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
参加全省机构编制电视电话会议(地区编办 提供) |
开展第四轮至第七轮地本级审批事项动态清理,取消下放审批事项377项,清理比例56.8%,地本级保留行政许可287项,县(区)保留235项,非行政许可审批全部取消。规范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地本级保留行政权力事项3548项,对应编制责任清单3554项,梳理责任事项27406条,厘清地县责任边界6679条,明确部门责任边界104条。“两个清单”规范后,呼玛县、漠河县、松岭区为产煤区,行政权力事项均为3411项;塔河县、加格达奇区、新林区、呼中区为非产煤区,行政权力事项均为3324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