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五节 开展争先创优活动

第五节 开展争先创优活动


  一、学刘平、学东宁

  1991年10月,省委作出《关于开展向刘平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刘平同志系东宁县公安局局长,被公安部授予“二级英模”称号,并被中央组织部命名为全国优秀领导干部)。根据省委的决定,省委政法委于1991年11月至1994年11月在全省政法战线组织开展了为期3年的学刘平、学东宁县公安局活动。在学习活动中,全省各级政法机关分阶段确立争创的目标,制定具体活动措施。并以刘平和东宁县公安局为榜样,大力加强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建设,深化政法队伍自身改革,坚持从严治长、从严治警的方针,认真开展反腐败斗争,紧紧围绕政法工作为社会稳定和经济建设服务等开展各种形式的争创活动,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优秀干警。省委政法委先后于1992、1993、1994年3次召开表彰奖励大会,表彰奖励一大批学习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二、学东莱、打基础

  1995年,省委、省政府决定在全省政法战线开展“学东莱、打基础”活动(哈尔滨市东莱派出所多次受到公安部和省委、省政府的表彰奖励,是全国公安战线的一面红旗)。为此,省委政法委制定了《黑龙江省政法机关先进基层单位、优秀领导干部、杰出干警标准及考评办法》,成立了开展“学东莱、打基础”活动领导小组。在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中,省委政法委根据不同时期的不同情况和特点,突出重点,分步实施。1995年为全面启动,打牢基础阶段;1996年为重点提高,进档达标阶段;1997年为整体推进,全面发展阶段。各地、各部门普遍召开了动员大会,组织了东莱事迹报告团巡回讲演,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东莱派出所的经验,开展灵活多样的思想教育,采取了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弘扬东莱精神,宣传先进典型,发挥正面典型的“引导、教育、激励”作用,营造争先创优的浓烈氛围。省委政法委和省直政法各部门坚持每年都分别组成工作组深入到基层开展督导检查,解决活动中遇到的问题。省委政法委为了推动“学东莱、打基础”活动的深入开展,每年召开一次全省“学东莱、打基础”经验交流暨表彰奖励大会,对新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大张旗鼓的表彰奖励,不断扩大先进典型群体。3年中,全省各地、各部门共培养树立不同类型的先进集体7963个、先进个人47835人次。

  三、开展“学东莱,创建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和政法干警”活动

  1998年3月,经省委同意,由省委政法委统一组织,在全省政法战线开展了为期3年的“学东莱,创建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和政法干警”活动(简称“学创”活动)。省委、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委政法委《关于在全省政法战线开展“学东莱,创建人民满意的政法基层单位活动”的意见》。3年中,全省各级政法部门和广大政法干警,自觉坚持以“东莱”为榜样,全面学习和实践政法战线的一面红旗——东莱派出所“爱人民、讲奉献、保平安”的基本精神和努力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创一流工作业绩、融一流警民关系的基本经验,大力开展“学创”活动,涌现出了一大批树得住、叫得响、过得硬、让人民群众满意的东莱式的政法单位和政法干警。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对开展“学创”活动普遍给予了特殊重视,层层作出了规划,并制定了具体目标和措施。全省每年都统一组织检查、评比,并召开大会进行总结、表彰。尤其在财力状况比较紧张的情况下,各级党委、政府都能千方百计筹措资金积极帮助政法机关和政法干警解决基础设施建设、生活等方面的实际困难,保证队伍建设和政法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地各部门都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实行齐抓共管,条块结合,形成工作合力。据1998年统计,全省市地、县区党委政法委组织召开“学创”活动经验交流会865次,召开表彰奖励大会575次,召开先进事迹报告会90多场次,干警受教育面达100%,各地各部门还坚持运用正反两方面典型,促进“学创”活动深入开展。3年中,全省每年都采取自下而上推荐、评选,统一组织考核等形式,集中表彰、树立一批“学创”先进单位和个人,并命名了一大批“学创”活动达标单位、标兵单位和先进个人标兵,使先进典型群体不断壮大。据1998年统计,全省各地各部门共培养、树立不同类型的先进集体4110个、先进个人24019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