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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机构编制

概况


  2017年,全区机构编制部门顺应全面深化改革形势任务需要,突出“改革、管理、创新”主题,推进“四项改革”,严控机构编制,创新管理方式,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规范有序。推进“放管服”改革,累计开展审批事项清理7轮,构建政府权责清单、中介服务清单、保留证明事项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渐次衔接并行并重的工作格局。转变政府职能,调整完善20家行署部门“三定”规定,地委深改办、地委巡察办、地委保密办和离退休干部党工委等机构全部设置到位。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全区事业单位分类进度位列全省第一,地林直非行政类事业单位下文批复率100%。推动国有林区改革,拟定《大兴安岭重点国有林管理局组建方案》,开展停伐后职能弱化的集团公司机构职责赋新工作。严控机构编制,事业单位分类同步实施控编减编,全年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总数无新增,编制总量控制在2012年底数内。加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及党政群机关社会信用代码赋码业务全部实行网上办理。全年召开地区编委会1次,审议通过机构编制调整议题9项。全年报送机构编制工作信息64条,在《大兴安岭日报》、中央机构编制网站等媒体发表信息58篇,信息调研及外宣工作连续8年位列全省第一。地区编办制作的机关作风整顿专题片《旗帜》被地直机关工委、地委组织部推荐参加全省评选。地区编委办公室被授予省级文明单位标兵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