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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国有林区改革

重点国有林区改革


  召开行署协调会,研究论证林区改革工作3次,拟定《大兴安岭重点国有林管理局组建方案》。开展停伐后职能弱化的集团公司机构职责赋新工作,明确部门涉及更名、职责赋新等改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