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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工作

法律顾问工作


  起草大兴安岭地区《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关于组建地委法律专家顾问团的工作方案》和《地委法律专家顾问团工作规则》,聘请社会律师和公职律师10人组成法律专家顾问团。全区85个党委(党组)报备审核文件80份、456件,地委向省委办公厅报送备案文件45份。检查7个县(区)党委法律顾问聘任工作,共聘任法律顾问38人,报备党内规范性文件67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