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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民族宗教稳定

维护民族宗教稳定


  落实为全区回族、维吾尔族等10个少数民族群众发放肉食补贴政策。完成大兴安岭地区对口援建的新疆富蕴县哈萨克族教师交流培训工作。协调解决穆斯林墓地相关事宜。开展《黑龙江宗教事务条例》和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活动。召开地委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协调会,到宗教活动场所走访调研,排查宗教领域风险隐患。以加格达奇区为试点,开展基督教私设聚会点专项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