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培养提高
第二节 培养提高
1986年12月,校党委通过了《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教师工作规范》,要求党校的教师在政治上要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执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地在思想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要忠于党的教育事业,服从分配,勇挑重担,刻苦钻研,认真负责,讲求实效。对学员既教书又育人。
为了全面提高教师水平,充分调动教师的积极性,省委党校制定了一系列有利于培养提高教师队伍的规定。主要有:《关于教师讲课费标准及管理办法的暂行规定》、《教师教学工作量制试行方案》、《优秀教学奖评奖办法》等。1986年省委党校进行了第二次职称评定工作,此后每年都积极稳妥地开展职称评定工作。1987年9月,省委党校又开展了其他系列的专业职称评定和聘任工作。
为培养、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省委党校为教师创造了参加国内、国际学术会议,到省内和国内进行考察,短期培训和读在职研究生,深入学员班部,挂职锻炼,进行专题调研,参加省委和省政府的有关会议等活动的机会。为加强教师规范化管理,省委党校制订了《教师挂职锻炼暂行办法》、《省委党校关于实行任课教师聘用制的规定》、《省委党校关于实行教师年度基础工作量制的若干规定》(试行)、《教研人员出国考察的办法》等规定及制订了一系列的评选优秀教师、优秀教学奖等规定,为教师的成长与发展创造了条件。
为提高教师的学历层次,鼓励青年教师攻读硕士、博士学位,制定了《关于鼓励青年教师攻读学位的暂行规定》。省委党校还明确规定,博士研究生到党校工作,免费提供三室一厅住房等优惠政策。还根据教学组织机构的调整和学科建设的需要,有计划地送教师到中央党校和高等院校进修学习,拓宽知识领域,加速知识更新,调整教师队伍的专业结构。1996年送4人进修,1997和1998年分别送5人进修,以后每年进修人数达15人左右。省委党校还不断修改和完善《职称评审实施细则》和《硬化条件》,规范职称评定工作,加大评聘力度,使具有高级职称人员不断增加,职称结构不断优化。
省委党校十分注重提高教师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通过挂职锻炼、下班锻炼、社会调查、出国考察等途径,开阔教师视野,丰富教师实践知识,增强教师对现实社会的真实感受,提高他们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15年间,共有近50名教师到基层挂职锻炼,有35名教师到各班次下班锻炼。1996年,先后派12名教师赴美国、西欧、东南亚等国学习考察。1997年,先后派5名教师赴美国、加拿大学习考察。
为切实提高党校系统教师队伍素质,使党校教学更好地适应干部培训的需求,黑龙江省委党校从2000年开始,有计划地举办各个学科的师资进修班。当年共举办4期,有科学社会主义师资进修班、领导科学师资进修班、金融知识师资进修班、经济学与经济管理师资进修班。
2000年6月,省委党校制定出台了《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关于激励青年教师攻读学位的若干规定》、《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关于正高职教研人员延聘的试行办法》、《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关于评选学科带头人的实施方案》等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