优惠政策4757条。6月,召开了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电视会议,下发了《1998年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方案》,全省对卫生、工商两个部门开展民主评议,对13个部门在全省范围进行万人问卷测评,将测评情况向社会公布。
1999年,加大了改善经济发展环境专题推进力度。1.实行专项举报,加大督办和查处的力度。全省县以上纪检监察机关和省直有关部门共设立举报电话167部,共受理群众专项举报4,296件,处分违纪党员干部307人,公开处理了268起典型案件。对制约经济发展的文件进行继续清理,废止583件,修改完善2,458件,新出台优惠政策918条。佳木斯市纪委书记贺旭武在领导干部接待日接待了一位来访者,反映温州商城经营环境恶劣,南方业户纷纷撤走的情况,立即组成调查组调查处理,为从业人员追回了乱收费、乱罚款75万元,改善了经营环境,南方业户陆续返回商城。2.开展“双评”活动。对与经济工作关系密切、制约和影响作用大的司法和行政执法、经济管理和监督部门开展了“为经济建设服务、树行业新风”最佳最差单位评比活动(简称“双评”活动)。全省参评的有25个部门。评议的方法是测评和考核相结合,由县、市地、省分别对参评部门排出名次,对最佳单位的全体人员可以发放300-500元奖金。3.纠建并举,与省精神文明办公室联手抓文明行业建设。寓纠于建,从源头抓起,加大治本力度,开展创建文明行业活动。10月,召开全省文明行业创建工作座谈会,推广了哈尔滨市市政公用建设管理局设置“市政府110”电话的经验;哈尔滨市药材总公司为群众提供“放心、便捷、礼貌”服务的经验;哈尔滨铁路分局优质规范化服务的经验;牡丹江妇产科医院坚持“零缺陷”服务标准的经验;大庆电业局以约束和激励机制保障规范化服务的经验。把这些典型经验通过各种新闻媒体推向社会,起到了带动和示范作用。
2000年6月,省委召开全省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大庆现场会,省委书记徐有芳、省长宋法棠讲了话,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张毅作了工作报告。会后,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领导亲自抓,有的还签定责任状,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推进的工作格局。省委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办公室组成两个工作组到部分市地督促检查。省委党风巡视组对13个市地和省直有关部门落实大庆现场会精神进行了巡视检查。11月又召开了全省改善经济发展环境电视电话会议,交流了哈尔滨市等7个单位的经验。各市地总结了一批正反两方面的典型经验,推动了这一工作的深入进行。“双评”工作继续开展,省直25个参评单位把功夫下在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为企业和群众服务的水平上。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省政府取消审批项目1283项,减少审批项目55.2%,各市地也开展这一改革。哈尔滨市单项建设工程审批由200个工作日减少到80个工作日以内,由盖120多个章减少到30个章。绥化市对现有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减少项目40%以上。政务公开、“一条龙”办公、“一站式”服务等制度得到普遍推行。全省13个市地都建立了招商引资服务大厅,相关部门实行“一条龙”办公,对服务内容、完成时限等作出公示,方便了投资者。省计委制定了全省大项目审批制度,成立了建设项目联合审批中心,简化了投资方许可证发放程序。一些市地还实行了第一责任人制度、首问责任制和领办制度。办理时限均比国家规定减少一半以上。各地普遍建立了为企业服务的“热线电话”,13个市地和大多数县区设立了投资者投诉中心,全省出台服务措施近万条。鸡西市向53家重点企业派驻了联络员。佳木斯、双鸭山、大庆等地实行了“绿卡”制度,为前来投资者提供保障和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