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监察体制改革

监察体制改革


  成立大兴安岭地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召开全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动员部署会、全区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议、地区改革试点工作小组会议。制定《地纪委监察体制改革推进工作组分工及职责》,起草《大兴安岭地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指导县区制定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及“三定”方案,派出3个调研推进组指导督办。与地区检察分院对接,涉转人员全部到位。2017年12月21日至29日,呼玛县、塔河县、漠河县、新林区、呼中区、松岭区、加格达奇区监察委员会相继挂牌。