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信息反馈
第三章 信息反馈和督办检查
第一节 信息反馈
人民群众向领导机关写信和来访,内容涉及方方面面,既反映社情民意,表达愿望,又使这种方式成为人民群众参政议政的一种形式。这就要求信访部门应办成一个反馈人民意见的系统,成为一个汇总和联络群众意见的综合部门。省委、省政府对这项工作越来越重视,报送的信息材料批示率很高,主管领导同志还经常过问这项工作的开展情况。1986年至1990年,省信访办公室向省领导反映各类信访信息材料834件,其中经领导批示并被有关部门采纳的242件,向司法、纪检部门移送有关举报干部违纪的信息35983件。1993年向省上报信息材料152件,批示率为42.8%;1994年上报193件,批示率为46.6%,反映的非法宗教迷信活动问题,得到了省领导的重视,批示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省委办公厅专门发了文件,对非法宗教迷信活动进行了打击和取缔。1996,年各市地、省直信访部门共向省信访办报送信息585件,省信访办整理后向省委、省政府领导呈报234件,省领导批示或被有关部门采用发生效益的占54.3%,这些信息对有关部门加强政策研究或采取措施成批解决问题起到了重要作用。当年,省信访办配合公检法机关对干警为政不廉、违法乱纪问题及时提供信息,经领导批示后移交公检法机关,使涉及的20起干警违法违纪问题全部立案查处,推动了公检法干警廉政建设工作的进行。哈尔滨市信访办针对城市拆迁中不能按期进户的问题进行调查,将情况和建议报市领导批示后,有关部门采取了措施,使20000多户动迁居民在入冬前进户,受到了群众的称赞。1997年,省信访办共发《人民来信摘报》76期、《信访信息》137期,领导批示126期,函转或立案交办后,全部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