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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纪检监察工作

概况


  2017年,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围绕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工作目标,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开展“四个专项治理”,持续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开展党规党纪专题教育,对1.4万余名党员干部进行知识测试。严格落实“两个责任”,约谈履责不到位党组书记15人、差评率较高处级干部3人,问责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领导干部7人。纠治“四风”问题,全年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07起,处理126人。践行“第一种形态”,全年运用“四种形态”处理2314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占77.9%。拓宽信访举报渠道,整合举报平台,全年受理信访举报680件次。查办违纪案件,全区立案510件,处分党员干部508人,移送司法机关8人。开展扶贫民生、生态保护、教育卫生、执纪执法领域专项治理,查处案件219件,处分214人。启动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呼玛县、塔河县、漠河县、新林区、呼中区、松岭区、加格达奇区监察委员会相继挂牌。加强队伍建设,开展做“七讲”纪检干部活动,召开新任职纪检监察、纪律审查、执纪监督和检察分院转隶干部集体谈话会。全区被授予中央纪委嘉奖纪检监察干部1名,省纪委嘉奖纪检监察干部5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